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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雨二十載 泰山之都見證中共殘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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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經濟迫害

在中共泰安市政法委、“610”操縱下,許多法輪功學員,因堅持信仰“真善忍”被非法綁架、拘留、勞教、判刑、開除公職;同時被非法抄家、劫財掠物、敲詐勒索、削減、扣發甚至停發工資和一切福利待遇,給他們生活造成很大困難。

(一)、開除公職

1、付雁麗,女,49歲,中鐵十四局二公司職工。2001年6月被非法勞教兩年,因身體原因三個月後出所。單位將其無理除名,不發任何補貼。付雁麗一邊不斷向單位要求恢復工作,一邊做服裝生意維持生計。

經過十多年的坎坷交涉,二公司仍不停止對她的侵權行為。付雁麗於2010年8月向泰安市勞動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請,仲裁委與二公司徐英俠(時任人事科長)串通不給她受理。同年9月,付雁麗起訴到岱嶽區法院。11月開庭(審判長是孫泰)時,法院認為二公司對付雁麗“開除”沒有法律依據,程序違法。可是後來庭審記錄被改寫,案卷的時間、頁碼都弄亂了,還偽造了她的簽名。二公司買通區法院,使其作出枉法裁判。

2011年四月,付雁麗上訴到泰安市中級法院,7月份開庭(審判長是王兆民)。中院審理認為“原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不當”發回重審,同時讓她找單位領導再次協商。

付雁麗去找總經理劉紅旗協商時,劉答應給她恢復工作、工資和養老保險,讓她去撤訴,並叫工會主席徐英俠具體辦理。付雁麗撤了訴,等了一年多,也沒給她恢復工作,而且劉、徐也都調走了。

2013年4月,付雁麗再次起訴到岱嶽區法院。二公司竭力阻撓立案,立案庭長薛建明也百般刁難。艱難立案後,區法院於七月開庭(審判長是朱士堅)。被告提出三個違法的不合理要求(第一就是要付雁麗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岱嶽區法院歪曲事實,包庇被告,再次枉法判決。

付雁麗第二次上訴到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並於2014年4月29日上午在市中院開庭。法庭裁決為雙方調解。可是,二公司從來就沒有誠意與付雁麗調解過,一直拖到現在也沒給解決。

2、翟金萍,女,50歲,原山東省泰山療養院醫生。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多次非法綁架拘留,兩次勞教。2001年2月6日,翟金萍被泰山療養院無理開除公職,沒收醫師資格證、執業醫師執照、房屋產權證,使她至今無法從事醫療工作,累計經濟損失幾十萬元。為維持生計,她當過保姆,做過鐘點工,家教,發廣告,串糖葫蘆,生豆芽,擺地攤,晚上九點以後去酒店洗地毯,在超市、醫院做保潔工等,歷盡艱辛。

3、楊平剛,男,59歲,原岱嶽區廣播電視局長。1999年底,楊平剛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岱嶽區委撤銷了他的職務,大幅削減工資;2006年楊平剛被誣判6年,開除公職,停發工資和一切福利待遇。加上妻子常麗君被開除公職後,作為新招職工處理大幅削減工資,他們一家被中共迫害以來,經濟損失達幾十萬元。

4、李明,男,40歲,原泰安第三中學優秀教師。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拘留多次、勞教3年、誣判四年。學校無理開除了他的公職,停發工資和一切福利待遇。為養家糊口,他只好到處打工。

5、張緒民,男,50歲左右,原肥城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兩年、誣判4年6個月。肥城市政府無理開除了他的公職,停發工資和一切福利待遇。從監獄回來後,為生計只好到外地打工。

6、王志剛,男,40歲,原中鐵十四局二公司職工。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兩年,開除公職。他為生計到處流離打工,吃盡苦頭。因無法照顧妻子和幼小的女兒,家庭幾近破裂。

7、王秀平,女,51歲,原山東農業大學附屬學校女教師,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一年、誣判兩次(共6年6個月),開除公職。

2000年寒假,王秀平被校長孫力軟禁在賓館裏,扣了她1200元的工資;2006年秋,農大實行聘任制,王秀平拒簽寫有汙蔑大法的合同,被停職。9月份開學後,停發了她的工資,只給生活費;2008年王秀平因休息時間向人講真相,又被扣了5000元的陽光工資。

2009年7月27日,王秀平被肥城市法院誣判3年6個月,附校無理開除了她的公職,停發工資和一切福利待遇。出獄後,王秀平去找農大校長溫浮江要求恢復工作,校方不但不予解決,反而串通泰山區公檢法,又把她誣判3年。

8、武保遠,男,肥城石橫特鋼廠職工。2011年7月7日,武保遠在給世人講真相時,被邪惡綁架,後被中共肥城市法院誣判3年半,關進泰安監獄。特鋼廠惡人不僅開除了他的公職,還威脅其家人,揚言要拍賣武保遠家人賴以居住的房屋。

被中共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除了已經退休領取養老金的以外,在職的公務員、企事業單位的職員均被開除公職,不給任何補貼,使他們生活艱難。

(二)、撤銷職務 削減扣發工資

1、劉振明,男,58歲,原泰安市第一實驗學校副校長。1999年7月,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撤銷副校長職務,成為下崗待業人員;同年9月2日,被安排到原泰安回民中學當教師。

2000年元月,劉振明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一個月。然後劫持到泰山區大津口雲海度假村“洗腦班”46天,被勒索6000多元,扣發他本人工資不夠,還要扣他妻子的工資,之後被單位停職,停發工資和任何生活費,造成家庭破裂。

2003年2月,劉振明被非法勞教3年。被迫害半年後,被所外就醫,他在單位正常上班,每月只發280元的生活費。

2010年5月23日,在東平被惡警綁架,非法勞教1年9個月。期間單位(現泰山民族中學)將他所有的存折、現金及身份證、戶口簿全部扣押(至今沒有退還給本人),讓他沒有一分錢,連吃飯的錢都得向校方借。在以前扣的2萬8千多元還沒退還給劉振明的情況下,單位以沒法處理為由,又叫他交了國保大隊審問他的花費及教育局和單位上北京找他的花費2萬9千多元。因煉法輪功,他現在每月工資比同等教師少發300多元。

2、翟玉璽,男,69歲,原泰山區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強制洗腦45天,勒索6000元;非法拘留3次,每次勒索1000元;非法勞教2年,扣發工資(長達4年);剝奪福利(特別是剝奪2003年的房改福利住房權)、撤銷副局長職務,大幅降低工資,使他在經濟上蒙受了很大損失。

3、姜官民,男,58歲。1999年7月邪黨迫害法輪功之前,曾在新汶礦業集團禹村礦和汶南礦(現華恒礦業有限公司)擔任副礦長。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時,43歲、年富力強、有知有識的姜官民被強迫“內退”。

2011年6月27日下午,姜官民駕駛自家轎車在青島市講真相時,被國安局惡徒綁架、搶劫。後被青島市李滄區法院誣判5年徒刑。

4、常麗君,女,61歲,原岱嶽區計生委財務科長(副主任科員)。2000年3月,常麗君被非法勞教後,開除公職,停發工資和一切福利待遇。2002年9月,她從勞教所回來,岱嶽區政府感到對她的處理不妥,但又不給她恢復公務員身份、待遇,卻給她辦了一個新招事業職工的不倫不類的手續,工齡為零,工資前半年只有四、五百元,以後每月給一千元左右,而且從那時起到現在,十多年來沒給長過工資,只相當於同等公務員工資的四分之一。常麗君雖向有關方面反映多次,但始終沒給解決。

1999年7·20以後,岱嶽區公安分局政保科長陶平、副科長劉真等人對她多次抄家,掠走大量大法書籍、師父講法錄音帶、錄像帶、“真善忍”銅匾、索尼錄放機、愛華雙卡錄音機、便攜錄音機等。2005年9月,泰山區國保惡警楊汝法等人在綁架他們夫婦時,除掠走許多大法書籍外,還搶走了一臺TCL臺式電腦、一臺IBM筆記本電腦、一個步步高影碟機,多個手機、電子書、MP3等。

