◎刘宇凡中共在禁止法轮功之后,信报七月卅日报导了江泽民此前的「指示」:「这是一场严肃的思想政治斗争,关系到我们共产党人的根本信仰,关系到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根本思想基础,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
据说中共政治局还决定,要「广大党员普遍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的教育」。实际上,接受「教育」的还包括普通人民,尽管方式上同党员的有所分别。
「只可迷信中共 不可迷信法轮功」
中共指责法轮功「聚众围攻」、「冲击党政机关」、「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宣扬迷信邪说」、「挑动制造事端」、「蒙骗他人、致人死亡」。任何一个比较正直的人都会知道这些指责不过是大扣帽子。因为所有这些罪名,至今都没有充足事实根据。法轮功信徒当日在中南海的行动,最多不过是行使集会的权利,那里谈得上「围攻」、「冲击」?任何刑事罪行都应有严格定义,不能是内涵与外延都可以随时伸缩的概念,例如什么「围攻」、「冲击」之类。其次,至少要让法轮功有公平申辩的权利。但是中共一直拒绝现代法治精神,反而一直继承着封建传统。封建皇帝随时可以拿抽象莫名的罪名去置人于死,什么「十恶不赦」,什么「大不敬」,什么「腹非」。中共呢,一旦给你扣上什么「坏份子」、「黑五类」的帽子,你就永世不能翻身。文革以后,完全不按法律程序去斗人杀人已经少了,也开始强调「依法办事」,但是从头起中共的那个「法」就是专制主义的法,实际上只让统治者享有统治的权利,而人民只有服从的义务。
中共表面上也容许宗教自由。但何谓正当的宗教信仰,何谓迷信?标准何在?谁有权为别人制订「正确无误」的标准?只要稍加思索就知道这些问题根本很难有公认的答案。如果政府粗暴干涉「迷信」,结果都一定是变成压制人的思想、言论与宗教自由。自然,对于真正的邪教,即使是有法治传统的国家,有时也须要禁止。但那不是因为他们「宣扬迷信」,而是因为他们已实际犯上刑事罪行,例如唆使信徒谋杀自杀、恐吓脱教的信徒,侵犯信徒的种种应有人权等。至今中共未曾拿出丁点证据证明法轮功犯了上述罪行。
中共最恼火的是法轮功同它「争夺群众」。真是可圈可点!意思就是:群众都信仰了你法轮功,就不用信仰我们中共了!所以非打压不可!中共把它的压制行动美其名曰反对迷信。其实,中共的那种反对,只是反对人民迷信其他宗教,却不反对人民迷信中共自己,甚至是鼓励以至强迫人民迷信自己。这就是为什么中共建政卅年都不容许真正的宗教自由。在文革时期,那种迷信中共「伟大领袖」的程度更达到空前。什么「爹亲娘亲不及毛主席亲」,「天大地大不及党的恩情大」之类。不要说其他天神被视为同自己「争夺群众」的劲敌,连爹娘的恩情也多少视为一种须要防忌的东西。八十年代之后,对宗教的控制虽然稍微放松了,可是,所有宗教团体仍要被中共的党委书记控制。对源自西方的基督教更是防忌甚严,对地下教会就干脆赶尽杀绝。旧约中的上帝是一个妒忌心很重的神,他对任何不信他的人都残忍地摧毁他。江泽民为首的中共则比他只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他想不到的是,虽然他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却不知道法轮功已暗暗崛起并同它「争夺群众」了。
也许中共会说,它是马克思主义的党,是无神论的党,它禁止党员修炼法轮功,总是可以了吧?
任何一个党都有权禁止党员采取有违党纲的立场,也有权开除不听禁令的党员。于此殆无疑问。原则上这当然也适用于中共。不过,在应用这个原则时,我们还要考虑一些特殊情况。中共并不是一般意义的党,连一般意义的执政党也不是。它同国家机关实际上是融合为一。所以中共的用语永远都是「党和国家」、「党政军」之类。在许多政府机关门前,都是一边挂上政府招牌,一边挂上党的招牌。凡是政府负责官员,几乎必定是党员。在这个情况下,禁止党员信仰法轮功,实际上也就是禁止政府官员信仰,而这样是明显有违宗教自由的。何况,任何违反禁令的党政干部都有可能负上刑事责任。所以,只要党国不分的情况继续下去,我们都不能简单承认中共对党员的这种处分是合乎情理的。这是第一层。
宗教是人民的鸦片──但鸦片又是什么?
