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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一天內虐殺(2)--百位遭中共殘害致死的法輪功女學員(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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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28日下午3點多鐘,遼寧省鳳城市法輪功學員金秀清上街回來、剛剛走進自家樓道,被鳳城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長關威夥同一名警察綁架,6月29日上午 9-10點左右迫害致死。


金秀清(原名金姝),女,60歲,鳳城市絲綢廠退休工人。修煉法輪功前患有嚴重的心臟病和踝骨嚴重骨質增生,整日痛苦不堪。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通過學習《轉法輪》,她明白了只有提高自身內在的道德水準,才能達到外在的身心健康。從此,她以“真、善、忍”為準則,改掉了自己以前愛發脾氣等好多壞毛病,遇事從不與人爭鬥,處處寬容別人;她把慈悲與微笑留給了她的親人;留給了她的朋友;留給了她的鄰裏;留給了與她有緣接觸的每一個人。由此,也換來了她身體的康復和精神的輕松愉快。

然而,正當她慶幸自己找到了人生的真諦、得到了能夠使人修心向善、獲得身心健康的好功法時,一夜之間風雲突變,法輪功就從全球最受歡迎的功法,突然在大陸變成了被打擊的對象。她當時真是百思不得其解,幾天幾夜沒有合眼,她反復問自己,李洪志老師到底是什麼樣的人?法輪功到底該不該學?她回想自己從97年修煉到99年鎮壓,兩年來身心發生的巨大變化,最後得出答案,我選擇的這條修煉的路絕對沒有錯,我的老師為救人脫離苦海,從沒和我們索取任何回報。多少人因修煉大法得到了身心的健康,多少人得到了家庭的和睦,多少人修煉大法重獲了新生……老師教我們以“真、善、忍”為做人的準則,這只能使人類道德回升,身體健康。而我只花幾十元錢,買了幾本法輪功的書,就治好了困擾我多年的疾病,並且還學會了怎樣去做一個好人。這樣的好老師,這樣的好功法究竟有什麼錯呢?政府究竟怎麼了?

金秀清決定去北京上訪,找政府為法輪功討個公道。1999年10月份,她還沒等踏上去北京的列車,在鳳城火車站就被綁架到了拘留所。拘留期間因煉功,被管教罰站、罰蹲、還戴上了腳鏈,腳腕被磨出了鮮血。後來,家人來探視,見狀十分痛心,被勒索了3000元“罰款”,拘留69天後放出。回家後,警察和社區還經常去她家騷擾,並監視她的行動。

2001年8月,金秀清只因貼了一張“法輪大法好”的傳單,再次遭鳳城610不法分子綁架,在拘留所被關押半年之久,身心受到嚴重摧殘,使得她舊病復發,教養院拒收,退回鳳城拘留所。改判勞教兩年,院外執行。同時,家人又被勒索去2000元錢,還停發了她的退休養老保險金,只能靠老伴一人的工資生活,家境十分困難。

2004年4月19日,金秀清吃過晚飯,準備下樓散步的時候,又被鳳城610不法分子關威、崔 ××強行綁架到拘留所,逼她放棄信仰,讓她寫什麼“悔過書”。她義正詞嚴的回答說:“我煉法輪功做好人沒錯,她們想叫我往哪轉化!怎麼悔過?難道做一個好人有罪嗎?她每一次被關押在拘留所裏,身心都會遭受極大的傷害,即使這樣,她並沒有忘記自己是法輪功學員,處處用善心對人,她看到被拘留的人都坐在冰冷水泥臺上,就將自己的棉衣裁開,為她們縫制褥墊,同屋得人都說:“這學法輪功的人真好。”連明白的管教都說:“這老太太確實是個好人哪!”

可是,就這樣一個好人,他們也不放過,在經過再三審訊,也沒得到他們想要的滿意答復“轉化”,他們再一次將金秀清勞教三年,再一次將她送往馬三家。由於一次又一次遭到心靈的創傷和肉體的摧殘,到了馬三家體檢又不合格,她又被迫害了近兩個月的時間才被放回。回來後她認識到,只有學法煉功,才能使她的生命得以延續。所以,經過一段時間的修煉,她的身體又得以康復。

可是,鳳城國保大隊,原來的610組織的關威、馬秀立,卻對她百般刁難。2005年6月28日下午3點半左右,她上街回來、沒等進入自家樓道,惡警關威便帶人突然竄出,再次將她強行綁架。

