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索賠的風波

文/大陸法輪功學員

2013年,我應聘來到一家民營企業擔任主管技術的副總經理。有一次公司接到一個比較大的訂單,但由於物料采購不及時,使得該訂單未能按時交付,被對方罰款數萬元。湊巧的是此時公司質檢人員出了一個報告,說某某供應商的物料存在質量問題,這個訂單也用到該物料,公司老板便想以此為借口,來訛供應商一筆錢,彌補一些損失。

本來這種索賠的事情都是由分管計劃、采購的老板娘去做的,可這次老板卻要我來做,還說就你最合適。我是修“真、善、忍”的,怎麼適合做這樣的事情呢?我的心理壓力太大了,幾天沒睡好覺,想辭職,又覺得不對。在上一個單位,我跟老板講了修煉人的原則後,不好的事情老板從不讓我做,而且他們做那些不好的事情的時候,也都背著我,而現在這老板明知道我不做這樣的事情,卻偏要我去做,老板是我講過真相並且做了三退的人。

困難中,我知道只有大法能幫助我,就努力學法,回憶師父的講法。師父曾講過,“可是反過來講,這世間的人這麼往下滑,提供的魔難,不正好是給你提供修煉的機會嗎?”[1]當想到這個法理的時候,我的心裏抵觸的情緒消去了很多,告訴自己要把這些麻煩當成修煉的機會,找自己的問題。

我向內一找,真是看到了自己還有這麼多不好的人心。其一,有一顆嫉惡如仇的心(情緒),一看到老板想訛別人的錢,氣就不打一處來,完全失去了理性。其二,沒有慈悲心,看到別人不好的時候,不是動善念要幫助別人,而是看不起別人,甚至鄙視別人、擡高自己。

想到這裏的時候,我決心按照法的要求修好自己,做好這件事情。於是,我對該物料的采購和生產過程做了一個全面的調查,發現工程人員對此事的鑒定結論過於草率,並沒有實質性的證據,而且我發現該事故主要是我方生產人員的操作不當所致,供應商物料的不良只是很小的一部份。我便根據這些調查數據寫了一份報告,並對索賠金額進行了計算,只相當於老板期望值的十分之一。

老板看後很生氣,要我按照他的要求寫報告,並告訴我要怎麼怎麼編寫假的,要站在公司的角度看問題。我告訴自己:我是法輪功學員,我必須對照“真、善、忍”這個原則行事。於是,我對老板說:“我只能依據了解到的事實做,不能無中生有。”老板憤憤然,大有要開除我的架勢。此刻,我堅守著一念:大法弟子是真修的,我不能只是把“真、善、忍”掛在嘴上,而是要落實到行為上,而且老板也在觀察著我的表現,看看法輪功是真的還是假的。

這樣僵持了一個月後,供應商通知我們要準備好證據,他們的律師會來現場取證。老板這時有些心虛了,又想到一旦打起官司來,不但弄不到對方的錢,如果輸了的話,還可能要支付一筆官司的費用。於是,老板放棄了訛錢的想法,對我說:“完全按照你的想法去做吧”。

我根據實際情況,公正的處理了這件事情。公司以後出現的這類問題都由我全權處理,老板從不過問了,對我的工作非常放心。師父說:“大法弟子在正法期間表現出來的狀態、慈悲、善良、純正與大忍,影響著將來的社會。”[2]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大法弟子必須學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導航》〈華盛頓DC國際法會講法〉
http://www.falundaf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