(三)、搶劫財物

1、韓慶來、韓慶忠兄弟,是新泰市雙圓塗料廠的主人,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惡人構陷。新泰市公安局、“610”、汶南分局、沈家莊派出所出動了十多輛車去廠裏抓人。因兄弟倆外出,惡徒氣急敗壞的到處亂翻,抄走了兩臺彩電、VCD機、兩臺電腦、兩萬多元現金,存折數目不詳。還有一些大法資料、物品。同時給封了廠子,派人嚴密監視。韓氏兄弟另兩輛車開到了同修王延成家,惡警因此把王的妻子抓進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並抄走了她家的彩電、VCD機、大法書籍等。

2、馬玉蓮,女,59歲,原山東省泰山幹部休養所財務科長。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拘留、勞教,誣判四年。 2002年底,在泰安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副支隊長亓可銀、市公安局反邪教大隊教導員朱宗海、泰山區公安分局政保科長張繼軒的密謀下,馬玉蓮被綁架到肥城洗腦班。她家裏的現金、存款折、工資卡、首飾及手表等物品被掠走。2012年7月18日,泰山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李曉明、迎勝派出所長徐亞輝等幾十個惡警包圍了馬玉蓮的家,將家中大法書、真相資料、電腦(兩個)、打印機(兩個)、刻錄塔、電腦硬盤、U盤、多個手機、真相印章等物品盡數掠去。

3、周敏,女,60歲,原泰安市泰山區銅絲銅網廠職工,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多次非法綁架、拘留;勞教3次(共7年)、誣判四年,開除公職。2004年3月27日,周敏正在臨時崗位上班,被岱嶽區公安分局惡警孫濤等人綁架到市看守所關押,搶走了她的小靈通手機。同時搜走她的鑰匙,在她家中無人的情況下,將家中大法書、資料、臺式電腦、激光打印機、5000元錢等個人財物掠去。

4、魏延軍,男,40歲,原泰安市電訊三廠職工。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拘留、誣判四年。2001年元月,魏延軍進京上訪,被泰安市警察非法拘留、勒索5000元。他被單位解聘後,在電腦城打工。2009年10月上旬,泰山區國保大隊長張廣峰、副大隊長畢欣等人和東關派出所惡警綁架了魏延軍,搶走了他做生意用的電腦、電子數碼商品等,物品拉了一汽車。

5、許興嶽,男,60歲,岱嶽區汶口鎮龐家莊村民(被迫害離世)。 2000年秋後,許興嶽與妻子汪秀英進京上訪,分別被非法勞教1年。這一年,中共惡徒從許興嶽家搶去拖拉機一輛、家電一宗、木材一宗(18棵樹鋸成的板材)、12大編織袋皮花生、全部糧食。許興嶽80多歲的老母親哭求他們,給留下一點糧食糊口活命,他們都不肯。

6、趙銳,男,36歲,泰山區迎勝村居民,法輪功學員。2002年12月初,他與妻子類維芳被肥城市國保大隊長張欽來、惡警楊強用手槍頂著腰綁架到肥城。同時抄了他們的家,把家中大法書、真相資料和他們剛花3700元買的新摩托車搶走。

7、李明,男,40歲,原泰安市第三中學教師。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中共非法拘留多次、勞教3年、誣判四年。2005年10月24日中午11點多,三中副校長徐魯濱、校長辦主任楊西國二人領著岱嶽區國保大隊陶平、大汶口鎮派出所王巖等十余惡警闖入李明的家將其綁架,並搶走一臺式電腦(價值4000元)、一個筆記本電腦(價值6000元)、一臺日立牌激光打印機(價值6000元)、一臺愛普生彩色激光打印機(價值5000元)等私人物品。

8、吳杞周,男,新泰市東都井保衛科職員,法輪功學員。2008年12月20日,6個惡警闖到保衛科將正在上班的吳杞周綁架,非法抄家,搶走數十本大法書籍、電腦和打印機各一臺、MP3等私人物品。

9、周松林,男,70余歲,新泰市新汶火車站退休職工,法輪功學員。2009年9月25日下午5時許,新泰市國保大隊惡警闖入家中,把周松林和妻子王女士(70歲左右,新汶糧管所退休職工)非法綁架。搶劫走筆記本電腦、噴墨打印機、塑封機、切紙刀各一臺,激光打印機二臺及耗材一宗。

10、殷培坤,女,60余歲;朱秀林,女,50歲左右;朱明林,女,60余歲。她們都是新泰市青雲辦事處龍山村民。2014年4月25日早上6點前,新泰市國保大隊十幾個惡警竄到龍山村,闖入家中把她們綁架,將她們家中的法輪功書籍、MP3、收音機、電子書、DVD播放器、現金等搶去。

11、牛志芹,女,45歲左右,肥城礦務局查莊煤礦職工家屬,法輪功學員,以賣豆腐腦為業。2007年11月26日下午4時許,陶山公安分局一群惡警闖入牛志芹家中,非法抄家。掠走真相材料一宗、電視機一臺,影碟機一部、現金2500百元。最後把夫妻倆帶走,把牛志芹非法關進肥城看守所。

12、施瑞芬,女,45歲,查莊煤礦幼兒園教師(內退)。2007年11月27日中午,陶山公安分局刑警隊長孫某某與查莊煤礦派出所七、八個惡警,謊稱檢查防火防盜,闖入施瑞芬家中將她綁架。搶走了電腦、打印機、部分空白光盤、耗材、資料等。

13、張興河,男,61歲,岱嶽區大汶口鎮北西遙村民,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兩年、誣判4年。2012年12月28日,在向世人贈送真相臺歷時,被汶口鎮派出所副所長李軍、惡警金波、李茂康(協警)綁架。隨後,派出所長鞏玉軍、教導員張訓冀、副所長李軍、派出所“610”主任劉德允帶領王慶等十幾個惡警,翻墻撬鎖,非法抄了張興河的家。將家中一個筆記本電腦、一個臺式電腦、三個打印機、2000元現金、四箱紙、一箱墨水和一宗真相資料盡數掠去,並扣押了張興河的電動車。

14、唐吉貞,女,岱嶽區祝陽鎮喬莊村民,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兩年。2005年3月10日,唐吉貞被一幫惡警困在家中。邪惡逼迫她交出大法資料,她不配合,他們當即寫了搜查證,強行抄走大法資料、電視機、影碟機、收音機等,並把她綁架。

15、劉紅,女,56歲,泰山區邱家店鎮村民,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兩年。2008年2月18日下午2點多,泰安市財源派出所七、八個惡警以泰安市政法委的名義強行踹開劉紅家的門,將她綁架,搶走大法書籍、真相資料、電腦、打印機及現金1000余元。

16、侯存尚,男,59歲,岱嶽區房村鎮肖莊村民,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拘留、誣判四年。2009年10月30日,岱嶽區公安分局政保科和房村鎮派出所惡警非法闖入家中,將他夫妻倆綁架。同時將其家中電腦、打印機、幾袋大法書籍大法資料盡數掠去。

(四)、綁架勒索

1、李琴夫婦,山東新汶礦業集團法輪功學員。2014年4月中旬,新泰市國保大隊將她夫妻倆非法傳訊、抄家。家中電腦、財物、現金、存折、證券等被盡數掠去。每人被勒索五萬元所謂“保釋金”後,才得以回家。

2、焦承用,男,60歲,泰山區省莊鎮齊家灘村民,法輪功學員。2011年3月18日上午,岱嶽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許崇君和山口派出所、省莊派出所的十幾個惡警,在家門口將從地裏幹活回來的焦承用、屈寶桂夫婦綁架,並抄走了他們的私人物品。下午家人將屈寶桂保釋出來,焦承用則被送進市看守所非法拘留一個月。家人找人疏通,花了2萬8千多元,焦承用才沒被勞教。