在被抓後短短十幾個小時的時間裏,她就被奪走了寶貴的生命。在家人的強烈譴責下,屍體在殯儀館停放了近20天。鳳城公安局給家屬施加壓力,並承諾給一定數額的現金,家屬深知當今世道的黑暗,共產黨的邪惡,只好忍受巨大的悲傷,安葬了他們連最後一面都沒有見到的親人。

河南省陜縣法輪功學員張準麗被國保大隊虐殺

2006年元月13日,河南省陜縣55歲的法輪功學員張準麗被國保大隊綁架,當天被毒打致死。惡警怕承擔責任,竟喪心病狂的將張準麗從四樓扔下,制造張準麗跳樓自殺的假象,然後假惺惺的將屍體送到陜縣二院搶救,其實人到醫院之前就已經死了。

陜縣國保大隊2006年元月8日突然對該縣20多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抄家、綁架;元月13日早晨,惡警們又突然闖進法輪功學員張準麗的家中進行非法抄家,在家中搶劫走一些大法書籍和經文,還有家中孩子們的電腦,然後強行把張準麗綁架到了陜縣國保大樓四樓,接著就對張準麗進行刑訊逼供,追問大法書籍和經文的來源。

張準麗堅決抵制不法人員的無理要求,惡警們為達到目的竟將張準麗毒打致死。國保大隊制造跳樓自殺的假象,拒不通知張準麗的家人。

直到第二天張準麗的家人去國保大樓打聽情況時,才聲稱張準麗“跳樓自殺”,已經送到醫院。當張準麗的家人急忙趕到醫院時看到的是早已是冷冰冰的屍體,並且屍體上是遍體鱗傷,令張準麗的家人(都沒有修煉)傷心憤怒至極。國保大隊為了把這件事捂住,曾找其家人商量,要拿出16萬元封口,被其家人憤怒的拒絕。

元月15日,張準麗憤怒的家人在陜縣最繁華的地段身穿孝衣,打出多個橫幅“做好人反被抓”“還我母親”,在陜縣引起轟動,人們在紛紛打聽此事的原委。陜縣公安局為了掩蓋其罪惡,竟非法調動60多名警察,把喊冤的張準麗家人全部抓走,然後趕緊強行火化了張準麗的屍體,企圖銷毀罪證。

據了解,在這次打死張準麗的事件中已經知道直接參與的惡警有張亞輝、呂飛、康轉森,其中呂飛和康轉森最為邪惡,而呂飛又表現更甚。

四川內江市高慧芳當天被迫害致死

四川內江市隆昌縣法輪功學員高慧芳2006年6月29日上午在隆昌縣李市鎮火車站附近給人講真相,被警察綁架、當天中午被迫害致死。

高慧芳,女,48歲,四川省隆昌縣油建機運公司供應站職工。1999年1月修煉大法後,家庭十分和睦,夫妻感情越來越好。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輪功至2006的七年中,高慧芳有六年的時間是在看守所、勞教所、監獄、精神病院遭受邪惡的迫害。

高慧芳被多次非法關押,兩次送勞教所迫害;三次被送精神病院迫害。2001年1月20日高慧芳被誘騙並被強制送入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勞教期間,除受到勞教所的各種殘酷迫害外,兩萬元保證金被隆昌縣公安局國安大隊非法沒收;她的丈夫受到威脅:如果不離婚,兒子考上了大學也讀不成。為了兒子,丈夫不得不把律師請到勞教所與她辦理離婚手續。一個十分和睦的家庭就這樣被中共邪黨拆散了。

2006年2月份,高慧芳到成都照料被成都成華區洗腦班迫害致精神失常的成都成華區青龍場法輪功學員劉瑛,2月21日被成都惡警綁架被劫持到隆昌看守所。當時高慧芳絕食抗議迫害,曾被當地(內江市隆昌縣)公安投進精神病院,五花大綁捆在床上註射不明藥物。當時她曾問醫生:“我煉法輪功,身體很健康。你為什麼要給我打針?”醫生說:“我們不給你註射,他們就不給我們醫院撥款。”註射後,高慧芳的身體腫脹不堪,雙眼只剩一條線。當時,“六一零”人員叫她丈夫到病院做她的所謂“轉化”工作,他竟認不出自己的妻子來。

高慧芳在隆昌公安局不明死亡後,隆昌公安局一方面嚴密封鎖消息;一方面又把其母、兄弟秘密接到隆昌。隆昌公安局、省委地委610份子、高慧芳單位領導對高慧芳家屬表現出異乎尋常的“熱情”,聲稱高慧芳是自己“跳樓摔死”的,同時又把他們弄到火葬場附近的一家賓館軟禁了三天,期間不允他們與外界接觸,並把賓館內的所有客人強行趕走,又安插了許多警察對他們進行監視。而所有的警察卻全部穿便衣,掩人耳目。

