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王”張越為何落得如此下場

文/羅瓊

7月12日,中共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張越因受賄案,被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其背後還有隱藏罪行鮮為人知。

張越到河北省之前就緊隨江澤民、周永康迫害法輪功。作為迫害法輪功“血債幫”的核心人物周永康於2015年6月被判處無期徒刑;三年後,多年受周庇護的張越獲重刑。

河北“政法王”張越為何落得如此下場?

在中共對法輪功發動殘酷迫害以來,張越一直在“610”(中共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政法委系統身居要職,迫害法輪功。

他曾在北京市公安局擔任要職七年之久,後調任河北省政法委書記長達八年,同時先後兼任河北省公安廳廳長、公安廳書記七年,無疑是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特別是對北京和河北省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負有不可逃脫的罪責。

1961年6月出生的張越,山東廣饒人,曾是是中共“十八大”代表,中共河北省第八屆省委委員;2016年4月16日,因涉嚴重違紀而被調查;同年7月8日,被“雙開”;2018年7月12日,被判刑。

張越在不同時期參與迫害法輪功概況如下:

在北京瘋狂迫害

2000年9月至 2001年4月,張越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助理、國內安全保衛總隊總隊長(副廳級)。

中共1999年7月對法輪功發動迫害後,法輪功學員源源不斷地從全國各地來到北京,到信訪局等政府部門,反映真實情況,為法輪功鳴冤。大批法輪功學員在北京被抓捕、關押、刑訊逼供、酷刑折磨。

據北京公安內部消息,截至2001年4月,到北京上訪被抓、有登記記錄的法輪功學員就達83萬人次(不包括大量報姓名和未作登記的人數)。大量被抓捕的法輪功學員因害怕家人受到牽連而不報姓名,因而被就地關押在北京。那時北京的看守所、監獄、勞教所等全部爆滿,甚至學校、體育場等場所都被作為關押之地。

明慧網有大量的報導,揭露2000年至2001年,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在北京遭到的殘酷迫害。

當時,中共公安系統中迫害法輪功主要是由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衛局(簡稱“國保”,也稱“一局”)擔任。“國保”的任務是打擊所謂的“階級敵人”,維護中共統治。

張越時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助理、國內安全保衛總隊總隊長(“一局”,副廳級),對北京當時瘋狂的迫害有不可推卸的罪責。

“天安門自焚偽案”

2001年1月23日,大年除夕,中共一手導演了震驚海內外的“天安門自焚案”,事發僅兩小時後,中共喉舌新華社以超乎尋常的速度向全世界發出英語新聞,謊稱“自焚者是五名法輪功學員”,以欺騙全世界,煽動中國民眾仇恨法輪功,從而加重對法輪功的迫害。很快,此案被聯合國教育組織指控為中共栽贓嫁禍法輪功的騙局。

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等多個海外團體和組織多年來的調查,發現所謂的“自焚”是當時中共高層政法委書記、“610”頭目羅幹調動中共“610”及其成員國安部、公安部、宣傳部等,為了實施江澤民的迫害政策而炮制的一幕自編自導自演的醜劇。

2000年9月至 2001年4月,天安門自焚案發時,緊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張越正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助理、公安國保頭目,對在北京發生的偽案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利用勞教所、黑監獄迫害

北京當局想方設法迫害來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把他們非法勞教或關進黑監獄進行迫害。在2000年至2002年間,北京當局建造了一批勞教所、黑監獄。

2001年4月至2003年11月,張越已升任為北京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更加賣力迫害法輪功。

2002年6月24日,移居日本的37歲的中國公民、法輪功學員金子容子回中國探親,在北京被非法判處勞教十八個月,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序,被關在北京第574號勞教所。她的日籍丈夫向日本政府呼籲營救妻子。

