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門自焚偽火15年 種種證據揭示造假騙局


2001年,在中國大地上,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正腥風血雨般地展開著。當年的1月23日,在這個家家團圓的除夕夜,天安門廣場發生了震驚世界的“自焚”案。中共官方在第一時間宣稱事件是法輪功學員所為。雖然各項證據都表明,事件是中共的“自編自演”,但中央電視臺等官媒鋪天蓋地的報導,挑起了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情緒。據人權團體自由之家統計,事件發生後,法輪功學員受到更為嚴厲的監禁和酷刑,被拘押的法輪功學員在拘押期間死亡人數明顯上升,法輪功學員在中國陷入極其艱難的境地。

15年來,關於自焚偽案的分析已有很多,近年中共內部人士的關於自焚案的證言得以披露,來自民間的質疑也不斷湧現,在事件發生15周年之際,再一次匯總對來自各方對事件的分析,相信真相大白的一天已經不遠。

分析自焚偽案疑點 《偽火》獲獎

2001年1月23日,北京天安門廣場有5人進行自焚行為。新華社於事發當日通報,聲稱5名當事人是法輪功學員;可是在法輪功的教導中明確禁止暴力行為與自殺。法輪大法信息中心表示,整起事件為中國共產黨執政當局自導自演,為的是引起群眾對法輪功的負面印象,以確立政府打壓的合理性。

新華社2001年1月31日改稱,七人到天安門是為了自焚,其中兩人“自焚未遂”,一名叫劉春玲的女子當場死亡。當時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有一團隊正好在現場目睹事件發生,根據CNN的報導,當時5人當中至少有2名男性,但其中沒有小孩。但中共官方的報導稱自焚的5人是1名男性、4名女性,包括1名12歲的小女孩。CNN團隊對此事件進行拍攝,直到武警介入並拘留他們。在事發一周後,中央電視臺及其它中共媒體開始報導,並集中力量批判法輪功。

中央電視臺對該事件的首次報導中,播出了對12歲小女孩劉思影的采訪片段,她表示相信自焚將能夠讓她前往天堂,但是此說法並非法輪功所提倡。在自焚事件兩周後,華盛頓郵報記者菲力普‧潘在一篇名為《Human Fire Ignites Chinese Mystery》的報導中,訪問劉春玲故鄉開封市的當地居民有關劉春玲的身份時,獲得以下回應:“沒有人曾看到過她煉法輪功。”

新華社在事件發生的2小時後,向外國媒體發布錄像;接著在一周後,1月30日當天,新華社又發布了一篇更為全面的新聞稿,作為對其它媒體的回應。2001年1月31日,央視的時事評論節目《焦點訪談》播出了一個30分鐘的特別版本,宣稱此錄像取自廣場附近的監視器,從中可看到5個人陷於火海之中。

總部位於美國紐約的中文電視臺新唐人電視臺制作了一部名為《偽火》(False Fire)的影片,分析了中央電視臺所提供的錄像中的爭議之處。從央視所提供的監視錄像來看,自焚者似乎穿戴著防火衣和面具;該影片並提出一個問題,為何自焚者的頭發和他們身上裝汽油的塑膠瓶這些易燃物並未被燒毀?法輪功學員還指出,當時自焚者所喊的口號與靜坐的姿勢並不符合法輪功學員平時所做的。

《偽火》這部紀錄片特別針對劉春玲與其12歲女兒劉思影的死因進行分析,該影片對央視的錄像進行慢速播放,看到劉春玲未死於大火中,但被一名著軍綠色大衣的高大男子擲重物命中頭部倒地。該紀錄片並指出劉思影被送到醫院後,恢復情況良好;後來卻突然在3月17日驟逝。法輪功團體對此表示質疑,政府方面試圖殺人滅口。

法輪功方面指出,中共官方媒體和安全單位早已知道此事會發生,他們觀察到現場警察幾乎是第一時間便抵達自焚者所在地,而且每個人皆配備數支滅火器;但滅火器並非天安門廣場公安巡邏時的必要配備,且自焚者所在地距離最近的建築物尚有數分鐘的路程。