高慧芳家人對其的死因提出質疑,而事發當天的值班警察卻一直不敢見其家人,見面時該警察怕的豆大的汗珠流個不停。高慧芳哥哥給高慧芳拍的遺照的膠卷也被不法人員們逼著曝了光;家人要求屍解,結果卻是一切正常,只有腰骨斷了。如為摔死,應有明顯的外傷及內出血,也不應該僅是腰骨摔斷。

高慧芳遺體被火化的當天,隆昌公安局出動了20多輛小車,火葬場也被戒嚴了一天。火葬場的工作人員也說從來沒見過這種場面。

範麗萍被迫害致死 丈夫控告江澤民

法輪功學員範麗萍和丈夫張戈原本是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民航局正式職工,被迫害流離失所來到長春。2014年10月15日,張戈被長春市出租車派出所謊騙,遭長春市國保支隊與綠園區國保大隊綁架、非法抄家。妻子範麗萍也被綁架,次日被迫害致死。當時中共不法人員把張戈關押在看守所,沒有讓他看現場與遺體。


下面是張戈2015年在對江澤民的控告狀中陳述的事實:

我是1996年5月學煉法輪功的,在學法輪功之前,我酷愛賭博和吸煙,知道這些惡習不好,但也戒不掉。學法輪功後,我不但改掉了這些壞毛病,更加明確了應該做一個符合真善忍的好人。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集團栽贓迫害法輪功後,對我們的國家及政府抱有希望和信心的我,於2000年末來到了北京說出我的心裏話,告訴政府,“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好!”而讓我大感失望的是,不但沒有一名工作人員聽我說出我學法輪功身心受益的心裏話,取而代之的是被天安門廣場派出所送到哈爾濱駐京辦,對我進行非法關押迫害。哈爾濱市香坊區中山路一名警員和我單位一名叫竇起濱的人直接將我劫持回,送到香坊區公安分局非法審問後送進香坊區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天左右。同時就因為我學了法輪功,對我的家人也不依不饒的迫害,當時中山路社區(好像叫居委會)勒索我父親二千元,叫不許進京押金。

2001年剛過完年,因單位要送我勞教並想強制轉化我,強迫我放棄做一個符合真善忍的好人,我被迫離開單位,到處流離失所。後單位直接登報,將我和妻子非法開除公職。我是黑龍江省民航局運輸處值機室的一名正式員工,我的妻子範麗萍和我是一個單位的,我妻子也修煉法輪功。

流離失所後,我們來到吉林省長春市生活,為了生計,幹過很多吃苦受累的活。2006年,我開起了出租車。

2014年夏季,回到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公安分局中山路派出所去照換代身份證,戶籍民警不給照,讓我找管片民警劉俊峰。劉俊峰說因為我是煉法輪功的,不能給照,讓我去找香坊區國保大隊。因為香坊派出所一直推脫不給辦理身份證,給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不便。包括這封控告信用的都是一代身份證號碼。

2014年10月15號上午十點左右,我接到長春市出租車派出所的電話謊稱有一個客人坐我的車把東西拉到了車上,希望我到出租車派出所核實一下。我開車來到出租車派出所,屋裏有三個沒著警服的人,問我是否煉法輪功,我說是。他們就拿出手銬給我銬上,拿下我的車鑰匙和我的家鑰匙和一部手機後,強行推我上了一部白色的捷達車(三個人押我)開到我家小區,我家住六樓,他們夥同事先埋伏的六、七個人,拿我的鑰匙開我家的門,把妻子(範麗萍)非法帶走,搶走了我們的法輪功書、資料、電腦打印機等等物品。參與迫害的是長春市國保支隊,綠園區國保大隊,綠園區公安分局,還有綠園區公安分局城西鄉派出所的共有十多人(人名和警號不詳)。

我和妻子(範麗萍)強行被帶到城西派出所,非法詢問我到後半夜,由三名綠園區國保人員(名字不詳,沒有著裝)將我送到長春市葦子溝拘留所。我妻子十五號半夜先被帶走。

10月16號晚七點左右,葦子溝拘留所管教喊我的名字說收拾東西,將我帶到一樓,有二人(著警服)將我反銬上(兩只手被轉到背後扣著),押上一輛警車帶到綠園分局,非法審問,三個人有一個人是城西派出所所長董志鵬,還有一個姓劉是綠園分局副局長,還有一個不知姓名。他們三個審問我做資料的錢是從哪來的,我沒回答,他們就威脅我,不說就向你姑娘使勁,我說那錢是我自己掙的。