除勞教所外,北京當時還開設了許多洗腦班關押法輪功學員,這些地方設在:法制培訓中心、度假村、敬老院、衛生院、戒毒所、書畫院、山莊、賓館、飯店、基地等,後來被媒體披露的黑監獄在北京有55個,在這些地方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王桂菊,女,時年62歲,工程師,首鋼冶金研究院退休,2002年4月27日,在人大校園內,被海澱派出所和人大居委會人員綁架,被送至海澱區人民大學街道辦事處洗腦班洗腦遭受迫害。同年5月中旬,她被迫害離世,第二天遺體即被火化,當局對外謊稱其“跳樓自殺”。

血腥的活摘器官罪行

2006年3月9日,大紀元發表三位證人的證詞,揭露中共的集中營、監獄、勞教所、醫院等場所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利和焚屍滅跡的驚天罪惡。

2006年7月6日,由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資深國會議員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和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組成的獨立調查組向媒體公開了《關於調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告》,指證中共活摘器官真實存在,並表示這是“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

其調查結果表明:1999年以來,江澤民集團操控整個國家機器,包括黨、政、軍、武警、司法系統和醫療機構,在全國範圍內用活摘器官做移植的方式,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害。

據“追查國際”的調查,江澤民直接下令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周永康積極參與其中。

而被周永康器重的時任公安部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局長張越,罪責難逃。

張越曾多年任中共公安系統所謂的“反邪教局”的“二十六局”局長。“追查國際”大量調查的例證及電話調查錄音證實,中共公安部直接參與活摘器官罪行。

在河北省直接參與迫害

在周永康2007年接手政法委書記後,張越於同年12月被調到河北任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公安廳廳長;自2008年至其落馬前,一直任政法委書記。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直接發布文件或召集會議布置迫害法輪功行動,2007年周永康出任中央政法委書記後,掌控整個公檢法司系統,迫害法輪功。

各級黨委政法委直接指揮各地的迫害行動 。依仗周永康集團在河北的影響勢力,張越在任職期間使河北省成為迫害法輪功的重災區。

據明慧網報導,截止2012年底,河北省是法輪功被嚴重迫害的地區之一,被迫害致死的學員人數排全國第二;截至2016年1月18日明慧資料館數據統計顯示,河北省經明慧網報導的迫害法輪功案例共計11,163例,直接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人數達12,273人,其中被迫害致死的有463人。

趁奧運之機迫害

2008年7月14日,周永康到了保定市的涿州市,河北省在保定市的涿州市召開全省奧運安全保衛會,河北省中共黨委副書記車俊、時任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廳長張越以及河北各地市的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參加了此會。

在奧運舉辦前後,僅石家莊地市有近二百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綁架。

參與部署多起綁架案

2008年6月至2016年4月,張越任河北省政法委書記;2008年6月至2013年8月,兼任省公安廳廳長。

2012年2月25日,河北省石家莊、唐山、保定、滄州、泊頭、宣化等地的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同時遭警察綁架。

據悉,“2.25”大規模綁架案是自公安廳的國保總隊下達給各地各級的國保警察所實施的,河北省在中共的所謂“十八大”前,動用了河北省各級國安,采用電話竊聽、定位、跟蹤等特務手段。

2012年6月,河北省石家莊市正定縣有七百多名民眾按手印聯名營救法輪功學員李蘭奎,被稱“七百手印事件”。該事件引發海外媒體關註報導,有關資料被遞交給美國國會聽證會。

河北省公安部門指使正定縣及石家莊等地的“610”、公安、國保、國安,在正定縣、石家莊市區等地騷擾民眾、綁架16名法輪功學員和家屬,給他們戴上黑頭套,綁架到石家莊市第一看守所院內的一處秘密地點——石家莊市公安刑警培訓中心,並實施酷刑迫害,刑訊逼供,其中石家莊楊銀橋在綁架過程中墜樓身亡。

當時張越兼任河北省公安廳廳長,對此事有直接責任。

2012年周永康曾在河北省搞“國安維穩”試點。周本順上任河北省委書記後(2013年3月至2015年7月),拿石家莊地區做試點,河北省公安部配合,以特務手段對法輪功學員、竊聽、跟蹤、監控。