《偽火》獲第51屆哥倫布國際電影電視節榮譽獎。

2002年1月,北美中文電視臺“新唐人”制作了揭露“天安門自焚”真相的影片《偽火》(False Fire),該片從各國參賽的600多部影片中脫穎而出,於2003年11月8日獲得第51屆哥倫布國際電影電視節榮譽獎,該紀錄片揭開了“自焚案”部分漏洞。


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調查報告

追查國際在於2003年1月20日成立以後發布的第一個調查公告就是追查天安門自焚偽案。此後,追查國際陸續發表了4份相關的調查報告。其要點如下。

1. 現場質疑(此處不包括獲獎電視片《偽火》中揭露的破綻):

天安門到積水潭醫院大約十公裏的寬闊通敞的路,有警車開道的急救車卻花了約兩個小時。據新華社2001年1月30日對自焚事件的報導稱,1月23日14時41分在天安門廣場發生的自焚,事件發生後不到7分鐘,3輛急救車就趕到現場,將傷者緊急送往北京治療燒傷最好的積水潭醫院。然而,追查國際和積水潭醫院多位工作人員確認,“自焚”者在晚上5點左右才被送到積水潭醫院。原本20多分鐘的車程花了急救車2個多小時,中間急救車消失的2小時發生了什麼?

2. 專業語音鑒定:

結論是“《焦點訪談》錄像中第一集的王進東與第二集和第三集的王進東應可判斷不是同一個人”。追查國際委托全球公認的,在中文語音的辨識、合成、驗證等方面擁有先進的技術的國立臺灣大學語音實驗室,對在中國中央電視臺的3集《焦點訪談》節目中出現的王進東等作了第三方語音鑒定。

3. 就劉思影突然死亡對收治她的積水潭醫院的調查:

追查國際從積水潭醫院參與治療劉思影的醫務人員處得知,劉思影在燒傷基本治療得差不多了,身體已基本恢復正常,已打算出院的時候突然死亡。劉思影死前一段時間,包括死亡前一天,心肌酶譜和其他各項檢查均正常。然而3月17日星期六上午8、9點鐘時,積水潭醫院負責人和北京市醫政處處長曾到劉思影病房探視,與劉思影說了很多話,“劉思影當時還活蹦亂跳的”。此後,中午11至12點左右醫生突然發現劉思影已處於病危狀態,並很快死亡。調查還發現,劉思影的屍檢是在積水潭醫院做的,但屍檢報告卻由急救中心出具,而且報告沒有在病案討論中公布,只說大概是心肌的問題。

中央電視臺“天安門自焚案”中的“燒傷病人”全身包裹,記者不穿衛生服,不戴口罩,大膽采訪。(視頻截圖)


4. 各主要中央級喉舌媒體自相矛盾的報導。

追查國際比較了中共中央級喉舌媒體的五篇關於自焚案的報導,這五篇報導是,新華網日內瓦2002年4月24日《天安門自焚者王進東的女兒王娟專訪》,新華社鄭州2002年5月19日《天安門自焚事件參與者王進東的控訴》,《光明日報》記者王光榮寫的《在夢魘般的日子裏――原法輪功癡迷者王進東一家的追憶》,中新社鄭州2002年4月8日電《天安門廣場自焚者王進東、薛紅軍追述荒唐事》和新華社2003年4月7日發布的《王進東自述1・23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的前後》。

在這些報導中,“王進東”“一家人”開始煉功的時間、王進東喊口號的時間、王進東身上有無“烈焰”、王進東身上的汽油是怎麼澆上去的、王進東的頭發是否被燒掉、自焚後警車的去向,以致王進東喊的什麼口號,家人的情況等多方面,各媒體的報導都有不符合和自相矛盾之處,而且和央視播放的錄像不符合。

天安門自焚偽案中在王進東自焚時,警察拿著所謂的“滅火毯”,卻垂在王進東的身後,垂在下面,是在做戲,不是在救“火”。(視頻截圖)


外媒紛紛質疑 :“符合中共的一貫做法”

非政府組織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nternational Educational Development)的駐聯合國代表Karen Parker於2001年8月14日在聯合國人權促進與保護附屬委員會上的發言中表示,中共一直聲稱法輪功是X教並導致了死亡和家庭破裂,以此來使其對法輪功的恐怖主義行為合理化,但該組織(國際教育發展組織)的調查顯示正是執政當局帶來了死亡和隨之而來的家庭破裂,其對數千人使用了極端暴力和不可接受的拘留。國際教育發展組織已發現此自焚事件實際上是被策劃導演的。