三個人出去商量了一圈後回來告訴我說:你妻子在送往女子看守所的路上,在長春市樂群街醫大一院二部三樓檢查身體“畏罪逃跑”,從三樓跳下,經搶救到十六日上午十點左右無效死亡。當我要求見我妻子範麗萍的遺體和家人時,他們不同意,並強行將我送到吉林省長春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使我根本不知道我妻子的情況,只能一個人在看守所默默的忍受這天大的不白之冤。

2014年12月,城西派出所所長董志鵬和一個警員提審我說:讓我將我妻子的遺體認領走,我說我要見姑娘及親屬一面,他們仍然不同意,而且不停地說,讓我認領遺體的話。我一直拒絕。

2015年4月,長春市國保支隊支隊長(姓名不詳)及三人再一次非法提審我:第一句話就是:你認罪嗎?我說:我無罪。法輪功無罪,我即無罪。之後又說要協調政法委、六一零將我送到長春市法制中心(洗腦班,強制轉化迫害)。5月8號,長春市綠園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所長董志鵬帶兩個人果真將我(以監視居住為由)強行送到長春市法制中心(洗腦班)迫害(地址:長春市奮進鄉),當時讓我在監視居住的法律上簽字,我沒簽。

這期間,長春市國保支隊支隊長,長春綠園公安分局劉姓副局長,城西派出所所長董志鵬繼續跟我談我妻子的事說:“因法輪功已被定為反動組織,舉例說在戰場上就是敵人。所以不能國家賠償,只能從生活困難或者救助的角度來談賠償問題。”

在他們的手段應該用的差不多了的時候,才於2015年6月8日城西派出所所長董志鵬送我回家,繼續監視居住。

山東招遠市城南區82歲的郭振香被迫害致死

山東招遠市城南區82歲的法輪功學員郭振香女士,2019年1月11日,在城區一公交車站點發真相資料,講真相,被夢芝派出所警察綁架。僅僅幾個小時,郭振香在被非法關押期間被迫害致死。當家人接到噩耗,遺體已經被派出所警察私自送到招遠殯儀館。

郭振香家住招遠市城南區,自開始修煉大法,一直健康,因為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多年來,郭振香一直向民眾講清真相,也多次被綁架、關押。2019年1月11日一早,郭振香到城區一公交車站點,給過往的行人免費發放大法真相資料,遭警察綁架,隨後,被拉入招遠夢芝派出所。大約十點,郭振香的家人接到招遠夢芝派出所警察的電話,叫他們去派出所一趟。家人去後,派出所警察告知家人,郭振香已去世。

家人聽後,根本無法相信,早晨出門時,郭振香老人身體健康,一切正常,僅僅幾個小時的時間,老人就失去了生命?!家人悲痛欲絕。家人問警察老人的遺體在哪裏?要求見老人的面。派出所警察開始不同意,說郭振香已被送到招遠殯儀館。

當家人追問老人去世的原因是什麼,警察欺騙說是老人自己得病死的。郭振香老人從修煉法輪功以來,身體一直健康無病,被抓到夢芝派出所的當日,老人毫無有病的跡象,怎麼會去了派出所,就有病?並且很快就去世了呢?

郭振香老人在外地工作的兒子帶兩位律師回招遠要查明情況。律師要求調出郭振香從被綁架到被迫害致死的整個過程的監控錄像,結果只有被綁架時的錄像,其它的一概沒有。家人問死亡原因,警察開始欺騙家人是生病上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律師要搶救過程的錄像,警察答復:沒有。

律師要求查看遺體,發現後腦部份一片瘀血,問原因警察又改口欺騙說,是她自己摔死的。律師要走法律程序,遭到招遠警察威逼、恐嚇、極力阻撓不讓律師介入,恐嚇律師如果繼續介入此案就吊銷律師證。並二十四小時跟蹤、電話監控律師和郭振香家人,律師被逼無奈只好退出此案。

河北唐山市陳素香被折磨致死,家屬鳴冤遭威脅

2006年9月12日,河北唐山市開平區東窯下村法輪功學員陳素香,遭前屈莊大隊治保主任李志強劫持、夥同保安毒打,下午被惡警挾持到開平派出所,手腳被銬著不讓動,整整折磨一天一夜,13日死亡。

陳素香被迫害致死後,家屬悲痛萬分。陳母白發人送黑發人(註:陳母家住賈庵子村),強忍悲痛,和一些家屬去開平派出所為女兒鳴冤,要求懲辦元兇。開平所內人員一方面連哄帶拽,將其母一家人哄進了派出所的一間屋子。一方面不許群眾圍觀。派出所內人員說,領導在開會,一會兒領導下來向領導反映情況。過了一會,賈庵子村委書記馬鳳棠,婦女主任陳玉娟出現在派出所。所內人員說:這兩天就解決,你們回去吧。陳母一行人回村等候消息。