3、鄭洪玲,女,50歲,新礦集團良莊礦退休職工,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多次非法綁架拘留,勞教。 2008年9月14日,鄭洪玲在翟鎮礦宿舍發真相資料,被綁架到汶北派出所(所長吳國忠)。良莊礦保衛科副科長馬文廣、醫院支書魏彬把鄭洪玲帶回礦上,非法抄了她的家,將一臺代爾筆記本電腦(價值8000多元)、打印機和大法書抄走。鄭洪玲因身體原因送看守所、勞教所均不收,吳國忠把她帶回礦上,24小時監控,向她勒索了1萬元 “取保候審”金。她丈夫趙其森被逼供資料來源時,泰汶公安分局又對他 “取保候審”,再勒索1萬元。此外,鄭洪玲被劫持到王村洗腦班、省女子勞教所時,先後被勒索6千多元。

4、亓東玲,女,50歲,泰安市自來水公司退休職工,法輪功學員。2014年6月14日,亓東玲在新泰市青雲花園小區散發真相資料時,被當地國保惡警綁架、毆打,非法拘留,並被非法抄家。新泰市國保大隊向其家人勒索3萬元“取保候審”金後,才於7月23日晚放她回家。

5、劉貞福,男,35歲,新汶礦業集團華恒礦業公司(原汶南煤礦)職工。 2006年10月27日晚6時許,他在清除公司宿舍小區宣傳欄內誣蔑師父和大法的宣傳畫時,被一畢姓惡人構陷。當晚9點,礦公安科把劉貞福夫婦叫了去,將劉貞福非法扣留。他妻子回家不久,科長李棟帶領惡警高磊、王愛民等七人,非法闖入家中,抄走現金和存折1萬6千元,筆記本電腦一臺,《九評》和真相資料等一宗。

6、李淑芹(女,40歲左右)、侯延香(女,50歲左右)、李慶香(女,55歲左右)均住新礦集團孫村礦家屬院。12月8日,三人在新泰市協莊礦附近講真相時,被泰汶公安分局和孫村派出所姜加鎖、孫尚軍等惡警綁架。李慶香被勒索2000元 “取保候審”;李淑芹、侯延香被非法關押到新泰市看守所。李淑芹家人被看守所勒索了5000元錢買被子。而後,李淑芹和侯延香被非法勞教1年3個月。

7、李茂菊,女,60余歲,新泰市汶南鎮新莊村民,法輪功學員。2008年9月13日晚9時許,汶南鎮“610”歹徒和派出所惡警,跳墻闖入李茂菊家中,把獨自在家的她綁架到新泰市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勒索1400多元錢。

8、劉芹,女,63歲,家住新礦集團汶南煤礦。2006年6月13日,劉芹在汶南鎮貼大法真相時,被新泰市公安局安裝在汶南的電子監測儀發現。汶南派出所副所長李新帶著幾個惡警立即趕到現場,將劉芹暴打一頓,綁架到派出所拷問。第二天送到新泰拘留所迫害,先後向劉芹家人敲詐勒索5800元。

9、牛榮田,女,51歲,新汶礦業集團華恒礦業有限公司職工家屬。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多次綁架、拘留,非法勞教一年半。2001年臘月初一,牛榮田散發真相資料,被礦公安科張傳玉(已遭報死亡)、高磊綁架到山東第一女子勞教所迫害近3個月,勒索6000元。2007年正月初五一大早,牛榮田一家人尚未起床,公安科長高磊帶領一夥惡警強行入室,搶走電視機、影碟機和大法書籍資料等,把牛榮田綁架到泰安市看守所迫害29天。惡警科長高磊、邪黨書記王立新和公司“610”李棟欺騙其家人交上1萬元錢就放人。當家人七借八湊交上1萬元後,牛榮田卻被劫持到山東第一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1年半。2008年8月牛榮田非法勞教期滿,高磊、王立新和李棟又向其家人勒索3000元才接她回來。

10、徐洪芝,女,51歲,泰山區泰前辦事處泰前村居民。2000年11月散發真相資料被非法拘留,勒索2000元;2006年被非法勞教,丈夫托余某找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副支隊長亓可銀見她一面,被勒索9000元。

11、李愛華,女,61歲,泰安市啤酒有限公司退休職工。女兒閆婷,36歲。因堅持修煉法輪功,李愛華被非法拘留一次、勞教3年、誣判4年;女兒閆婷被非法拘留三次、勞教兩次(共3年半)。泰山區公安分局徐家樓派出所指導員郭品正多次上門欺騙李愛華,先後逼交罰款5800百元。單位扣發了她三年的工資,至今也沒補回一分錢。2001年正月,閆婷去鄂州上學的路上講真相,被劫持到武漢市獅子山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家人先後五次去勞教所營救閆婷,被所裏惡警訛詐2000元。湖北省鄂州市鳳凰派出所惡警張士雄,在閆婷被關押期間,來到泰安閆婷父母家裏住著,以種種借口敲詐勒索,讓家人陪他逛泰山,吃喝玩樂,如同匪徒。

12、張金山,男,39歲,岱嶽區滿莊鎮北留村民,山東科技大學學士畢業。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3年。2008年9月2日,滿莊派出所在工作單位綁架了張金山,隨後抄了他的家。將電腦、收錄機、收音機、大法書一同掠去,後被逼交2000元“取保候審”,才被放回家。

13、趙玉海,男,65歲,原泰山區迎勝木器廠廠長,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拘留、誣判3年半。2002年12月8日,肥城市國保大隊長張欽來、刑警二大隊惡警楊強等三人,與迎勝派出所宋所長(女)、警長秦士斌等三人抄了趙玉海的家,搶走了錄音機和煉功用品,把他強行綁架到肥城看守所。一個月後,趙玉海家人被勒索4000元“取保候審”金,把他放回來。2003年3月25日,他被傳訊到肥城法院非法逮捕,誣判3年半,劫入濟寧監獄迫害。

14、趙傳峰,男,40來歲,原迎勝建築公司職工,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拘留多次、勞教3年。先後被勒索7000多元。

15、楊成元,男,73歲,泰安市食品公司退休職工(被迫害離世)。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多次綁架、拘留,非法勞教,先後被勒索7000元。

16、劉歧仙,女,76歲,泰安市泰建公司宿舍居民,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誣判3年。2009年3月1日,在肥城潮泉鎮散法輪功發真相資料,被肥城惡警綁架、野蠻抄家,非法抄走現金9萬2千元,存折約5萬元。

17、谷靜,女,72歲,住泰安石化公司宿舍,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拘留多次,勞教兩年。2008年7月21日晚9點,泰安市迎勝派出所惡警闖入其家,把谷靜強行帶到派出所,並抄走家中大法書籍、師父法像和真相資料等物品。第二天下午4點,惡警向家人勒索了3000元,才把她放出來。

18、王虎等九人,泰山區省莊鎮農民,法輪功學員。2011年5月13日下午5時,王長林、張東方、李樹林、馬長兵、張全松、張華、張松、馬連來在王虎家集體學法。五點四十分,突然闖進六個便衣,拿著攝像機、警棍、手銬等,上來就連踹帶打,把九位學員全部綁架。並抄走了電視機、DVD影碟機、收音機、大法資料等。九學員被非法關押一段時間後,每人被勒索3000元才放回來。

19、曹炳芳,女,新泰市汶南鎮趙家莊村民,法輪功學員。2002年7月21日淩晨,鎮“610”頭目(鎮副書記)和公安分局長柳軍與村書記郭永和密謀,將曹炳芳從被窩抓走,撇下七、八個月嗷嗷待哺的女兒。20天後,家人得知她被劫持到王村勞教所強行洗腦,被勒索3000元。

20、戚建英,女,新泰市汶南鎮趙家莊村民,法輪功學員。2004年5月1日夜,蒙陰縣“610”出面配合汶南鎮“610”不法人員,由村書記郭永和帶領,叫開戚建英家的門非法搜查。抄去所有大法書籍,磁帶和資料,將她劫入蒙陰縣看守所迫害。家人被勒索5000元錢。

21、孔祥增,男,新泰市汶南鎮法輪功學員。2002年8月,村邪黨書記孔祥軍領著四、五個警察,闖入家中,把孔祥增綁架到王村“法制教育基地”,強逼洗腦一個月,勒索3000元。