《華盛頓郵報》:沒人看到過劉春玲練法輪功

美國《華盛頓郵報》的記者菲力普‧潘在事發2周來到劉春玲和劉思影的家鄉河南省開封市,並采訪她的街坊鄰居,得到的結果是,劉春玲在夜總會上班,曾毆打她的母親和女兒,從沒看過她煉法輪功。根據加拿大蒙特利爾大學歷史學家、同時也是法輪功相關議題研究者大衛‧歐比(David Ownby)的說法,菲力普‧潘對劉春玲的描述,與典型的法輪功學員相當不同。

CNN制片人:未看到自焚者中的兒童

天安門廣場上自焚者的身份也遭到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一名制片的質疑,她當時就在現場,對於中共政府稱12歲的劉思影在母親的催促下進行自焚。她表示當時在現場並未看到自焚者中有兒童。國外的一些觀察家指出,中共不準外國媒體采訪在醫院治療的自焚者,記者也不能與其家屬接觸。《華盛頓郵報》記者菲力普‧潘在其報導中寫道:“北京市政府拒絕了對劉思影與其他3名在院治療者的采訪申請;一位開封市的官員表示,只有央視和新華社能和他們的親戚和同事接觸;到劉春玲家進行采訪時,一名男子隔著門表示,‘一切交給政府發言’。”

美獨立制片人:新華社迅速給外媒供稿 不尋常

中共官方媒體對所有在院治療者做了采訪,包括12歲的劉思影;但據官媒稍早報導,在采訪前不久,劉思影才剛做完氣切手術。美國獨立制片人丹尼‧謝克特(Danny Schechter)質疑,一個孩子在接受完手術不久,聲音卻相當清晰,且劉思影在受訪中還演唱了歌曲。他並質疑新華社在事發後數小時內即把報導提供給外媒轉載,相當不尋常,因為中官方媒體對於敏感事件幾乎不會有即時報導,通常必須經過層層審查。

《華爾街日報》記者:官媒反應迅速 超乎尋常

因報導法輪功議題獲得2001年普立茲獎的《華爾街日報》記者張彥(Ian Johnson)也註意到中共官方媒體報導此事件的敏捷度超乎尋常,這意味著事件發生時間比報導早了許多;或是一向嚴格的審查制度受到高層的批準,趕制了報導和電視錄像。他舉例說明,若晚上7點的晚間新聞報導了湖南省常德市發生了某事件,則該事件被采訪的時間大部分會是在中午,因為時間上的延遲,就算是即時新聞媒體也不可能只報導當天的新聞;何況該事件是發生在下午,且還要透過衛星訊號發送給偏遠城市。

《華盛頓郵報》:錄像來源可疑

另一個受質疑的地方為官方媒體的錄像來源,以及為何攝影團隊可以迅速出現在現場。中共媒體報導說,近距離拍攝的錄像畫面來自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被沒收的磁帶,亦即是CNN的畫面。但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方面表示“不可能”,因為CNN的記者在事件剛開始不久即被警方拘留。《華盛頓郵報》記者菲力普‧潘也質疑,若是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的錄像,為何沒拍到遭警方介入時的影像,且許多片段清楚拍到公安警察就站在附近。除此之外,該錄像較類似單人手持的攝影鏡頭所拍出來的畫面,而非用於新聞報導、大型攝影機所拍攝的畫面。

Media Channel主編:錄像的制作花了一個星期?

Media Channel的責任主編丹尼‧斯蓋特(Danny Schechter)撰文指出:“還有比這更富有戲劇性的嗎?人們在北京的心臟——天安門廣場自焚。CNN有線新聞網當時在那裏,警察碰巧手邊有滅火器,受害者的極度痛苦的表情被完全地拍攝下來以送交國家電視播放,然後他們被緊急送往醫院。盡管政府控制的媒體一反常態地立即發布了這一新聞報導,制作錄像卻花了一個星期的時間才得以播出。