善良的陳母及家人,在家苦苦等候了幾天,無任何消息。陳母一家再次去派出所吊紙鳴冤。要求嚴懲兇手。陳的妹妹哭訴:“姐姐是被你們打死的。”一男一女恐嚇說:“你攪喪吧。誰打死你姐了,你姐是病死的。”過了一會,賈庵子村治保主任趙克先,婦女主任陳玉娟再次出現在派出所,勸說一行人回家。後來派出所有人承諾明天解決問題。

第二天,開平派出所郝所長帶人到賈庵子村委,企圖草草了結此事,對這人命關天的大案,只答應給4萬元錢,並說不出給錢的理由。因陳母不接受,而不了了之。

接下來,陳素香的親人去開平檢察院請求公正處理。開平檢察院瀆職侵權科孟令華做出如下荒唐“解釋”:1、陳素香煉法輪功有罪。2、開平派出所執法程序無失誤。3、派出所人員行為無過錯。

萬分無奈中,陳的親屬去開平區政府申冤。不料開平派出所的人殺了出來,不但堵住區政府大門,還威脅他們:“你不知道你咋回事!”(陳的親屬多人修煉法輪功)賈庵子村治保主任趙克先再次出現。同時還有陳的丈夫劉玉順單位(唐山市自來水公司)領導也到場脅迫劉回家。至今此案未了。

揭露自焚真相 吉林長春市醫生劉海波一夜之間被打死

2001年1月23日,中共媒體異口同聲的稱“北京天安門廣場有五人點火自焚”,並宣稱“自焚者”是法輪功學員。各界在慢放和分析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視頻中,發現了此節目的眾多破綻。為此,法輪功學員開始了圍繞揭露自焚真相而展開的艱苦卓絕的努力。2002年3月5日,長春有線電視網被切入插播了揭露自焚真相的影片。江澤民暗中密令“殺無赦”,並抓捕了5000多名長春法輪功學員。

劉海波,男,34歲,是長春市綠園區醫院CT室的醫生。2002年3月11日晚,他與妻子侯艷傑被長春市寬城區公安分局從家中綁走,遭受酷刑逼供,直至次日淩晨1點多,惡警發現劉海波心跳停止,才住了手。


3月11日-3月15日期間,包括劉海波在內的至少6人被很快就打死。另一插播者侯明凱於2002年8月21日被抓,兩天內即被迫害致死。2002年9月,有15人被非法判刑4至20年。主要插播者劉成軍,在經受了一年九個月殘酷的牢獄折磨後,於2003年12月26日離開人世。

曾任長春市公安局寬城分局南廣場派出所警長、寬城分局內保科副科長的霍介夫, 2002年3月親眼目睹了劉海波如何被迫害致死、如何被警方合謀說成死於“心臟病”情況的有關書面描述:

“3月5日,長春有線電視網被切入插播了法輪功真相節目。警察在現場抓住了2個人,另有2個人跑掉了。當時正值全國人大會期間,江澤民很惱火,對省委書記王雲坤進行了批評,要求限期破案。於是此案成了公安部督辦的案件。

“3月6日晚7點,寬城分局召開中層幹部會議。局長周春明傳達市局會議精神,分析對法輪功進行鬥爭的嚴峻形勢和迫切性。按照市局布署,‘當前首要工作是打擊法輪功的氣焰’,和盡快偵破這一起‘惡性案件’。要求全局幹警行動起來,‘團結在以江澤民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完成這一艱巨的任務。同時說明‘對法輪功學員要從重、超常規處理’,要求全市6000多名幹警行動起來。這樣我們投入了長時間的偵破和防範的運動中去。

“3月12日,寬城分局刑警大隊重案2隊抓住了提供住處的參與人劉海波、侯艷傑夫婦。劉海波是長春綠園區春城醫院的放射線科醫生。
“刑警大隊對劉海波、侯艷傑夫婦進行了長時間的毆打和折磨。

“3月13日晚7時許,我回單位經過2樓時(我們單位在6樓,刑警在2樓),就聽見了審訊聲和打罵聲。我就將門推開一小部分往裏看,看到幾個隊員正在用刑。劉海波被全身扒得一絲不掛,被扣在老虎凳子上,頭被卡著以跪著姿式,有兩個隊員拿著高壓電棍正在使勁往肛門裏電,旁邊扔著幾根斷了的木方。劉已大面積紅腫。