22、張慶梅,女,35歲,新礦集團華豐礦職工家屬(被迫害致死)。因堅持修煉法輪功,中共惡徒多次對她強行勒索:華豐礦罰款2300元;越級上訪金3000元;寧陽縣公安局罰款3000元;華豐公安分局罰款500元,累計8800元。

23、海得蘭,女,65歲,寧陽法輪功學員。2004年4月21日中午,海得蘭在散發真相資料時被惡警綁架,劫持到王村洗腦班迫害。同時,將其家中十幾本大法書、煉功帶及大法圖片掠走。家人被勒索3000元。

24、金春利、陳德美(女)、金寶和均是泰山區省莊鎮嶽莊村民,法輪功學員。2000年遭非法綁架,各被勒索2000元。

25、李清安、李燦讓,均是岱嶽區角峪鎮泉上村民。2000年3月,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鎮派出所、司法所、綜治辦惡人挾持到管區強行洗腦,各被勒索3000元。

五、泰安監獄惡行

泰安監獄位於泰山腳下,是山東省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監獄之一。2005年1月,該監獄接受省政法委、“610”(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淩駕於公、檢、法之上)的迫害指令,將出、入監區合並一處,加上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職能,成立了臭名昭著的五監區(2011年五月改稱一監區),主要收押泰安、萊蕪、日照、臨沂、棗莊、濟寧、菏澤七市被非法冤判10年以下徒刑的男性法輪功學員。

泰安監獄原址在泰安市岱嶽區粥店辦事處堰堤村(堰北),2014年12月10日,泰安監獄整體遷至岱嶽區天平辦事處重河村。新監獄占地上千畝,搬遷時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也被轉押此處。

山東省泰安監獄(原址,西廠),從山東泰工集團正大門進去,便是泰安監獄的正門。


2005年初,五監區教導員高令山帶著犯人中的首惡於志軍去山東省監獄十一監區(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監區)學習“轉化”經驗,回來後便制定了一系列邪惡的“轉化”方案,從此揭開了對獄中法輪功學員殘酷迫害的歷史。

十年來,泰安監獄惡吏惡警秉承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罪惡旨意,組織利用犯人中的貪官汙吏、不法商販、流氓惡棍、社會渣滓對至少58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慘無人道的血腥迫害,使他們身心遭受了極大的傷害,也使他們家人承受了巨大的痛苦。

(一)、惡吏惡警

李文軍,2005年1月至2010年上半年任泰安監獄長。他忠實執行中共江氏流氓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指令,在任期間至少有45名法輪功學員被嚴酷迫害。

趙威,2010年上半年至今任監獄長。上任以來,他為了撈取向上爬的政治資本,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前所未有的惡毒,被非法關押在這裏的法輪功學員受到了無法無天的瘋狂迫害。

亓福祥,2005年1月至今任副監獄長,一直分管迫害法輪功,參與了迫害法輪功學員主要計劃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劉欣榮,2005年1月至2011年4月任五監區長,在兼具收押和訓練新收犯職能的五監區,他把高壓“轉化”法輪功學員當成主要任務。對拒不轉化的學員,他經常親自安排包夾加重迫害,給那些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流氓惡棍撐腰打氣,重獎鼓勵,使他們氣焰囂張有恃無恐。

高令山,2005年1月至2011年4月任五監區副教導員、教導員,一直主管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工作。此人原籍泰安肥城,曾在武漢空軍雷達學院學習通訊,在部隊服役兩年,2000年轉業至泰安監獄。2005年以來,他把以謊言與暴力“轉化”法輪功學員作為自己的“政績”和驕傲,為邪黨賣命,獲記三等功、二等功;被中共山東省委“610”、司法廳表彰為“全省教育轉化能手”,多次代表監獄參加省“610”、省監獄管理局組織的所謂經驗交流會。在其任職期間,至少迫害了48名法輪功學員。

朱敘虎,自2011年5月至今任一監區長。為了創造再獲提升的“政績’,不遺余力地迫害法輪功學員。

律文峰,自2011年5月至今任一監區教導員,主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轉化”工作。此人原籍岱嶽區夏張鎮,曾任監獄團委書記、教改科副科長。到一監區後,為了提高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率”,創造繼續升遷的“政績”,利用罪犯中的惡棍更加肆無忌憚的殘害法輪功學員,把多名學員打的死去活來,慘不忍睹。其任職以來,至少迫害過21名法輪功學員。

高克軍,2005年1月至2011年4月任五監區副教導員,主要分管新收犯的教育訓練,有時也協助做法輪功學員的“轉化”工作。

劉增忠,2008年至今任監區副教導員,主要協助教導員做法輪功學員的“轉化”工作。

灑洪宇,2008年至2011年4月,在五監區當獄警,協助教導員做法輪功學員的“轉化”工作。

趙勇,2011年5月至今,在一監區當獄警。主要協助教導員做法輪功學員的“轉化”工作。此人極其殘忍惡毒,自調一監區以來,親自指揮了對劉乃倫、劉永進、田新芳、劉長青、張洪龍、武保元、王玉亭、程新光、高鐵生等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二)、迫害手段

1.制定預案。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還關押在看守所時,獄警就提前去了解情況,然後制訂相應的“轉化”迫害措施,對包夾人員提前部署。待該名法輪功學員一到,即按照既定“轉化”方案和程序實施迫害。

2、單獨囚禁。監區裏設有七個關押法輪功學員的監室(後來曾發展到九個),他們叫“管理組”。每個監室裏關押一個法輪功學員,個別監室有時也關押兩個學員。每個監室最少兩個包夾,多者五六個甚至十來個。監室裏都安裝了攝像頭,24小時對著法輪功學員的床鋪和他們被長期罰坐罰站的地方。學員每時每刻都在惡警惡徒的監視監控之下。

3、精神摧殘。惡警與“包夾”(被利用來看管法輪功學員並通過高壓迫害強逼他們放棄信仰的各類罪犯)用中共無神論的謊言邪說忽悠學員;強逼反復觀看“央視”制作的汙蔑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影碟、省監獄猶大的“轉化”報告和愚蠢小醜王志剛之流歪曲汙蔑法輪功的碟片;逼迫寫“四書”;強迫做汙蔑法輪功的習題、作業、考試;強迫背誦“監規”、唱獄歌,妄圖以此搞亂學員的思想,使他們放棄自己的信仰。

4、淩辱體罰。不讓睡覺,企圖通過長期“熬鷹”的方式摧毀學員的意志;罰坐、罰蹲、罰站,包夾認為姿勢不符合要求就對學員拳腳相加;不讓上廁所,逼得學員拉尿在褲子裏或床上;不讓洗澡,造成學員身體某些部位潰爛流膿;逼迫給包夾刷碗、洗桶、幹雜務。不讓家人探視;不讓訂購食品;不讓曬被褥;不讓與任何人特別是法輪功學員說話打招呼對視;肆意侮辱謾罵等。

5、酷刑折磨。對於拒不配合邪惡要求的學員,包夾在獄警的默許、慫容下暴力毒打、群毆(最多時十三個罪犯毆打一個學員),造成學員渾身青紫、鮮血直流、牙落骨折、行走困難;野蠻灌食,使學員鼻腔、食道、胃創傷嚴重,幾近昏死。關小號,導致學員生命垂危;冬天剝光衣服,在廁所裏一盆盆的往身上澆冷水,直至凍僵。監室裏經常傳出打人的劈啪聲和被打學員的呼喊聲。

6、重獎“包夾”。獄警選定的包夾原本就是罪犯中最邪惡的家夥,為了進一步激發他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狠毒魔性,通過對學員的殘酷迫害實現其所謂的“轉化率”,監區每個月給惡夾子的獎勵超過二分以上(犯人每月人均考核分為一點八)。到年終再給他們“單項表揚”、“監獄勞積”、“省勞積”或立功獎勵等等,使他們刑期能夠減半,在時間上得以“過半走人”,這就使一些罪犯為了早日出獄,發瘋般毫無人性的迫害法輪功學員。