澳洲《時代報》:從未看過天安門廣場的公安帶著消防設備巡邏

澳洲《時代報》(The Age)在其報導中也提出質疑,警方若事先不知情,卻攜帶消防設備,且最近的建築物離該處有數分鐘路程,但警方卻在90秒內,攜帶大量消防設備出現在畫面中;該報導引述一位歐洲記者的話,他說:“我從未看過天安門廣場的公安帶著消防設備巡邏,為何那天不同?且事件發生地距離其最近的建築物——人民大會堂往返需要20分鐘以上的時間,若他們先返回取消防設備再趕去,恐為時已晚。”

英國《金融時報》:沒有任何證據表明自焚者是法輪功的人

《基督教科學箴言報》的文章引用海外法輪功發言人的話,說法輪功是禁止自殺的,“自焚”是中共當局制造的騙局。美聯社的報導也以法輪功的理論,說中國的報導是誹謗該組織。英國《金融時報》更指出:“沒有任何證據表明自焚者是法輪功的人。”

路透社:(自焚案)成為與法輪功打傳媒戰的最新武器。

路透社的電訊寫道:“北京正在利用身體被燒焦的恐怖形象,來作為與法輪功打傳媒戰的最新武器。”《華盛頓郵報》發表社論,呼籲布什新政府要在宗教暨政治自由上敢於和中共政府碰硬。

央視天安門自焚鏡頭的慢動作重播,證實劉春玲是被警察打死,天安門自焚是中共策劃的一場騙局。(明慧網)


中共官員承認自焚是自編自演

中國民主黨國內負責人之一林春水曾經向海外透露,公安部一名高級官員2001年1月28日向他提供的消息指出:王進東23日“自焚”,時任公安部長賈春旺22日就知道消息。

他還表示,在中央政法委會議上,羅幹曾經說過:根據掌握的情況,即使我們王進東不自焚,也會有張進東、李進東等跳出來表演。

中共喉舌央視制作的“焦點訪談”相關節目漏洞百出,向外界自曝“偽火”。央視員工向大紀元記者證實:該“焦點訪談”節目中的所謂記者李玉強並非央視編制內人員,而是由中共610指派的人,專門參與制作誹謗法輪功的節目(見2011年1月29日大紀元報導)。

中共編造的“自焚偽案”之後的一系列欺騙宣傳中,“李玉強”這個名字開始頻繁出現。此人多次參與制作惡意誹謗法輪功的節目,包括文字和電視,卻從不敢正面示人,電視采訪總是使用她的側面、背影或黑光來遮掩,不少民眾因此質疑此人的真實身份。

明慧網2003年5月14日《央視“焦點訪談”女記者李玉強承認“自焚”鏡頭有假》一文中披露,李玉強2002年初曾當眾承認“天安門自焚”鏡頭有假。

該報導說,“2002年初,李玉強在河北省會法制教育培訓中心采訪王博時,曾和那裏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學員進行所謂的‘座談’,當時有法輪功學員問她‘自焚’鏡頭的種種疑點和漏洞(尤其是已燒得黑焦的王進東,兩腿間夾的盛汽油的雪碧瓶子卻完好無損)。面對大家有理有據的分析,李玉強不得不公開承認,廣場上的‘王進東’腿中間的雪碧瓶子是他們放進去的,此鏡頭是他們‘補拍’的。她還狡辯說是為了讓人相信是法輪功在自焚,早知道會被識破就不拍了”。

民間專業人士的質疑

據明慧網2014年7月報導,一位從事油料工作20多年的專業人士表示,自己對油品燃燒特別是汽油很了解。依他的專業分析,天安門自焚事件中除了那些早已廣為人知的造假漏洞外,至少還有5個造假新線索。

疑點一:“晴綸毯”是助燃的

央視口口聲聲說的滅火毯,其實是一條助燃的“晴綸毯子”。真正的滅火毯學名叫做“石棉被”,它是加油站或易燃品倉庫的固定設施,不是隨車的滅火工具,在中國除了消防車外,沒見過攜帶“石棉被”的車輛。

由石棉制成的“石棉被”,質地厚密,呈灰白色,一條重達幾十斤,一般人要兩只手才搬得動。畫面中警察一只手拎著的那個質地很輕、帶有彩色條紋的毯子,分明是一條“晴綸毯”,它只能是助燃,怎麼可能用它來滅火呢?

