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愉悅的好人,會自殺自焚嗎?


在國內外很多人都知道,修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他們按“真、善、忍”原則修煉,真誠、善良、忍讓、寬容,身心愉悅。他們為他人著想,即使在中共18年的殘酷迫害中,依然想著別人,慈悲地向廣大民眾講清真相。在法輪功弘傳的100多個國家和地區裏,這麼多年沒聽說有一個法輪功學員自焚的。

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在《轉法輪》和《法輪大法》〈悉尼法會講法〉中,非常明確地講了修煉法輪功不能殺生和自殺的法理,也講明了生命的珍貴和人生的意義。那些通過修煉,從苦難、病魔中解脫出來的法輪功學員,無病一身輕,心情愉悅,家庭和睦。他們珍惜生命,熱愛生活。這些重獲人生幸福的人怎麼會自殺、自焚呢?

然而,2001年除夕,中共江澤民集團在天安門廣場制造所謂“天安門自焚”事件,栽贓法輪功:幾個來路不明的人被烈火吞噬,中共宣稱這些人是法輪功學員。澳洲《時代報》質疑:警方事先不知情,卻在90秒內,攜帶大量消防設備出現在央視自焚節目的畫面中,難道警察帶著滅火器巡邏?美國《華盛頓郵報》記者到劉春玲的家鄉開封采訪,鄰居說,從來沒看過劉練法輪功。

央視天安門自焚鏡頭的慢動作重播,證實劉春玲是被警察打死,天安門自焚是中共策劃的一場騙局。(明慧網)


央視錄像顯示:劉春玲不是被火燒死,而是被便衣用重物擊中頭部倒地致死。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ED)於2001年8月14日在聯合國會議上,就“天安門自焚”事件,強烈譴責中共的國家恐怖主義行為,聲明說:整個事件是中共政府一手導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