其次,假如中共真正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去办事,就不仅不该禁止法轮功,反而应该下台以谢国人呢。
中共很喜欢拿马克思一句话「宗教是人民的鸦片」来为其压制宗教自由辩护。鸦片啊,不禁行吗?
众所周知,鸦片并非纯粹有害无利。许多国家都容许在医学上使用鸦片,因为它是一种顶好的镇痛剂。所以,鸦片的作用具有利弊的双重性。事实上,马克思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去运用这个比喻的。宗教同鸦片一样具有双重性。不过,为了避免庸俗化,有必要把马克思的原文拿出来分析:
「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象它是没有精神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废除作为人民幻想的幸福的宗教,也就是要求实现人民的现实的幸福,要求抛弃关于自己处境的幻想,也就是要求抛弃那需要幻想的处境。因此对宗教的批判就是对苦难世界──宗教是它的灵光圈──的批判的胚胎。」
马克思认为,对来生幸福的信仰及追求,这种宗教观念之所以诞生,恰恰是因为这个社会存在太多苦难、太多不平等。历史上固然不乏统治者利用宗教来麻痹人民,但也不乏劳动人民通过宗教来表达对一种平等幸福社会的追求。这就是宗教的两面性。所以马克思主义才说宗教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有时候,劳动人民不仅通过宗教去「抗议」,而且通过宗教的旗帜去进行实际的反抗斗争。可见,马克思的所谓批判,不是像今天中共那样横蛮压制。他的所谓批判有两层意义,第一是在思想与学术辩论方面深入分析宗教的本质。第二,就是认为最好的批判就是对宗教赖以产生的苦难世界的批判。直接批评宗教,这顶多只能发挥局部作用。批判以至改造产生宗教的那种苦难世界,这才是釜底抽薪的办法。所以马克思主义者对宗教尽管持批评态度,但是他们的主要努力方向根本不是言论上批评宗教(当然更不会去压制它的言论自由),而是改革这个苦难世界。所以马克思主义者从来不会简单对待一切宗教。对于那些实际上在反抗不公义的社会的宗教运动,他们更向来都是采取赞助与支持的态度。不是支持其宗教观,而是支持他们的实际反抗,而且认为这种反抗越是深入,实际上就越是自己打破了宗教所固有的那种依赖异己的、超自然的力量的信条,就越具有人的解放意义。这就是为什么恩格斯赞扬过原始基督教运动。在近年的拉丁美洲,无数的马克思主义者也同主张解放神学的天主教教士一起从事游击战争去反抗专制政府。
有苦难的中国才有法轮功
中共对于这么多党政干部信仰了法轮功感到大惑不解。中共最高领导认为那是因为「资本主义的腐朽意识和封建迷信」。不是归咎外因,就是历史远因!完全同现有制度无关!他们就不去想想,更根本原因在于这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正是一个「苦难世界」啊。正是由于这个苦难世界日益苦难,才会出现法轮功。法轮功的出现,恰恰是「现实的苦难的抗议」,是对中共的控诉。江泽民忘记这点自非偶然。因为他并不感到苦难。只有对那些下岗工人、无业农民,以至对任何一个比较正真的人(包括党员)而言,这个在中共领导下的中国,才是一个贫富悬殊、官商横行、道德沦亡的苦难世界,才须要从法轮功的「真、善、忍」的信条中得到心灵慰藉。如果江泽民还有点良心,还多少理解一点马克思主义,他早就应该自问:为什么会「辛辛苦苦几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为什么反所谓宗教迷信反了几十年,倒越来越多?难道不正是因为中共自己的专制统治吗?但江泽民因为他既没有良心,也不理解马克思主义,自然只知镇压再镇压。不过,正如马克思主义所指出过的一样,任何专制统治者要镇压宗教,结果都是或大或小加速了自己的灭亡,就如古罗马帝国,在其镇压原始基督教运动的过程中,也悄悄埋下自己灭亡的种子一样。这是因为,即使专制统治者能够暂时镇压宗教,结果也只是使那个「苦难的世界」更其苦难,而且由于异己声音的消灭必然增加统治者的盲目自信、因而鼓励了自己更高傲、更专制及更腐败,最后是使那个更苦难的世界变得更不可忍受,使人民迫上梁山。
本来,法轮功的抗议极其温和。但这种温和抗议也被中共无限夸大成「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并加以镇压。这样做只会推使更多善良老百姓走向对立面,也就是说本是芝麻小事,也早晚「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了。江泽民不知道,他所作的预言恰恰是一种自证预言。
(原载先驱第53期, 1999年8月,转载是有删节)
(6/8/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