“經偵科的魏國寧也正好在裏邊。我們就問在場的艾力民隊長,為什麼要這樣做。他說必須讓他開口,上邊有要求,沒事。他同時讓我們出去,魏出來對我說,這太殘忍了,會出事的。我說找他們隊長孫立東,叫他們別打了。魏說少管這種閑事。我便自己去找孫,沒找到。我回到辦公室坐立不安,後悔沒能阻止。

“在樓上呆了10多分鐘,我又去三樓找孫立東。在三樓樓梯,我就聽見孫在二樓喊,‘另一個屋裏別打了!’有人出來問怎麼回事,他說:‘這屋死了。’我在二樓看見劉海波從老虎凳上放下來了,躺在地上,孫過來讓給他穿上衣服,人已斷氣了。幾個人匆忙給他穿也穿不上。這時老魏也下來,正好趕上。孫見我們讓我們趕緊離開。他告訴艾力民別聲張,他匯報上級去了。

“連夜,市委第一副書記常小平到了局裏,對這一事件如何處理對周春明幾人做了指示:1、對法輪功是一項艱巨政治任務,不怕流血死人;2、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出現泄密,造成國際影響;3、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對法輪功人員出現的死傷不要介入調查。一切以大局為重,同時他舉了遼寧出現的法輪功學員到太平間拍照的事件所造成的國際影響。

“劉海波的屍體被連夜轉到寬城醫院太平間。

“3月16日下午l時30分,分局召開刑警和部分科室科長會議。周春明說法輪功學員劉海波死於心臟病,要求各單位抽調警力看太平間,抽女警看已被送進醫院的侯艷傑。我這時不知從哪裏來的勇氣說,我們科不行,劉是打死的,這樣的工作我幹不了。我被中止開會。”

李志勤一天內被打死,其妻控告江澤民 

河北省邢臺市寧晉縣鳳凰鎮小棗村李志勤因修煉法輪大法,2007年9月12日晚在家中睡覺時,被寧晉公安局國保人員入室綁架,暴打致死。妻子高素改,於2015年6月4日,通過郵政快遞把“刑事控告書”寄到了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

在控告書中,高素改寫到:

“2007年9月12日晚深夜(十點半),我丈夫李志勤已經在趙縣租房的一樓房間裏睡覺,屋裏關著燈,我在樓上,聽見有砸門聲,沒等開門,突然翻墻闖進來幾個人,把門打開,我記得有十幾個人,進屋裏就動手。我的兒子李光在場,就喊:“你們憑什麼打人!”上前理論,他們揪住他頭發把他按在了地上。

我被擋在門口,就聽見屋裏“咕咚咕咚”的打人聲。過程中沒有出示任何證件,行兇時間達半小時左右。之後,我看到我丈夫李志勤頭耷拉著被拉出來,穿著大褲衩,上身沒有衣服,腳上沒穿鞋子,已經無法站立,被兩個人架著,靠在門邊墻角。有人喊戴上手銬,就有四個人把李志勤擡著往外走。

我丈夫李志勤從屋裏被架出來後,沒能擡頭看我一眼,沒能給我說一句話,走到院子時“哼”的出了一口長氣,就再也沒有聲息。我急忙往外追,問他們是哪的?憑什麼抓人?我兒子騎車追到胡同口的時候,因為天很黑,他們的車已經開遠不知道到哪裏去了。

李志勤被帶走後,我和孩子們一直得不到消息,憂心如焚,多次找縣公安局問。直到2007年9月13日晚8點左右,我的兒子李光才被叫到寧晉公安局,說他爸爸已死亡,屍體在邢臺市殯儀館。”

高素改從2012年正式聘請律師申冤,從趙縣法院、寧晉縣公安局,到邢臺市中級法院,再到河北省高院,過程中,家人遭綁架、威脅。申請國家賠償的訴狀逐級遞送到北京最高法院賠委會,2014年8月28日在北京立案。但是,北京最高法院不開庭、不質證、未見律師,草率依從下級法院的判決意見,駁回申訴。

2015年6月4日,高素改以“故意傷害致死罪”、“非法拘禁罪”(其子被綁架關押一個多月)“非法入室罪”、“徇私枉法罪”等多種罪名,向北京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遞了訴狀,狀告江澤民這個迫害法輪功的元兇。

