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惡人榜: 上海市第一中院陳光鋒及相關責任人枉法裁判


被告元兇:陳光鋒等

罪行敘述:

3月12日,上海浦東法輪功學員林寶珍的律師突然收到一中院郵寄的裁定書——在2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院作出的維持原冤判林寶珍一年的裁定書。

上海市第一中院陳光鋒法官,作為林寶珍冤案辦案法官,不開庭審理,直接下判,涉嫌觸犯刑法。林寶珍的律師向中院監察室,提起了對上海市第一中院陳光鋒及相關責任人枉法裁判的控告。律師在控告中說:上海市第一中院陳光鋒及相關責任人,未履行依法治國,法律至上的宗旨,無視法律,破壞法律實施,有違公平公正。請求有關部門對相關責任人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林寶珍,家住上海浦東高東鎮楊園新村,修煉法輪功後,更加善待他人。無論她在哪裏工作,都得到了單位領導的贊賞和信任。在上海市保稅區內做清潔工時,領導就是放心讓她晚上值班,說誰都不要,就要林寶珍做,她最讓人放心。

可就是這樣一位善良、淳樸的好人,因為堅持對真、善、忍的追求,2017年11月28日上午,浦東法院在不告知家屬和律師,不宣讀判決書的情況下,通知林寶珍被非法判刑一年。林寶珍當即上訴。1月18日,律師向一中院提交了“強烈要求二審開庭審理”的法律意見。上海一中院陳光鋒法官在收到律師意見後,多次表示是否開庭還在商量。但3月12日,律師突然收到一中院維持原判的裁定書。

控告人:法輪功學員 2018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