7、與各市“610”勾結 加重延伸迫害

泰安監獄除聽從山東省“610”、監獄管理局的迫害指令外,還經常與各市 “610”保持聯系,根據他們的要求加重、延伸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學員出獄前,各市 “610”一是要求監獄把學員“轉化”了;二是與監獄定好,由他們來接人。有的把學員直接弄當地到洗腦班,不“轉化”的繼續洗腦,已“轉化”的再予“鞏固”。

臨沂市法輪功學員劉永進在獄中,始終是被“攻堅轉化”的重點之一。劉永進出獄那天,市“610”人員在監獄大門內,夥同八個手持兩米長黑棍的監獄武警,逼迫他上他們的車。一姓範的人明確對他說:現在不能讓你回家,我們要把你帶到其它地方去。劉永進堅拒不從,僵持了一個小時,才上了家人的車。

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監獄後,一般先進入管理七組。這個組對外稱“學習組”,實際上是以謊言與暴力對法輪功學員血腥迫害的“攻堅組”。組長於志軍是罪犯中的首惡,青島人,原嶗山區國土資源管理局長。因貪汙539萬元獲刑15年。2005年以來,在高令山的安排指使下,先後任罪犯積委會成員、副主任、主任,並長期兼任管理七組組長。此人虛偽、奸詐,為了個人利益什麼壞事都幹得出來。他在2011年12月假釋前參與了對所有法輪功學員迫害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成為獄中迫害法輪功學員最主要的兇手。監獄每年都給他“專項表揚”(減刑3個月)、“省勞積”或記功(減刑半年)。

法輪功學員進入第七組後,於志軍從固定犯中挑選三、四個他中意的人做包夾,再找六個以上新收犯人協助他們晝夜看管、轉化學員,發現兇狠奸詐殘暴的新犯就留在五監區當包夾。法輪功學員只要不轉化,就沒完沒了的承受著愈來愈殘酷的身心摧殘;承受不住“轉化”了,就被調到其他管理組。在其他組裏呆一段時間,他們認為“鞏固”了,就分到其他監區去,以騰出房間收押迫害新來的法輪功學員。他們認為“不穩定”的就一直留在五監區嚴管;對於意志堅定,他們轉化不了學員,就轉送到山東省監獄繼續迫害。

(三)、典型案例

1、劉乃倫被殺人犯趙玉配毒打 踢掉兩顆牙

劉乃倫,臨沂市蒙陰縣界牌鎮西界牌村人,1969年3月9日生,原蒙陰縣生產資料公司職工。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多次綁架拘留,勞教3年、誣判兩次(共7年6個月)。

2004年10月份,劉乃倫因向世人講真相,被臨沂市河東區惡警綁架,誣判4年。2005年8月10日,被劫持到泰安監獄關押迫害。在邪惡的五監區,劉乃倫遭到包夾朱寶森、宋振華和馬新年等罪犯的長期體罰、毆打和辱罵,有一次被這些人渣敗類摧殘的差點撞了墻。他因在獄中寫了“四書”作廢聲明,刑期一天未減,於2008年12月19日到期出獄。

2010年11月19日,劉乃倫在臨沂市平邑縣鄭城鎮散發真相傳單時,被鎮派出所警察綁架。次年3月二19日,他被中共平邑縣法院誣判3年半。2011年7月,被劫持到泰安監獄一監區關押迫害。在監區長朱敘虎、教導員律文峰、惡警趙勇的指使下,罪犯於志軍、趙玉配、杜善輝、王文全、耿克華等肆無忌憚的迫害劉乃倫。殺人犯趙玉配在地上畫了個圈,強迫劉乃倫整天整夜蹲在圈裏,致使劉乃倫的腿都不能走路,上廁所都十分困難。

據趙玉配自己講:他把劉乃倫踢掉了兩顆牙。由於瘋狂的踢,劉乃倫鮮血四濺,趙玉配沾滿鮮血的鞋就換了好幾雙。當時劉乃倫被踢的臉上、脖子上傷痕累累,走路蜷縮成一小團,渾身哆嗦。

2、王子等被打得渾身瘀青 撬掉兩顆牙

王子等,萊蕪市萊城區鳳城街道辦事處孟家花園村人,1958年12月6日生。因堅持修煉法輪功,遭萊蕪市“610”長期迫害。

2004年8月5日,王子等在接兒子放學途中被惡警綁架。2005年2月1日,被中共萊城區法院非法開庭,誣判7年。2005年12月25日,王子等被劫持到泰安監獄五監區。當天上午,他在獄中高喊“法輪大法好”,被犯人楊勇打倒在地。

2006年1月,王子等因聲明洗腦作廢,被嚴管迫害,期間遭到罪犯景丙利以木板兇狠毒打。時隔不久,王子等的腳趾甲被他們指使的新犯用凳子給砸掉了。同年7月,王子等絕食反迫害,獄警把他拉到醫院天天進行插管灌食。

於志軍、李海燕、朱寶森、馬新年、宿斌、徐志偉、李軍華、朱學運、袁新珂等罪犯殘酷迫害王子等,用鞋底打的他全身瘀青黑紫,惡徒王義兵還猛跺他的腹部。那天夜間,四、五個罪犯按住他一起暴打,連他坐的凳子都打爛了。

2009年3月,劉永進抵制迫害被關禁閉,王子等因此絕食抗議,遭野蠻灌食,被殘忍的撬掉兩顆牙齒。邪惡看實在轉化不了他,於2009年6月將他秘密轉押到山東省監獄繼續迫害。

3、曹國真被野蠻灌食一個多月,打的渾身是傷

曹國貞,臨沂市莒南縣人,修煉大法前曾到少林寺學武3年。法輪功被中共迫害後,多次到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3年。

2007年10月,曹國貞再次遭綁架,被誣判8年。2008年3月,曹國貞被劫持到泰安監獄五監區,關押在最邪惡的管理七組。因不配合邪惡要求,經常遭到罪犯群毆。惡警知道他會功夫,就將他的手腳都鎖在鐵床上。不讓上廁所,逼得在床上拉屎拉尿。最邪惡的時候,惡警動用了13名罪犯一齊上,對曹國貞進行了慘無人道的迫害。因絕食抗議,惡警指使罪犯在監獄醫院對曹國貞進行多次野蠻灌食,把他迫害的慘不忍睹。最後惡警轉化不了他,又怕罪行暴露,就將他轉押至山東省監獄迫害。

4、劉永進多次被殘害至瀕臨死亡

劉永進,臨沂市蘭山區白沙鎮人,1971年5月5日生,畢業於青島大學經濟貿易專業,曾就職於臨沂進出口公司和青信木業公司。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3年、誣判7年。在獄中遭到了獄警惡徒令人發指的殘酷迫害。

2008年6月18日,劉永進被劫入泰安監獄五監區,被罰蹲一個月,罰站三個月,晚上不讓睡覺。2009年3月16日,劉永進因拒寫“四書”成為監獄第一個被關進小號的法輪功學員。兩個月的小號迫害,使劉永進舉步艱難,直不起腰。惡警為掩蓋罪惡,每次在犯人攙扶其去廁所時,所有監室的門都要關緊或叫犯人用身體擋住。

毒打罰站、猛戳肋骨、牙簽紮手

2011年8月,在監區長朱敘虎、教導員律文峰、惡警趙勇的指使下,犯人鄭全生、袁新珂、孫啟明、朱培軍對劉永進實施殘害。幾個惡徒把劉永進按在地上,瘋狂毒打。然後叫他蹲在地上,袁新珂和孫啟明不斷地用拳頭猛搗他的身體、腰部,並用竹筷子猛戳他的兩肋,打得他鼻青臉腫,滿身是傷,腰痛的不敢動,雙腿不能走路,上廁所只能艱難的扶著墻去。

惡警見劉永進仍不屈服,就換上了更加兇殘的陳志強、譚若寶等人。連續三個月,劉永進每天被罰站22小時。陳志強用牙簽把他兩手紮的鮮血淋漓,傷疤數月後還清晰可見。由於長時間站著,‘劉永進的腿腫的像大象腿一樣粗(惡人語)’。

