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 明慧網記載逾萬例


2017年5月19日,中共遼寧省前政法委書記蘇宏章被判有期徒刑14年;5月27日,中共前天津政協副主席、公安局局長武長順被判死緩,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這些是明慧網、大紀元近日報導的中共官員因積極跟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遭惡報的部分案例。

18年來,明慧網收集到了數以萬計因迫害法輪功而遭到報應的事例。上至中共政治局常委,下至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610”的鄉鎮人員和不明真相的民眾。他們中有的車禍斃命,有的離奇猝死,有的自殺,有的暴病身亡,有的判刑入獄,還有的殃及家人。

據統計,遭惡報的地區人數分布與該地區迫害法輪功的程度成正比。據明慧網的不完全統計,迫害法輪功遭惡報的逾萬案例分布在大陸23個省,僅遼寧、黑龍江、河北、湖北、吉林、四川、山東7省就有7千人左右。這7個省,都是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嚴重的省份,而且當地官場都發生了較大的震蕩,因落馬等形式遭報的官員數量也相對較多,可謂官場集體逢厄運。

老子在《道德經》中寫下:“天網恢恢,疏而不失”。

道家太上篇:“禍福無門,唯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

佛教大藏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聖經啟示錄:“必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

不同的宗教,何以描述著完全相同的法則?因為善惡有報,這是宇宙的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