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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網恢恢惡人榜: 遼寧本溪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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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元兇:陳忠維,馬秀波, 趙冶明,長田勇等

罪行敘述:

遼寧本溪溪湖監獄,簡稱本溪監獄,采用極其殘酷的手段,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肉體和精神上的摧殘,強迫他們違心表態放棄信仰。在使用酷刑時,惡警叫囂:“使用的是我們的家法”。二零零七年一月五日,本溪監獄被評為所謂“省級文明監獄”,並被中共樹為樣板。二零一零年九月,中共“610”(中共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成立的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邪惡組織)在丹東開會提出:“全國看遼寧,遼寧看本溪。”

本文揭露本溪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幾種酷刑。

一、打“沙包” 壓凳子

打“沙包”:施暴前給受刑者頭套上罩,然後開始毒打;直到被打得精神恍惚、站立不穩、身體不停的抖動,思維散亂、喃喃自語,施暴者叫說什麼,就跟著說什麼。

壓凳子:受刑者的腳和腿被緊縛,胳膊被捆到背後,再把凳子放到後背上,凳子坐上人使勁往下壓人的背,使人骨頭幾近斷裂。長時間遭此刑,會致人嚴重傷殘。

原沈陽市大東區法輪功學員劉永明,二零零八年至二零零九年二月在本溪監獄被迫害期間,監獄為了強制“轉化”他,施暴者先給他頭套上罩,然後,開始毒打,同時還被電擊;經過五、六天不分晝夜的酷刑折磨,他被迫害的精神恍惚、站立不穩、身體不停的抖動,以致施暴者罵什麼,他就跟著罵什麼,叫他說啥就說啥。他還被壓凳子,腳和腿被緊縛,胳膊被捆到背後,再把凳子放到後背上,凳子坐上人使勁往下壓。

二、電刑

高壓電擊會引起劇烈的刺痛,被電部位的皮膚會燒焦,還能造成神經系統的紊亂,人也可被電流擊倒;在強烈電流的刺激下會造成極其難忍的痛苦,人會狂喊嘶叫。一個人受到兩三次電刑,便會變得神情呆滯、反應遲鈍、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

沈陽法輪功學員陳秀被多次毒打、關小號。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本溪監獄對陳秀等法輪功學員長達三天的電擊折磨,致使他們遍體鱗傷、無法行走,生活不能自理。

三、腳刨錛

刨錛本是泥瓦匠砌墻時用它來刨磚頭的一種工具,一頭呈方形,另一頭呈扁狀,用扁頭對著磚頭刨,刨出所需形狀。腳刨錛具體做法是:施暴者擡腿,腳跟朝後下方突然用力,使鞋後跟邊沿猛的跺在受害人的身上,輕者肌肉筋骨損傷,重者骨質凹陷,疼痛難忍。外觀很難看出內在損傷。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大連法輪功學員朱本富等十二位學員被從營口監獄綁架到本溪監獄繼續迫害。朱本富描述他在本溪監獄被迫害的經歷:三大隊副大隊長趙冶明指使七八個犯人對我拳打腳踢,十分鐘後,我全身是傷。又過了一個星期,他又組織一幫重犯,共十二個,把我拖到一樓圖書館裏,扒去外衣,坐水泥地上,十二個人分三組,每組四人,輪流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每天淩晨十二-二點,有三個專職打手,王卓、杜新、付才輪流打我,一個打累了另一個上。開始用裝滿水的大雪碧瓶往頭上打,一連砸幾十下,傷內不傷外。用三個手指頭摳我兩個眼珠子,穿著旅遊鞋跺胸口,用旅遊鞋的兩個後跟跺兩條腿。兩條腿被跺的十多天不能行走,不能蹲下,大小便全都站著。用針夾在筷子裏露出大約一厘米往頭頂、手背、手指尖紮。用打火機燒我脖子胸前,一連折磨三天三宿不讓睡覺。

四、捆刑

二零零四年,原鳳城市增壓器廠供銷員焦林被綁架後,被鳳城市“610”劫持到丹東教養院迫害。之後,他又被劫持到本溪教養院繼續迫害,為了強迫他“轉化”,監獄將焦林兩腿雙盤用繩子捆上,然後將頭壓下和腿捆在一起,雙手反綁背後,一捆就是兩個多小時。