鞋底、竹條抽臉 牛皮腰帶毒打

2012年3月,獄警把劉永進弄到管理四組,把監區最兇殘的殺人犯趙玉配、郭興棟調過去,加上犯人劉同灝,與惡棍陳志強一起實施迫害。

趙玉配、陳志強、郭興棟先是用鞋底左右開弓猛抽劉永進的臉,直到打累了才罷手。還把他按到地上,扒掉衣褲,潑上冷水,用鞋底猛抽,直到打累了為止,歇過來再接著抽。

陳志強用竹條子抽的劉永進臉上全是血道子,血口子,慘不忍睹。幾天後,陳志強、郭興棟與兩個新犯把劉永進按在地上,扒下衣服,在身上潑上冷水後,趙玉配雙手掄起牛皮腰帶猛抽,“啪啪”的聲響傳出去很遠,直到累的沒勁了,歇一會兒再接著抽。就這樣一直殘害了半個多月,抽的劉永進渾身瘀青,臀部、兩腿全成了黑紫色,腿痛的不敢走路,一兩個月後,走路還一瘸一拐的。

劉永進當面向律文峰揭露了惡徒殘害他的暴行,律文峰、朱旭虎不但沒有制止他們,反而唆使這些罪犯更加瘋狂的迫害他。為了掩蓋罪行,獄警竟然將室內監控攝像頭調的根本看不到室內情況,讓犯人更加有恃無恐。

野蠻灌食 猛跺小腿骨

劉永進絕食抗議,陳志強、譚若寶、朱培軍等竟然私自在監室裏對他野蠻灌食。陳志強將此惡行向律文峰匯報,律對他們大加“表揚”,說不通過醫院,在監室裏自行灌食是個“好方法”,可在一監區推廣。

趙玉配,陳志強、郭興棟和杜善輝將劉永進四肢緊緊綁在鐵床的四個角上,用腿死死壓住他胸部,捏住鼻子不讓他喘氣,劉永進只好張開嘴喘氣,他們就趁機往他嘴裏灌食,之後立即用毛巾捂住他的嘴,這樣劉永進根本就無法喘氣了。四、五天的絕食絕水,劉永進身體已經非常虛弱,加上不停的被毒打,喘氣都很吃力。那一刻,劉永進感到立即就要被憋死了,他拼命掙紮了幾次,最後使出全身力氣才掙開,沒被憋死。半小時以後,這些犯人又照樣野蠻灌食,又差點兒把他憋死。

如果不是被多次灌食有了一些經驗,那天劉永進有多少條命也完了。那樣除了一監區惡警和參與迫害的惡徒外,沒有任何人知道,他們就可以任意編造謊言掩蓋罪行了。

後來,劉永進又被拉到監獄醫院灌食,七、八個新犯按著插管,使劉永進受盡折磨。灌完後被帶回監室,繼續按在地上,扒光衣服,潑上冷水,用皮帶毒打,打累了就歇一會再打。直到把劉永進折磨的生命垂危,兇手趙玉配、陳志強、郭興棟才慌忙把他架到醫院做心電圖,結果顯示有生命危險,進行緊急搶救。並讓醫院謊稱由於絕食出現的電解質紊亂所致,來掩蓋他們差點把劉永進迫害死的事實。

回到監室後,趙玉配、陳志強、郭興棟等兇手繼續殘害劉永進,除了繼續用皮帶抽外,他們還把劉永進仰面按到地上,兩個新犯按住上身,兇手陳志強和郭興棟踩住膝蓋,把腿踩直,然後趙玉配穿著硬底鞋,在劉永進小腿骨上,不停的跳起猛跺,痛的他死去活來。

2012年6月,朱旭虎、律文峰還想通過強逼吃藥打針來達到迫害劉永進的目的,在他強烈抵制下,陰謀破產。劉永進憑著一個法輪大法修煉者的堅強意志和信仰,走過了死劫。

5、周寧被關禁閉兩個月 遭暴打

周寧,國際知名雕塑藝術家,濟南市人,1994年畢業於山東藝術學院設計系,是山東省特殊教育中等專業學校工藝美術專業的創建者之一。他在中國及美國、丹麥等地成功舉辦了多次“真言木雕作品展”,受到國際著名藝術家的廣泛贊譽。因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多次被非法綁架拘留,被單位開除公職、沒收房屋,被迫流離失所。

2007年9月12日,周寧在濟寧被惡警綁架、誣判5年,2008年11月12日被劫持到泰安監獄。在嚴管組,周寧受到於志軍、袁新珂、王光濤等罪犯的殘酷迫害。當周寧抵制播放誣陷大法的錄像時,惡棍袁新珂狠狠的抓住他的頭發,一綹子一綹子的拽了下來。2010年3月,周寧因在獄中向犯人講真相,被關禁閉整整二個月,受盡了殘酷的折磨,原來160斤的體重,被摧殘得不到100斤,瘦骨嶙峋。醫院檢查有生命危險時,才把他從禁閉室放出來,關到五監區嚴管組,又遭到惡徒於志軍、王義兵、袁新珂等罪犯的瘋狂暴打、殘害。從那以後,周寧瘦骨嶙峋的身體就一直沒有恢復過來。

6、肖承德被強制蹲地半年 蹲爛臀部

肖承德,棗莊市人,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綁架拘留、判刑,2009年,被劫持到泰安監獄。罪犯於志軍、王義兵、賈興國、譚若寶等參與迫害肖承德,強制他蹲在地上長達半年之久。炎熱的夏天,肖承德長期蹲在地上,腿和臀部緊貼在一起,汗水使褲子全粘在了屁股上,以致屁股全都潰爛了。即使這樣,王義兵、賈興國、譚若寶等犯人還經常毒打他、折磨他。肖承德被折磨的腰根本都直不起來,上廁所走路時,上半身和下半身彎成了90度。最後,肖承德都不大會說話了。

(四)、被泰安監獄迫害的其他學員

1、任繼春,臨沂市蒙陰縣桃墟鎮西周莊村人。2004年4月23日被誣判兩年,先被關押在五監區,後調至警衛隊。2006年4月22日出獄。

2、宋炳奎,臨沂市蒙陰縣人,原蒙陰縣棉紡廠職工,被誣判3年,一直被關押在五監區,2006年冬天出獄。

3、公丕健,臨沂市蒙陰縣人,1952年7月29日生,原蒙陰縣糧油公司職工。七次被非法拘留,三次被非法勞教。2004年8月6日,再次被非法綁架,誣判3年6個月。2005年1月被劫持到泰安監獄。2007年春出獄。

4、許興祿,泰安市岱嶽區大汶口鎮龐家莊村人,1961年11月21日生。2005年1月,因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肥城惡警綁架,誣判3年,劫持到泰安監獄。於2007年夏天出獄。

5、李正聚,河南省民權縣順河鄉李樓村人。多次被非法綁架、拘留,勞教一年。2005年3月1日,在散發真相資料時被惡警綁架,誣判4年。2005年8月20日,被劫持到泰安監獄五監區,後又調至生活科繼續受迫害。2008年1月30日假釋出獄。

6、馬高潮,菏澤單縣人,縣第一中學教師。被誣判5年,先被關押在五監區,後調至教改科繼續受迫害。於2008年2月份出獄。

7、周德剛,濟寧市鄒縣人,原山東兗礦集團日照市兗日水煤漿公司員工。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3年。2004年剛出來不久,因向世人講真相,又被日照市惡警非法綁架抄家、誣判4年,劫持到泰安監獄。期間遭受了種種非人折磨,2007年9月1日減刑出獄。

8、李明,泰安市第三中學教師,大學文化。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3年。2005年10月24日中午11時許,泰安三中副校長徐魯濱、校長辦公室主任楊西國二人,帶領岱嶽區國保大隊陶平及大汶口鎮派出所王巖等十余惡警非法闖入家中,將李明綁架,並野蠻抄家。2006年初,李明被中共岱嶽區法院誣判四年,關押到泰安監獄五監區,後調至七監區繼續受迫害。期間李明遭受很大摧殘,身患淋巴結核病,家屬提出保外就醫,遭監獄無理拒絕。2008年10月23日減刑出獄。

