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回廊敬天重德修煉文化世界回眸再現輝煌
緣歸大法道德升華病祛身輕佛光普照今日神話
史前文化生命探索浩瀚時空中外預言科學新見
迫害真相矢志不渝揭惡揚善曝光邪惡慈悲為懷
人生百態 社會亂象紅朝謊言華夏浩劫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天怒人怨因緣啟示
深思明鑒心明眼亮信仰漫談雜談隨筆
上善若水省思感悟寓言啟示詩文樂畫
國際聲援天地正氣良知永存緊急救援
主頁 > 正義之聲 > 國際聲援

美國會推出343號決議案 譴責中共強摘器官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6月25日,美國第114屆國會議員在眾議院共同發起343號決議案,譴責中共強摘器官。


2015年6月25日,美國第114屆國會共和黨與民主黨議員在眾議院共同發起343號決議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針對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良心犯的“強摘器官”行為;要求對中共器官移植系統進行可信、透明和獨立的調查;並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已持續16年的迫害。

該決議案關註發生在中國的、系統性的、政權認可的、從非自願的良心犯身上強摘器官的行為,包括從因信仰被關押的大量法輪功學員、其它宗教和少數族裔人士身上強摘器官,並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強摘器官。

343號決議案明確提出:

(1)譴責中共政權認可的強摘器官行為;
(2)要求中共政府和中國共產黨立即停止摘取所有良心犯器官;
(3)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對法輪功精神修煉的已持續16年的迫害,立即釋放所有法輪功修煉者和其他良心犯;
(4)鼓勵美國醫療界幫助提高對發生在中國的非道德器官移植執業的認識;
(5)要求中共政府允許針對器官移植濫用進行一個可信、透明和獨立的調查;
(6)要求美國國務院在年度人權報告中對國家批準的從非自願的良心犯身上進行的器官移植進行更加詳盡的分析;就美國法典第8卷的修訂以及禁止向那些參與強摘器官和人體組織的中國人和其它國家的人士提供簽證等方面每年向國會提交報告。

該決議案由美國眾議院外交關系委員會前主席、中東和北非小組現任主席、佛羅裏達州共和黨籍資深眾議員羅斯‧雷婷恩(Ileana Ros-Lehtinen)和維吉尼亞州民主黨眾議員傑拉德‧康納利(Gerald Connelly)聯合發起,並獲得加州共和黨籍資深眾議員戴納‧羅拉巴克(Dana Rohrabacher)、德州共和黨眾議員泰德‧坡伊(Ted Poe)、佛羅裏達州共和黨眾議員林肯‧迪亞斯-巴拉特眾(Lincoln Diaz-Balart)、加州民主黨眾議員朱莉婭‧布朗妮(Julia Brownley)、加州民主黨眾議員山姆‧法爾(Sam Farr)、加州共和黨眾議員大衛‧瓦拉戴奧(David Valadao)聯署而推出。決議案將在眾議院外交委員會內部討論,通過後由全體眾議員進行投票表決。

決議案發起人雷婷恩(Ileana Ros-Lehtinen)議員在6月25日關於議案的新聞公告中說:“中共政權強摘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良心犯器官的可怕做法是一種野蠻的侵犯人權行為,必須制止。包括法輪功學員在內的所有人擁有與生俱來的基本人權,實踐他們的精神信仰而不應擔心受到騷擾。中共應該立刻停止其系統性的(仇恨)宣傳、監禁和虐待法輪功學員,釋放所有的良心犯,允許對這種政權認可的強摘器官的行為進行獨立調查。我呼籲眾議院所有同仁加入我和康納利議員的行列,聯署和通過該決議案,關註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可怕的人權侵犯、對待和迫害。”

聯合發起人康諾利議員(Gerald Connelly)說:“在國際社會的譴責面前,中國共產黨仍持續殘酷迫害法輪功精神運動。和平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持續生活在這種政權支持性質的虐待恐懼之中。這一決議案倡導他們的基本人權和自由,我希望我的同事們繼續為法輪功學員(的基本權利)提供強有力的支持。”

以下為343號決議案全文譯文:

美國第114屆國會
第一次會議
第343號決議案

關切持續、可信的報告發生在中國的、系統性的、政權認可的、從非自願的良心犯身上強摘器官行為,包括從因信仰被關押的大量法輪功學員、其它宗教和少數族裔人士身上。

鑒於,如按道德標準執業,器官移植是現代醫學最為偉大的成就之一;

