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月明冤死案六載未果 妻女祭拜


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秦月明的遺孀和兩個女兒。


六載辛酸,秦月明冤情未雪,遺體難安。近日,秦月明的妻子王秀清帶著女兒到佳木斯監獄祭拜冰棺中的秦月明。不法警察依舊抵賴聲稱“正常死亡”,王秀清善意提醒他不要抱僥幸心理。

秦月明系黑龍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區的法輪功學員,性格善良、淳樸、剛毅,酷愛武術。1999年10月秦月明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勞教三年;2002年4月,剛走出勞教所的秦月明又被判刑十年,關押於佳木斯監獄。在還有一年就刑滿釋放時,被酷刑致死。2011年2月,佳木斯監獄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將正值壯年的秦月明迫害致死,遺體有大面積傷痕。但佳木斯監獄卻蠻橫聲稱是“正常死亡”。

秦月明生前照片


秦月明的妻女滿懷悲痛,為尋求真相與公道,先後向佳木斯監獄、合江檢察院、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申訴,最後訴訟至黑龍江省高級法院賠償委員會,並於2011年9月8日在省高法立案。但賠償辦主任張印峰,主審法官王濱紅拖延審案,拒不開庭。隨後,秦月明的妻子王秀清和女兒秦海龍因不放棄申訴,又遭勞教迫害。

2012年年底,省高等法院荒唐地將此案指定由其下級伊春市中級法院來審理。但伊春市中級法院賠償辦法官谷振墀不作為,不做屍檢,不取證,不讓律師閱卷,拖延兩年之久。

2014年12月25日,在從未聯系賠償申請人、從未開庭情況下,伊春市中級法院向秦月明父母送達一份決定書,對秦月明家人的國賠請求按“撤回處理”。2015年2月5日,秦月明妻女及律師對伊春中院擅自下達的決定不服,再向黑龍江省高級法院提起申訴,省高法卻沒有任何回復。

六載辛酸,冤情未雪,遺體難安。近日,王秀清和女兒秦海龍到佳木斯監獄祭拜冰棺中的秦月明。一呂姓主任將她們帶到信訪室,問她們:這事都過去好幾年了,你們沒想火化處理,入土為安嗎?家屬說:當然想,可人在你們這裏,得看你們的態度呀。

過了一會兒,原集訓隊副教導員申慶新(參與迫害秦月明的不法警察之一)和一個年輕警察來了。年輕警察說,2015年他們到金山屯找過王秀清。王秀清問他什麼事。他說,就是為你家這事。申慶新插話說:秦月明是正常死亡。

王秀清告誡他:你不要說這些。你再這樣說,晚上會睡不著覺的。秦月明咋死的,你最清楚。這場迫害是江澤民發起的,執行錯誤命令者到頭來都得承擔個人責任。到那時你就不會再這樣說了。申慶新聽了,冷笑著。

為了喚醒他們的良知,秦海龍講述了她在勞教所被非法關押時,為了逼迫她撤訴爸爸的冤案,警察用電棍電她、對她拳打腳踢、實行封閉隔離迫害的痛苦經歷。秦海龍對申慶新說:我們還要堅持,為什麼呢?就在等天變,我爸的死亡真相一定會出來。聽了這些,他們沒再吱聲。

呂姓主任和兩個警察陪家屬去見秦月明遺體,家屬看到遺體已經風幹了,眼球都看不到了,牙齒也露出來了。

看完遺體後,呂姓主任反復問家屬:看完你們就走嗎?沒有什麼想法嗎?王秀清說:監獄的態度還和原來一樣,那怎麼處理?家屬到現在都不知道死亡原因。他馬上說:可以給你(死因說明),但你得簽字,我們有個六聯單,你們不簽字,就不能給你們。秦月明妻女再次表明了要依法解決冤案的想法。

整個過程中不難看出,佳木斯監獄警察依然昧著良知,竭力隱瞞秦月明冤死的事實真相。可是,這個黑幕還能掩蓋多久呢?

有限的國家賠償並非是秦月明家人的控告目的,因為生命無價。王秀清曾經表達出自己樸素的願望:“把他們(參與迫害的警察)治罪到什麼程度不是我的目的,要多少錢也不是我的目的,秦月明是法輪功學員,如果能通過打這個官司讓更多的世人得救明白真相,能使還在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不再被迫害並早日出來,這就是我的願望。”

願這慈悲的心聲,能喚醒那些警察早日良心發現,在善與惡的最終較量中,不再助紂為虐,為自己選擇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