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3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2018年大陸各地93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2018年,中共政法委、六一零、公安部、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繼續執行中共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政策,在全國範圍內指令各省、市、縣中共人員對法輪功學員執法犯法,綁架、判刑,打壓、阻礙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制造冤假錯案。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2018年,有93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99名六十五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有24名法輪功學員因依法控告元兇江澤民遭報復性判刑。非法庭審942場,法庭非法罰金2,463,000元,律師依法為法輪功學員無罪辯護435場,要求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

這些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中有博士、專家、教授、老師、研究生、研究所雷達設計師、企業家、IT界精英、軍隊院校教官、中高級工程師、醫生、法官、警察、軍轉幹部、國家公務員、工人、農民、職員等社會各行業人士。中共把修心向善,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送入監獄。

2018年,中共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的刑期最低六個月,最高十四年。在已知刑期的案例中,刑期高於一年,低於或等於三年的有435人;高於三年,低於或等於六年的共283人;高於六年,低於十年的有84人,4人的刑期等於或高於十年。

非法判刑、庭審分布於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判刑最嚴重的省是:遼寧116人、山東107人、河北74人、黑龍江62人、四川55人、吉林54人、湖北49人、湖南42人、廣東41人、江蘇40人、河南36人、北京36人。

非法判刑最嚴重的城市是:哈爾濱29人、青島29人、大連27人、長春25人、成都25人、煙臺21人、唐山18人、撫順18人、武漢17人、齊齊哈爾15人。

非法庭審最嚴重的省是:黑龍江100人、遼寧99人、山東95人、河北90人、四川84人、吉林68人、江蘇49人。

非法庭審最嚴重的城市是:哈爾濱54人、長春40人、秦皇島34人、青島30人、成都26人、撫順19人、大連19人、涼山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