在2013年11月15日清晨5點,省公安部部署聯合統一行動,在石家莊和周邊多個地區綁架了40多名法輪功學員,後來,其中有8人遭非法起訴和判刑。

“11.15”綁架案直接由省政法委書記張越領導的政法委負責。

2014年3月13日,唐山市公安局直接指揮,迫害了13位法輪功學員,其中9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2名被非法關押在監獄,7名被非法開庭或判刑。

不到半年時間,在唐山市豐南區再次發一起有預謀的群體綁架事件,7名法輪功學員被國保人和派出所同時綁架或抄家。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2014年在唐山,法輪功學員被中共綁架、抄家、騷擾,共發生115人次(其中有5人被綁架兩次)。

2014年石家莊市“610”和市公安局頭目指令國保警察和刑警隊警察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監聽、竊聽、跟蹤、蹲坑等,圖謀統一抓捕,制造要案,在年底前好“報功”

2014年2月下旬開始,在石家莊市區及郊縣,河北當局又調動大批警力和社區人員,對法輪功學員上門騷擾,錄像、逼簽字、查抄,甚至強行入戶抄家搶東西、抓人。僅石家莊新華區一域就有至少50多戶被騷擾。

2014年12月29日上午11時,石家莊市公安局、裕華公安分局刑警隊和國保大隊多個警察,闖入裕華區青園街66歲的法輪功學員吳進虎家,共劫持走6人。

瘋狂報復依法訴江者

2015年5月1日,中共最高法院發布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新規定後,逾20萬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後,其中,截至2015年年底,河北省有32,826位法輪功學員和民眾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投寄控告江澤民訴狀。

據明慧網報導,河北省“610”在時任省政法委書記張越的操控下於2015年制定了一個所謂8號文件,對訴江的法輪功學員實施迫害。文中指令給法輪功學員扣上“誣告濫訴”的帽子,不許其申辯等。

河北省又派出了三個督導組到各地去督導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自此,河北省各地出現了多起綁架訴江法輪功學員的事件,遭綁架者甚至被迫害致死。

截至2015年年底,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在長達一年的訴江過程中,有衡水袁樹辰、滄州許增亮、唐山閆國艷3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四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批捕;至少1,251人遭綁架、抄家、上門騷擾、拘留等迫害,其中,至少包括16名70歲以上的老人。

在長達一年多的迫害、幹擾法輪功學員及民眾訴江過程中,河北省至少有382個公檢法司和多個鄉鎮村、單位被脅迫參與。全省11個省轄市、22個縣級市幾乎都有迫害案例發生,並且對訴江者的迫害在2016年持續進行。

2016年始,河北省各地“610”將實名訴江的法輪功學員身份證錄入了特殊信息,炮制黑名單。如,河北省沙河市“610”辦公室主任丁海軍,2016年5月份之後向下層施壓,強迫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填所謂的《誣告濫訴登記表》,該命令是原河北省政法委書記張越發出的。

借世園會制造“3.31”綁架案

唐山世界園藝博覽會於2016年4月29日舉行,張越於同年4月11日到唐山調研世園會維穩情況。在其到來之前,從3月31日至4月2日,由唐山市“610”、公安統一指揮,唐山市路北區、路南區及古冶區、豐南區、豐潤區公安局、派出所等出動一百多名警察,按黑名單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僅3月31日一天之內就有21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抄家。在此次綁架事件中,賴志強、李孝先被非法庭審,賴志強被非法判七年重刑。

河北省參與迫害者頻遭厄運

在中共長達十九年的迫害中,從1999年到2018年2月初,據明慧網消息,河北省參與迫害法輪功的“610”人員遭惡報人數為106人,居全國之首。參與迫害的各級人員遭報者有2,238人,禍及的家人為532人,惡報中死亡人數(包括禍及家人)為1,095人。由於中共的信息封鎖,實際遭惡運的人數遠遠不至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