高素改在訴狀中寫道:“作為一名法輪功修煉者,我用真善忍要求自己,是個守法公民。可是在逐級為我丈夫的申訴中,我看到的是各級官官相護的違法行為。寧晉縣公安局為何膽大妄為的抓人、打人?各級部門為何推諉不追究?各級法院為何明知該賠卻駁回申訴?……這無不與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一脈相承。江澤民以暴力和謊言治國,踐踏中國憲法規定和人類公認的信仰、思想、言論自由的權利;在對法輪功的迫害過程中,利用謊言、金錢、權力和生存的脅迫,致使許多政府官員、公檢法人員喪失其應有的道德勇氣和職業公正,而淪為江氏的專制工具,助紂為虐,明知冤案卻為了自保而徇私枉法。”

公認的好人被毆打致死,兇手造謠欲“私了”掩蓋

吉林市法輪功學員於學忠,男,五十來歲。2012年5月29日晚,吉林市公安局統一行動,瘋狂綁架法輪功學員,並非法抄家,搶奪法輪功學員的私人錢財。法輪功學員於學忠到同修李文軍家串門,被非法入室綁架、搶劫的高新區派出所警察一同綁架,於學忠不說姓名,遭毆打,第二天(30日)被迫害致死。

之後高新派出所警察拿著於學忠的照片詢問李文軍家屬關於於學忠的姓名和情況。在得知於學忠的姓名和他在吉林市大潤發超市發快報之後,高新派出所警察去把大潤發超市發快報的經理叫去派出所,扣了好幾天,詢問於學忠的情況,並要求他提供於學忠修煉法輪功的情況,並想讓於學忠的經理證明於學忠是精神病,企圖推卸殺人害命的責任。於學忠為人非常好,工作也非常認真,經理對於學忠的做人態度非常認可與佩服,所以沒聽從派出所的恫嚇,對派出所的人說於學忠工作非常好,人也好,沒有違背良心配合派出所說他有精神病。高新派出所一看此計沒得逞,就對外造謠說於學忠幫著個老太太租房子做大法真相資料,實際上知情人講於學忠根本不知道此事,根本沒有這回事。派出所又妄圖誘騙於學忠家人私了,以掩蓋派出所打死人的罪行。

更多案例

* 山東省濰坊壽光市侯鎮侯一村法輪法輪功學員李惠希,男,四十多,因進京上訪於2000年4月21日由壽光市公安局帶回到侯鎮派出所,當晚被公安人員活活打死,22日早將屍體火化。22日公安局通知家屬李惠希已死亡,並恐嚇家屬不許聲張,給了家屬四萬五千元人民幣,就此了事。

* 山東省沂水縣縣城陽西街法輪功學員王永東,男,1966年出生,2001年9月21日上午8點左右,王永東在沂水縣縣城東市場 (沂水縣城汽車站附近),被沂水縣公安局治保科惡警抓到,並在市場遭到惡警的兇殘毒打。隨後惡警張覺遠、張志田、王京文等六人把王永東帶到王永東的家中,強行搜查。在惡警們的非法搜查過程中,王永東沒有配合惡警的無理要求和指使,並同惡警辯理,指明惡警的所為非法。結果惡警們氣急敗壞,喪心病狂,再次對王永東毒打迫害。到上午十點鐘左右,王永東在家中被迫害致死。隨後,惡警們將王永東的屍體從四樓上拋下,妄圖制造王永東跳樓自殺的假相。沂水縣法院接到王永東親人的上訴訟狀後,由山東省高級法院、臨沂市中級法院和沂水縣初級法院的法醫共同對王永東的屍體進行了解剖鑒定。結果發現:王永東全身皮膚青紫;脖子上有明顯的手指掐痕;喉結異常突出;鎖骨斷裂,左肋骨折斷三根,右肋骨折斷兩根,小腿一處有明顯的凹坑,此處腿骨粉碎性骨折,大腿骨折。然而枉法的法院經二度開庭還是判決為王永東所謂的“跳樓自殺”,身上的傷痕為“跌傷”。開庭過程中惡警誣陷王永東罵人,王永東所在村村長當場作證說王永東從不罵人。法庭判決後,王永東的親人及所在村居民不服,向沂水縣政府反映,沂水縣公安局怕事情敗露,要與王永東的親人“私了”,結果王永東親人只得到了四萬元人民幣作為賠償。整個訴訟過程,王永東的親人沒有得到屍體鑒定結論、被告答辯及法院判決結果的正式文書。