鑒於,中共官方2011年報告說,用於移植的器官主要來自死刑犯;

鑒於,自願和知情下的同意是倫理器官捐獻的前提條件,國際醫學組織聲明,被剝奪自由的犯人,不能自由地許可(授權),並且從犯人身上摘取器官違反醫學倫理準則;

鑒於,中共當局和中國共產黨繼續否認很多器官在未經犯人的同意的情況下即被摘除的報告,與此同時,他們阻止對移植系統進行獨立考證;

鑒於,中共的器官移植系統不符合世界衛生組織(WHO)對器官獲取途徑要求透明和可追溯性的要求;

鑒於,美國國務院2013年度國別人權報告中國章節部分指出,“倡導團體繼續報告犯人被強摘器官的案例”;

鑒於,中共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黃潔夫在2014年12月宣布,中國將在2015年1月1日以前停止摘取死刑犯器官,但是沒有說明強摘良心犯器官問題;

鑒於,中國自願捐獻器官的比例仍然非常低,不足以解釋(近年來進行的)器官移植手術數量;

鑒於,法輪功這種包括靜坐“氣功”功法和以“真、善、忍”為原則的精神修煉,在20世紀90年代廣受歡迎;

鑒於,1999年7月,中國共產黨發起針對要消滅法輪功的全國性的徹底迫害,這反映了中共長期對大型獨立的民間社會團體的不容忍(的立場);

鑒於,自從1999年,數萬法輪功學員被法外(extra-legally)關押在勞教所、拘留中心、監獄中,在這些場所酷刑和虐待司空見慣;

鑒於,在很多拘留所和勞教所,法輪功良心犯是犯人的主體,據說,他們被判最長時間的徒刑和遭受最嚴酷的(虐)待;

鑒於,曾被關押的法輪功良心犯報告,他們在拘留所接受了用於評估器官健康程度的有針對性的醫療體檢,這種體檢通常不在其他犯人群體中進行。

鑒於,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 在2015年的報告中說,法輪功學員是中國良心犯的最大組成部分,他們在拘留所面臨死亡或被殺害的風險增加。

鑒於,加拿大人權律師、研究者麥塔斯(David Matas)和前亞太司司長喬高(David Kilgour)在2006年對法輪功(良心)犯被強摘器官的指控進行的獨立調查;他們的報告作出結論說,法輪功(良心)犯是2000年至2005年間進行的4萬1千5百例移植手術的唯一可能解釋得通的器官來源。

鑒於,麥塔斯和喬高的報告發現中共政府代理人“大範圍地從非自願的法輪功學員身上摘取器官”,其重要器官“在失去意識的狀態下被摘取後以高價售出,有時賣給外國人。這些外國人在他們自己的國家通常需長時間等待(器官)自願捐獻(進行移植)。”

鑒於,麥塔斯和喬高暗示(中共)國家和黨(參與)非法摘取器官,中國國內的安全機構和軍隊醫院也包括在內;

鑒於,鑒於研究者和記者古特曼(Ethan Gutmann)估計,大約有6萬5千名法輪功學員可能在2000年至2008年之間被強摘器官而死。他還估計,一些其它宗教和少數族裔人士可能也被強摘器官;

鑒於,古特曼出版了他的發現--即中共安全機構在20世紀90年代開始對以穆斯林為主的維吾爾少數族裔,包括對維吾爾政治犯進行強摘器官;

鑒於,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和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已經表達過對法輪功學員被強摘器官指控的關註,並呼籲中共提高器官移植系統的問責和透明度,懲罰那些濫用職權者;

鑒於,以售賣器官為目的而殺害宗教或政治犯人是惡名昭彰的和不可容忍的,這是對生命基本權利的侵犯;

眾議院茲決定,

(1)譴責中共政權認可的強摘器官行為;

(2)要求中共政府和中國共產黨立即停止摘取所有良心犯器官;

(3)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對法輪功精神修煉的已持續16年的迫害,立即釋放所有法輪功修煉者和其他良心犯;

(4)鼓勵美國醫療界幫助提高對發生在中國的非道德器官移植執業的認識;

(5)要求中共政府允許針對器官移植濫用進行一個可信、透明和獨立的調查;

(6)要求美國國務院在年度人權報告中對國家批準的從非自願的良心犯身上進行的器官移植進行更加詳盡的分析;就美國法典第8卷的修訂以及禁止向那些參與強摘器官和人體組織的中國人和其它國家的人士提供簽證等方面每年向國會提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