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爺”般的丈夫變了

文/長春法輪功學員

我和丈夫結婚後,與公公、婆婆住在一起,由於丈夫是家裏的獨生子,我的個性又很強勢,兩人經常吵架,有了孩子後,更由於家庭瑣事鬧得不亦樂乎。我倆從天天吵架,升級到動手。兩家父母也參與進來,鬧得不歡而散,我們和公公、婆婆分開,搬出來租房住。

後來,我發現丈夫有了很大變化,我數落他,他也樂呵呵的不吱聲,不跟我吵,家務活他主動去幹,飯也主動去做,家裏活都包了。我心裏納悶,這在家裏原來就象“少爺”一樣的人,現在整個一大調個兒,是什麼力量改變了他?後來他跟我說:你學法輪功吧,這功可好了。我才知道是法輪功把他改變了。

1996年我也開始修煉法輪功,努力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工作上不貪不占,兢兢業業,職稱、工資不與他人爭搶,隨其自然,做事考慮別人。和公公婆婆商量後,我們搬回去和他們一起住,從此一家人和和睦睦。

婆婆看到我們的變化,也開始煉功。她原來身體不好,得過乳腺癌,做過大手術,一個胳膊肌肉萎縮,天天吃藥。修煉法輪功後,什麼毛病都沒了,走多遠也不累。

中共迫害大法後,我們一家四口都上天安門,為師父和大法喊冤。2002年,我被邪黨迫害非法判刑十年。這十年間,丈夫和婆婆、公公含辛茹苦把孩子撫養大,我們之間的關系更加緊密。法輪大法使我從一個爭強好勝的女強人變成一個溫柔體貼的女人,使我擁有一個溫暖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