五、抻刑

“抻刑”很容易使人的關節脫臼。使用的方式就是把人的四肢分別綁住以大字型向四方不斷強力拉開,抻起來,使肌肉撕裂,關節脫臼,有的手和腳的指甲都被拉掉了,苦不堪言。同時把被害人的四肢抻起,身體懸空,然後用小皮錘在身體的各關節處敲打,直到脫節發黑為止。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鳳城市法輪功學員梁運成向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在訴狀中陳述了他在本溪監獄遭抻床迫害的經過:我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下旬被關到本溪監獄。到監獄不久,我就向遼寧省檢察院寫了申訴狀交給了監獄,請監獄郵寄給省高檢(因為我們是無法郵寄的)。可是監獄一直搪塞。八月份,監獄以我不穿囚服、煉功等借口將我關進小號,七、八個警察及三、四個犯人強行給我剃光頭,套上囚服,把我釘在鋪板上,兩臂伸直,兩只手的手腕分別被兩個固定的手銬銬住。兩只腳的腳腕被一條鐵鏈釘上,鐵鏈的中間鎖在一固定的鐵環上。就這麼仰面朝上的躺著,天花板上有個不滅的燈和全省聯網的監視攝像頭。白天播放幾個小時的汙蔑法輪功的高音喇叭錄音。因為這和本溪勞教所相似,所以我意識到,他們想利用這種酷刑逼我“轉化”。於是我就絕食絕水反迫害。獄醫就指使犯人從鼻子裏插管給我灌玉米面粥。三十天後,他們怕我死了,只扣一只手,腳不變。兩個月後,生命垂危,他們把我關進監獄醫院。由於他們不給我交申訴狀,所以我還一直絕食。絕食絕水六十三天後,他們把我轉到大連市監獄。

這種抻床酷刑與本溪勞教所的抻床相似,同樣是睡不著覺,四肢及腰很痛。生不如死!很多在勞教所及監獄被迫害致瘋的法輪功學員,可能都是類似的酷刑造成的。身心的痛苦達到了極限!

六、老虎凳、煙頭烤

老虎凳:受刑者的雙膝被緊緊捆在上邊, 小腿下或腳腕下被加墊硬物,痛苦不堪。

本溪監獄把周琳綁在老虎凳上,用膠帶把雙臂和雙腿纏在凳子上,一動不讓動,吃飯喝水得別人餵,大小便得別人接;六個犯人白天黑夜倒班。惡人石健用煙頭烤周琳的中指,把中指皮膚都烤焦了。

七、拽睪丸 摳眼睛

拽睪丸:用線綁陰囊睪丸往下拽,會使睪丸產生劇烈疼痛、陰囊腫脹,走路時叉著腿得一點一點往前挪。

在本溪監獄,朱本富被犯人,用筷子綁針紮手背筋骨;用瓶裝水打頭幾十下造成昏迷;用腳狠踹腿骨,直至痛得動不了;他們還用三指摳挖朱本富的眼睛,朱本富被摳的眼眶發紫、疼痛暈倒;犯人用線綁住朱本富的陰囊睪丸往下拽,還往他身上澆涼水、用打火機燒等。

八、抻床、關小號、鎖地環

沈陽市沈河區法輪功學員劉德服,被綁架到本溪監獄迫害,遭抻床、奴工等迫害。在獄警宋群安指使下,多名犯人對他進行毒打,頭被打破縫了21針後,被關小號鎖地環;劉德服出現嚴重頭疼、眩暈,走路不穩,被醫院檢查出腦梗、心梗、腦水腫、高血壓,被犯人監視強制做長時間奴工;血壓達到260/140mmHg,在老殘隊還遭受綁鐵椅子、老虎凳的酷刑。

九、澆涼水

澆涼水:在寒冷的冬季通風處,把衣服扒光,用冷水長時間往身上澆,致使身體顫抖、麻木且疼痛。

在寒冷的冬季,打開門窗,撫順市清原縣法輪功學員於俊被扒光衣服,用冷水長時間往身上澆,名曰“淋浴”。此刑造成於俊全身關節紅腫,生活不能自理。

十、坐小凳

坐小凳:人長時間坐在小木凳上,臀部皮膚被硌破,致皮肉潰爛。

撫順市清原縣清原鎮政府退休職工高財,被劫持到本溪監獄後,監獄為使他放棄信仰,每天被強迫他坐十五公分長,十公分高,五公分寬的小木條凳,從早上五點半至半夜十二點,十八、九個小時,額頭離墻十公分,不準活動、閉眼、不準上廁所,吃飯時間不得超過十分鐘。

幾天後高財屁股被硌破,血水粘在褲子上脫不下來,兩腿及後腰疼痛難忍,汗水把衣服都濕透了。

十一、劈胯(劈腿)

劈胯:暴力強迫性的將人的雙腿掰直,會讓受害者十分痛苦,很容易傷及韌帶,造成髖關節骨頭脫位。

大連法輪功學員陳明慧,遭綁架時,股骨頭被警察打成粉碎性骨折,靠拄拐行走。被劫持到本溪監獄繼續迫害,監獄還要將陳明慧兩腿掰直,強迫其跳躍。


控告人:法輪功學員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