* 湖北省麻城宋埠鎮法輪功學員何行宗(男,55歲),2001年12月8日早上,他在本村大路旁電線桿上張貼法輪功標語,被宋埠派出所警察發現,在路邊活活被打死。警察為了掩蓋真相,把他拖走扔在公路旁,並將派出所之前撕下的100多張法輪功標語傳單揣到他衣袋裏,而後請來法醫進行人身鑒定,謊稱死者身上沒有傷痕,是貼傳單時意外而死。但何行宗家人在料理他的後事時,發現何行宗脖子上有兩個深凹進去用手掐出來的深印,後腦勺有重傷,下身睪丸被捏破。村裏的群眾見何行宗這樣被警察活活掐死,堅決要找派出所為何行宗討個公道,但派出所卻威脅說:這個事情你們不要找我們,我們也不找你們,他是張貼傳單而死。

* 江西武寧縣石渡鄉鄉官田村法輪功學員陳建寧(男,31歲)於2002年8月28日上午被武寧縣公安局政保大隊、石渡鄉派出所一行六人到家,以弄清真相光盤來源為由,強行抓走,當天下午將他活活打死。為了掩蓋真相,當晚派出大批警察到該鄉所有有法輪功學員的村,上門遊說造謠,說陳建寧已自殺,你們不要出去,並通宵守候在各村不準人員進出。8月29日縣委副書記、縣人大主任、縣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檢察院檢察長等一行人與死者家屬見面,與此同時陳的妻子唐美芬在派出所被警察拷打,以強迫家屬在賠款一萬五立即火化屍體的協議上簽字。陳建寧被火化後五小時,唐美芬才被派出所放回家。

* 湖南省衡陽市法輪功學員陳湘睿(男,29歲),因拒絕轉化,2003年3月11日晚上9點,時任衡陽市公安局國安支隊長雷振中帶領警察將陳湘睿綁架到市公安局大打出手。電棒、鐵錘加書本、橡膠棍……。致使頭顱骨骨折,顱內出血,五臟六腑全部打壞,肋骨、鎖骨、腳背骨被打斷,腹腔內抽出2500升血,腦中樞神經致命損壞,於次日早上在衡陽市中心醫院含冤離開人世。在第二天警察立即將陳湘睿的父母、姐姐、姐夫等親戚多人挾持到市靜園賓館,逼迫其父母簽字,並派二卡車荷槍實彈的防暴警察將陳湘睿屍體押送到火葬場強行火化。因其父母不肯簽字,警察強行將其全家關押至14日才放人。

* 吉林省東遼縣宴平鄉新城六隊法輪功學員張順龍(41歲),2006年5月26日被當地遼河源派出所惡警綁架、毒打,並被迫害致死。遺體於28日被不法人員在未通過家屬同意下強行火化。其妻子呂鳳玲由於受打擊太大,呈現精神恍惚被放回家。

* 山東省臨沂市蒙陰縣法輪功學員孫丕進,2021年6月17日在自家田裏幹農活時被派出所警察綁架,第二天被迫害致死。家人查看其屍體時,發現腦漿溢出,一只眼珠沒有了,半邊頭塌陷,胸腔塌陷。8日後,即6月26日,警方威逼家人秘密火化了孫丕進的遺體。而女兒孫玉嬌當時被非法關押在臨沂看守所,隨後被當地法院枉判七年。孫丕進的妻子於在花被迫流離失所了11年,於2015年含冤離世。

一個個為了堅守真、善、忍的生命被活活虐殺,這已經給全世界展示出法輪功的純正與崇高,同時也展露了中共殘暴、血腥、流氓、無賴的醜惡本性,這血淋淋的事實,讓人們看清中共治下的魔鬼嘴臉。

2016年9月15日中秋節,余文生律師在天津東麗法院為法輪功學員辯護時說:“每一位為法輪功做過辯護的律師都深深知道,他們是無辜的,本應該以他們的言行得到贊許尊敬的,可是唯一在我們的國度裏,十七年來他們卻因為真善忍的信仰被定了罪名送上這樣的法庭,這是荒唐的。這場不顧事實法律的政治迫害運動,源於前黨魁欲加之罪的非法意志,一人之令,將懲惡揚善的法律用成了犯罪工具;把公檢法監獄,變成了程序化的犯罪鏈條;導致整個法制體系,淪為犯罪體系。許多公職人員麻木著自己,被卷入共同犯罪,甚至積極做惡、邀功請賞,殘害著數以千萬計的我們善良的同胞、兄弟姐妹,制造著我中華民族之千古奇冤!為法輪功的無罪辯護已經十年,今天站在這裏,我們感到巨大的恥辱與悲哀!古今中外,有哪個國家、哪個朝代,能夠對自己頒布、實施的法律錯誤理解、錯誤應用到這種程度!其錯誤之明顯、嚴重,為禍之烈、範圍之廣、持續時間之長、牽涉善良無辜之多,恐怕空絕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