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四日 星期六 ·唐员
法轮功受诬陷,例证其实还可以再举一批:
(一)人民日报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廿二日公布材料,说李洪志先生「出入国外色情赌博场所,恣意挥霍」,没有提出丝毫证据或旁证。这又是可耻的造谣手法。
(二)说「李洪志在中国长春有一套高级住宅」,所谓高级,是住宅内有真皮沙发等高档消费品。据了解,这套房子业主名字是李宏志,而非李洪志。有人趁屋主不在,撬开门户,搬进沙发、佛像、烟灰缸等物,这样就把「李洪志的豪宅」拍摄出来了。
(三)说法轮功「组织严密」、「别有用心」、「接受外援」、「勾结外国势力」和「有政治目的」等等。
当局对法轮功学员已迫死五十多名,逮捕判刑与送往劳教者成千上万,为甚么还不能从中逼供、诱供出一些有力的证据来?
法轮大法学员遵照「真、善、忍」的宇宙特性为人处事,有目共睹,那些对它造谣陷害必欲置之死地的个别握权者的言行,十分可耻;而追随作恶行凶,则是十分可悲的。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这是亘古以来的真理,概莫能外的 。
http://www.chinesepress.com/001014/r10.htm
(10/2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