9、許崇東,日照市五蓮縣街頭村人,1970年3月9日生。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3年。2005年1月份,因向世人講真相,再次被邪惡綁架,誣判4年,關押到泰安監獄五監區迫害。因在獄中向惡警寫“四書”作廢聲明,刑期一天未減,於2009年1月12日到期出獄。

10、龐繼海,萊蕪市萊城區人,1966年3月22日生,原萊蕪市鄂莊水泥廠職工。2004年8月與王子等同時被非法綁架,誣判六年。2005年12月16日關押到泰安監獄五監區,後轉至十監區受迫害,於2009年2月7日減刑出獄。

11、鹿沛,菏澤市單縣單城鎮京貨街人(原籍江蘇沛縣),1950年3月14日生。2005年9月,被邪惡綁架抄家,誣判4年。 2006年3月22日被關入泰安監獄五監區迫害,因在獄中向惡警聲明所寫“四書作廢”,刑期一天未減,於2009年9月6日到期出獄。

12、楊平剛,泰安市人,1956年11月17日生。在常人社會中曾擔任鄉鎮黨委書記、區廣播電視局長等職務。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3年。2005年9月6日,他在家中被泰山區國保惡警非法綁架,誣判6年。2006年5月16日,被劫持到泰安監獄五監區關押迫害。楊平剛因在獄中上交“四書”作廢聲明、揭露邪惡迫害,獄警惱羞成怒,安排殺人犯李中新及詐騙犯陳濤(回族)等惡徒對他實施重點包夾、淩辱迫害。刑期一天未減,2011年9月5日到期出獄。

13、李劍波,日照市人,曾在人民銀行工作。2005年5月28日下午被邪惡誘捕。惡徒搶去鑰匙對其住宅及辦公室進行了非法搜查,掠去電腦、筆記本、打印機等價值十幾萬元的個人財產。他因大量參與制作、傳播《九評》,被邪黨誣判8年。2006年7月14日,李劍波被劫持到泰安監獄五監區,後轉入教改科繼續受迫害。2010年10月減刑出獄。

14、朱為卓,日照東港區南湖鎮上坳村民,1951年9月1日生。2005年5月,因散發《九評》被惡警綁架,誣判4年。2006年7月14日,被劫持到泰安監獄五監區關押迫害,2008年秋減刑出獄。

15、朱先河,日照東港區南湖鎮上坳村民,1954年12月1日生。2005年5月,因散發《九評》被惡警綁架,誣判4年。2006年7月14日,被劫持到泰安監獄五監區關押迫害,2008年秋減刑出獄。

16、趙廣順,菏澤鄄城縣富春鄉窪李村人,1951年12月2日生。2006年4月,被邪惡綁架,誣判7年。2006年11月15日,被劫持到泰安監獄五監區迫害,後轉至生活科繼續受迫害。2011年4月減刑出獄。

17、李全峰,菏澤鄄城縣人,曾擔任縣勞動局勞動服務中心主任。2005年10月,被非法綁架,誣判4年,劫持到泰安監獄五監區關押迫害。2008年12月1日減刑出獄。

18、時勝堂,菏澤鄄城縣人。2006年4月,被非法綁架,誣判四年,劫持到泰安監獄五監區,後轉至四監區繼續受迫害。2009九年4月10日減刑出獄。

19、馬英宣,江蘇省新沂市人,1940年生。2006年3月5日上午,馬英宣到臨沂市郯城縣法輪功學員楊美忠家取材料,被蹲坑的郯城縣“610”惡徒綁架。他手銬大鐐、頭戴黑套,被惡警非法提審八次,在看守所被折磨的奄奄一息。後被誣判3年半。2006年10月10日,馬英宣被送往微山監獄下煤窯,微山監獄拒收。10月20日,他被劫持到泰安監獄五監區關押迫害,2008年減刑出獄。

20、李增樸,臨沂市蒼山縣人,1948年生。被多次綁架拘留,勞教1年。2006年6月16日,李增樸與妻子肖桂梅被蒼山縣“610”惡徒綁架。9月28日,中共蒼山縣法院非法開庭,非法判處李增樸3年、肖桂梅3年緩期5年。而後,李增樸被劫持到泰安監獄關押迫害,2008年6月減刑出獄。

21、李長勤,菏澤單縣人,1939年生,退休高級教師。2006年5月,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邪黨誣判4年,關押在泰安監獄五監區迫害。2009年6月20日減刑出獄。

22、程新光,菏澤單縣人,1944年11月17日生。原來是個羅鍋子,修煉法輪功後腰基本直起來了。2007年6月,被邪黨誣判4年,關入泰安監獄五監區,後轉至八監區老殘隊,繼續遭受迫害。2010年6月14日減刑出獄。

23、張緒民,泰安肥城市人,1964年5月12日生,曾任肥城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2年。2007年4月,被肥城市國保惡警綁架,誣判4年半。2008年1月15日被關入泰安監獄迫害。2010年10月22日減刑出獄。

24、齊建生,菏澤單縣人,1956年10月3日生。2008年2月,被惡警綁架,誣判四年。2008年6月12日,被非法關入泰安監獄五監區,後轉至七監區迫害。2011年減刑出獄。

25、郭進廷,棗莊市滕州人,1932年12月10日生,曾在水產局、農工商擔任過領導職務。2008年3月17日,被非法綁架,後誣判3年。2008年6月18日,被非法關入泰安監獄五監區,後轉至八監區老殘隊迫害。2010年3月16日減刑出獄。

26、李瑞峰,濟寧市人,1964年11月10日生,聽力和表達都有一定障礙,屬於殘疾人。修煉法輪功後基本得到了恢復,因多次上訪被非法拘留,勞教三年,慘遭背銬、毒打、在冰天雪地裏凍等非人折磨。

2007年9月12日,李瑞峰被濟寧市惡警郭洪濤等人從家中綁架。2008年7月14日上午,中共濟寧市中區法院對李瑞峰非法秘密庭審,誣判3年。2008年10月22日,李瑞峰被劫入泰安監獄五監區,後分至七監區繼續遭受迫害。入獄後再次出現耳聾。現已出獄。

27、王景曉,臨沂市臨沭縣人,1940年12月26日生,曾擔任過縣委領導職務,退休後在老齡委,自1995年起擔任縣氣功協會副主席。2008年1月24日,因與妻子同修董葉蘭到縣城街道等公共場所掛橫幅被惡警綁架,誣判3年,劫入泰安監獄迫害,入獄後出現耳聾。2010年4月23日減刑出獄。

28、寧知群,菏澤市巨野縣田莊鎮中學教師,1961年3月26日生。2007年12月3日晚8點,在家中被巨野縣國保大隊惡警龐鑫、楊友蘭、孫紅軍、田莊鎮派出所李曉虎綁架。2008年11月7日,惡警通知家人,寧知群被判刑7年。2008年11月18日,寧知群被非法關入泰安監獄五監區,後分至六監區繼續遭受迫害。2013年減刑出獄。

29、田新芳,菏澤單縣人,1969年12月9日生,原單縣新興紡織廠工人。2001年,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浙江樂清縣法院誣判4年;2008年4月11日,又被當地惡警非法綁架,誣判5年。2008年12月11日被關入泰安監獄五監區,後分至十監區繼續迫害。由於田新芳向惡警寫出“四書”作廢聲明,又被調回五監區(後改稱一監區)嚴管,受盡折磨。刑期一天未減,2013年4月到期出獄。

30、楊良秀,菏澤市鄄城縣人,1945年3月2日生。2008年5月23日被惡警非法綁架,誣判9年。2008年12月25日,被關入泰安監獄五監區。2009年3月17日,轉至當時的一監區。2009年8月間患胃腸病,被強行拉到監獄醫院治療。目前仍在泰安監獄遭受迫害。

31、陶華中,菏澤市鄄城縣人,1944年10月19日生。2008年5月23日被惡警非法綁架,誣判8年。2008年12月25日,被關入泰安監獄五監區。2009年3月17日,轉至二監區迫害。一直被嚴格包夾,不讓隨便出門,被迫害致臥床不起。

