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单位: 天津双口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 罪行叙述:
天津双口劳教所的狱警采用各种方式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学员的劳动强度是非常大的,干不完活就得加班到深夜,有的学员干活干的手都变形了;有的学员两个多星期每天只能睡两个多小时觉;晚上学员还要被迫看污蔑大法的文章,稍有困意就会造到恶毒打骂;有的学员在劳教所坚持炼功,被狱卒同时用几个电棍电,但学员金刚不动。一些学员被折磨的身上伤痕累累。劳教所的卫生条件是非常差的,弟子们很难洗上一次澡。
呼吁世人关注学员的遭遇。同时正告天津双口劳教所恶警:立即停止对学员的迫害,否则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天理的惩罚!
控告人: 法轮功学员 2001年8月
(8/23/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