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摘器官疑雲與失蹤案例

發生在遼寧的活摘器官罪惡:法輪功學員疑被活摘器官的部分案例

疑被強摘器官的多位遼寧法輪功學員


自2006年以來,多位證人及國際獨立調查證實中共大規模強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謀取暴利的罪惡,以下是多位遼寧法輪功學員疑被強摘器官的情況。

李淑媛

女,51歲,葫蘆島法輪功學員。

2002年7月6日晚外出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未歸。次日,家屬被通知認屍。公安機關在家屬未到現場也未經家屬同意,死亡時間未超過24小時的情況下私自解剖。遺體從胸部到小腹被剖開,心、肺、肝、腸、胃等器官全部被摘走。鮮血淌了一地,李淑媛的上衣鋪在地上,器官放在上面。當時李淑媛的家人看到時嚇得癱在地上。法醫隨後把腹部刀口縫上。

事後,李淑媛的家人去葫蘆島市司法局索要被割走的器官,沒人理睬,第二次李淑媛的兄嫂又托熟人去要,有關當局答復說:“沒有,臭了,給扔了。”也沒有給家屬任何驗器官的結果和證明。

陳寶鳳

男 ,43歲,朝陽市法輪功學員。

2008年2月24日,陳寶鳳被中共警察綁架,3月3日被轉到朝陽市第一看守所(吳家窪),當晚就被惡警折磨致死。陳寶鳳的表哥陳鬥祥出面和市公安局協商,做屍檢解剖。一位專業人士說,陳寶鳳的心臟和大腦都沒有問題,肺部有異常,皮膚有大面積顏色青紫。公安部門將部份身體器官拿走,不等屍檢結果出來,3月7日就將遺體匆匆火化。

範德振

男,33歲,葫蘆島市法輪功學員。

2008年4月20日,範德振在綏中看守所被害。家人要求第二天白天看遺體,看守所只許當晚看。家人發現遺體傷痕累累,尤其是腹部傷得最嚴重,面部扭曲,牙關緊咬。很顯然,範德振死時遭受了劇烈痛苦。第二天,在家屬不同意的情況下,綏中六一零及看守所把範德振的遺體強行解剖、火化。範德振的妻子、父母連他最後一面都沒有見上。

劉麗雲

女 ,44歲,葫蘆島市法輪功學員。

劉麗雲於2001年12月6日被非法判有期徒刑4年,送至遼寧省女子監獄,於2002年7月23日死亡。家屬被帶到黑暗的存放遺體的房間,不讓開燈,只讓看臉部,不允許看身體。看過後,馬上將屍體送去火化。

遼寧有據可查的失蹤案例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這場浩劫中,難以數計的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在進京上訪後或在非法關押中失蹤,像從人間蒸發了一樣。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已核實較詳細個人信息的有443人,其中遼寧省有據可查的失蹤法輪功學員有169人。因篇幅限制,僅列舉2例。

徐強

男,1973年出生,遼寧錦州市法輪功學員。

徐強於2000年5月末去北京為法輪功鳴冤。2000年6月2日下午3點多鐘,徐強曾從北京給錦州的朋友打來電話,讓他母親給他帶些錢,之後徐強就失蹤了,十幾年來杳無音信。他的親人一直在痛苦中煎熬。

孫宇

男,1980年4月出生,丹東市法輪功學員。

孫宇1999年考入大連水產學院。2002年12月31日,他向同學散發真相傳單時被舉報。警察到學校,先將孫宇看管起來並進行訓斥,然後說帶孫宇去校外小飯店吃飯,孫宇就再也沒有回來,十幾年來杳無音信,與家人沒有任何聯系,親戚、朋友、同學都不知道他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