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甄言
1999年7月20日中共與江澤民集團動用整部國家機器迫害法輪功,為了實行“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搞垮、名譽上搞臭”的滅絕政策,不斷制造假新聞,編造一連串自焚、殺人與斂財等彌天謊言,企圖激發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這些假新聞中,荼毒世人最嚴重者,莫過於2001年1月23日炮制的“天安門自焚事件”。
天安門自焚偽案 漏洞百出
如果把十八年前的中央電視臺“天安門自焚事件”錄像畫面進行慢鏡頭分析,便會暴露出很多疑點,說明這場“自焚”事件完全是一場精心布局的預謀與騙局。
一、在“自焚”事件中被大面積燒傷的小女孩劉思影氣管被切開後四天就能接受采訪並能唱歌。
二、《焦點訪談》錄像證實,劉春玲不是被火燒死,而是被警察用重物擊打頭部倒下的。
三、天安門巡邏的警察幾分鐘內從兩輛警車裏拿出二十多個滅火器和滅火毯應付該起“自焚”突發事件。
四、北京積水潭醫院治療“自焚”大面積燒傷者,不作任何防護。允許記者近距離采訪(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