32、楊守燦,菏澤市鄄城縣人,1958年6月7日生。2008年5月23日被惡警非法綁架,誣判5年。2008年12月25日,被關入泰安監獄五監區。2008年3月17日,轉至三監區迫害。入獄後哮喘病復發,被送去濟南警官醫院治療,2010年3月16日被從濟南押回。已出獄。

33、李善來,菏澤市鄄城縣箕山鎮人,1948年11月16日生。2008年5月23日被惡警非法綁架,誣判5年。2008年12月25日,被關入泰安監獄五監區。2009年3月17日,轉至九監區迫害。已出獄。

34、王德任,菏澤市鄄城縣箕山鎮人,1966年10月16日生。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三日被惡警非法綁架,誣判四年。2008年12月25日,被關入泰安監獄五監區。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轉至生活科面食組蒸饅頭。因出早操時與法輪功學員周寧說了幾句話,遭生活科犯人楊浩惡告,被獄警禁止再出早操。2011年5月減刑出獄。

35、馬潤銀,濟南市長清區人,1955年8月9日生,曾在北京幹保潔員。2008年5月19日被非法綁架,誣判4年。2009年4月1日,北京市監獄管理局從海澱區看守所將其押送至泰安監獄五監區。2009年7月轉至二監區,由犯人馬寶玉和蘇永健負責包夾。馬潤銀在海澱區看守所關押期間,患上了疥瘡。2011年5月減刑出獄。

36、邵澤國,棗莊市山亭區人,1965年3月20日生,曾經是一名鄉村小學教師。2008年12月25日,被棗莊市山亭區邪黨法院誣判5年。2009年7月30日,由濟寧監獄押送至泰安監獄。最初在五監區管理三組,後轉至四監區迫害。已出獄。

37、劉明,濟寧市兗州人,1972年生,曾就職於醫藥公司。因大量制作真相幣、真相傳單等資料,被邪黨兗州法院誣判7年。2009年11月18日被劫入進泰安監獄五監區關押迫害。

38、程向民,菏澤單縣人,1940年8月生,與老伴張慶敏都是單縣園藝場退休職工。2009年5月的一天,張慶敏在散發真相資料時,遭單縣巡警綁架,隨後被抄家,家中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被掠去。程向民也被綁架。2009年12月28日,夫妻倆分別被邪黨單縣法院誣判四年,程向民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被關進泰安監獄;張慶敏則被關押到濟南女子監獄迫害。

39、張超,濟寧市兗州人,1990年生。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惡警非法綁架,誣判7年, 2010年3月18日,被關進泰安監獄遭受迫害。

40、魏延軍,濟南市人,1974年生。2009年10月12日,被泰山區國保惡警非法綁架抄家,邪黨泰山區法院將其誣判4年。2010年4月13日被關進泰安監獄五監區(後稱一監區)。在教導員高令山“只要結果,不問過程”的指令下,貪汙犯張慶樹、殺人犯王一兵、趙玉佩等惡徒肆意折磨魏延軍,對他拳打腳踢、扇耳光、向臉上吐口水、往嘴裏塞抹布,無所不用其極。魏延軍於2013年秋減刑出獄。

41、楊丕昌,日照市五蓮縣人,1962年出生,曾供職於五蓮縣外貿公司。2009年2月17日被惡警綁架,誣判4年,劫持到泰安監獄五監區關押迫害。已出獄。

42、王洪武,日照市五蓮縣人,1975年出生,曾供職於五蓮縣外貿公司。2009年3月5日被惡警綁架,誣判4年,劫持到泰安監獄五監區關押迫害。已出獄。

43、侯存尚,泰安市岱嶽區房村鎮肖莊村民,1956年生。2009年9月12日10點多,房村鎮派出所與岱嶽區國保大隊七、八個惡警闖入家中,將侯存尚、董富芝夫婦綁架,並非法抄家。在市看守所關押18天後,董富芝被放回家,侯存尚則被邪黨岱嶽區法院誣判3年,關押到泰安監獄迫害。2012年春減刑出獄。

44、張義正,泰安市岱嶽區山口鎮退休教師。2011年2月28日去黃前鎮看親戚時,給世人講真相發資料,被壞人構陷。黃前鎮派出所惡警將其綁架,並夥同山口鎮派出所抄了他的家。後被岱嶽區法院誣判四年,於2011年8月劫入泰安監獄五監區迫害。已出獄。

45、武保遠,泰安市肥城石橫特鋼廠職工,1975年生。2011年7月7日,在給世人講真相時,被惡警綁架拘留。後被肥城法院誣判3年半,劫入泰安監獄迫害。特鋼廠惡人不僅開除了武保遠公職,還威脅其家人,並且揚言要拍賣武保遠家人賴以居住的房屋。已出獄。

46、王玉亭,濟寧市梁山縣人,1955年生,曾任職縣種子公司。被多非法次綁架拘留,兩次非法勞教。2012年2月18日晚,王玉亭在粘貼法輪功真相時,遭惡人構陷,被中區派出所警察綁架。7月18日上午,中共梁山縣法院對王玉亭非法庭審,北京正義律師當庭為王玉亭作了無罪辯護。但被政法委“610”控制的梁山縣法院卻置法律於不顧,對王玉亭誣判7年,劫持到泰安監獄一監區關押迫害。

47、余志亮,菏澤市曹縣人。2010年7月14日晚,縣國保大隊王俠等九名惡警闖進余志亮的家,非法搶掠並綁架了他和妻子袁培玲。刑訊逼供後,余志亮被關進曹縣看守所。二零一零年1月29日,中共曹縣法院對余志亮非法開庭,誣判4年,劫入泰安監獄關押迫害。已出獄。

48、張洪龍,50多歲,原臨沂市羅莊區副區長。2011年6月25日,張洪龍在臨西一路橋北河畔花園發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門衛構陷,遭蘭山公安綁架、非法抄家。後被誣判4年,劫持到泰安監獄迫害。已出獄。

49、高鐵生,菏澤市丹陽辦事處原武裝部長,1977年生。2011年8月20日,被菏澤市丹陽派出所惡警非法綁架抄家,後被非法判刑,劫入泰安監獄迫害。

50、付勇軍,50多歲,濟寧市梁山縣人,曾任縣委秘書。被兩次非法勞教,後被非法判刑,關入泰安監獄迫害。

51、慕宗延,日照市法輪功學員(情況不詳)。

52、劉長清,臨沂市莒南縣法輪功學員(情況不詳)。

(四)、被泰安監獄迫害的其他學員

於志軍(青島人)、何秀軍(萊蕪人)、閆啟剛(萊蕪人)、宋振華(萊蕪人)朱寶森(泰安人)、程鳳璽(費縣人)、譚亮(萊蕪人)、耿業山(肥城人)、宿斌(泰安人)、李海燕(新泰人)、魯敏、景丙利(萊蕪人)、白慶學(萊蕪人)、陳濤(回族,泰安人)、李中新(回族,泰安人)、鹿鳴(萊蕪人)、梁建華(萊蕪人)、李新(萊蕪人)、朱立勇(寧陽人)、孫士德(新泰人)、馬新年(泗水人)、牛玉波(萊蕪人)、李軍華(萊蕪人)、趙偉(萊蕪人)朱學運(泰安人)、徐志偉(萊蕪人)、王義兵(泰安人)、亣學山(萊蕪人)、楊勇(泰安人)、王世範(萊蕪人)、姜元濤、趙文忠(肥城人)、張茂振(新泰人)、鄭愛軍(萊蕪人)、袁新可(菏澤人)、耿立華(萊蕪人)、杜善輝(萊蕪人)、夏念明(新泰人)、趙玉配(新泰人)、郭興棟(泰安人)、王光濤(泰安人)、劉傳宏(新泰人)、張文超、劉增辰、賈淑偉、賈慶國(萊蕪人)、豐東軍(泰安人)、宗西波(泰安人)孫啟明(泰安人)、鄭全生(肥城人)、朱培軍(萊蕪人)、陳志強(新泰人)、張顯軍(肥城人)、耿克華(泰安人)、劉同灝等。

續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