疑點二:絕不是車載滅火器

自焚偽案中那十幾個8公斤的滅火器,也是加油站或易燃品倉庫的固定設施,而央視口口聲聲說那是車載滅火器。

在中國,車載滅火器都是按照車輛的載重量或車輛的用途來配備的,面包車配1公斤以下的;大客車配兩個2.5公斤;油罐車一般是防火級別最高的,一般都是配兩個2.5公斤;大的油罐車也不過是配備兩個4公斤的滅火器。8公斤的滅火器不會是隨車滅火器。

疑點三:“恰到好處”的拍攝

畫面中燃燒的應該不是汽油。汽油燃燒有一個特性——爆燃,也就是說,不管有多少汽油,它都會在一瞬間同時燃燒,並發出“砰”的一聲響。火焰會起來幾米高,根據汽油的多少火焰高度會有不同,然後很快火焰矮下來,整個過程只有短短的幾秒鐘。所以拍攝到汽油燃燒是很不容易的,除非架好了攝像機在那兒等著,否則,等開機機器自檢完成後,火差不多也就滅了。

退一步講,如果自焚中用的真是央視說的汽油的話,像央視拍的那麼清楚,那麼“恰到好處”,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架好攝像機在那等著他們點火。

疑點四:奇怪的武警竟“目不斜視”

在給劉春玲滅火的時候,有一個武警戰士目不斜視地從旁邊走過,那算是央視最大的一個“敗筆”。服過兵役的人都知道不合理。

軍人在一般人的眼中是刻板的,但那僅限於在隊列之中,相反,在其它的環境中,軍人比一般人的好奇心要強得多。尤其在中國這樣一個封閉的環境中,對外界自然會更好奇。特別是在巡邏時候有人在點火,而且有那麼多人在滅火,如果連這麼大的事都不看一眼,那他就不是當兵的。或者事先有人告訴過他那裏在做什麼,並告訴他應該怎麼做(正確的說法應該是怎麼演)。

他說,曾經看到過天安門前有上訪的人撒傳單,巡邏的武警馬上跑過去撿傳單,反應是很快的,他們從來都做不到“目不斜視”。

疑點五:不符合“中國國情”的執法行為

那個拿“滅火毯”的警察要等“王進東”喊完了口號,才用毯子蒙住他的頭。這是不符合中國國情的執法行為。

他說,具有中國特色的警察應該會先一腳將“王進東”踹倒,然後用腳踩住他的頭,如果“王進東”企圖喊口號,那還得馬上堵住他的嘴。這才是中國式的執法,所以這段視頻放給外國人看反倒覺得很正常,但中國人看就太假了。

最後這位人士說:“那個‘自焚’的鬧劇實在是拍得很拙劣,不是中國沒有能人,應該是不太敢讓太多的人參與進來吧,畢竟那是一個見不得人的陰謀⋯⋯”

2015年12月19日,明慧網刊登一篇大陸法輪功學員投稿文章講述,一位曾在北京當兵的高幹子弟坦承,2001年發生在北京天安門廣場的自焚案是軍隊幹的。這位高幹子弟說:“在自焚之前廣場就戒嚴了,(當時)我在北京當兵,那是我們部隊幹的,別說群眾,連一個煉法輪功的也沒有。”再次從第三方證實天安門自焚事件是中共一手導演,用來汙衊法輪功學員,欺騙海內外民眾,制造仇恨宣傳的世紀偽案。

還有一位攝影愛好者投書明慧網,對CCTV播放的錄像表示懷疑:就像有人在後臺導演,由遠及近,由整體到局部以致特寫鏡頭,能在如此短暫的時間內完成,只能說是人間奇跡,即使世界一流的攝影記者也很難做到。

再者,既然說是李先生蠱惑他們自殺,那麼根據概率,在外地、國外肯定還會有一定數量的自焚者,此後也會不斷出現,為何只在北京出現一次?

央視等官媒反覆播出的自焚現場、自焚者慘不忍睹的顏容和他們淒慘的聲音,強烈地沖擊了人們的視覺,一時間讓很多人對法輪功心懷恐懼。隨著真相的慢慢揭開,並在法輪功學員長期廣泛的傳播真相活動中,人們從中共自編自演的這一場慘案看清了中共的殘暴本質,也有很多人在明白真相後聲明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拋棄中共。

善惡有報終有時。今年1月12日,策劃報導的610頭目李東生,被判15年,而成立法外機構610、維持迫害16年的江澤民,也被海內外20萬3千人刑事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