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惡人榜: 大慶市國保警察馮海波再次違法

被告元兇:馮海波

罪行敘述:

馮海波,黑龍江省大慶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隊長。大慶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是迫害和指揮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部門,馮海波則是迫害大慶市各區、縣法輪功學員的主要兇手。

就在近期,馮海波又插手幹預、阻撓律師會見案件當事人。

馮海波阻撓律師正常會見當事人

2015年11月16日,黑龍江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程金芝、李俊英第二次非法庭審。這是被大慶中級法院以“部份事實不清,證據不充份”為由駁回的案子。但由於當日庭審現場有人鼓掌問候程金芝,令審判員施宏濱惱羞成怒,遂將一百多名旁聽者逐出法庭,非法庭審被推遲。

之後,程金芝家屬為她請了兩名辯護律師——河南省鄭州市律師王磊和任全牛,希望能幫助親人早日恢復自由。11月24日下午,兩位律師從外地來到大慶。

然而,當王磊律師去大慶市第一看守所會見當事人程金芝時,令人詫異的事情發生了。看守所所長竟然不準接見。他說,必須得先通過市國保大隊馮海波批準,否則根本不讓見。

王律師立即給馮海波打電話詢問。馮說他在外地呢,讓王律師第二天早上八點到他辦公室去。王律師問馮:“這不合適吧?”馮說:“看看你的律師證,因為律師證有假的。”王律師問:“這算走的哪一道程序?”馮就說:“你要這麼說,那咱就沒啥可說的了。”最終沒讓會見。

幾封短信

第二天(11月25日),王律師又給馮海波發短信,還是不讓見。以下是王律師與馮海波短信內容。

王律師:“馮海波警官您好,會見當事人,還需要你的批準嗎?”

馮海波:“對,是的。”

王律師:“馮警官,程金芝是(所謂的)破壞法律實施罪被告人。案子已到法院階段,會見還需要你國保警察批準,依據哪一條啊?”

王律師:“馮警官,作為一名國保警察,違法阻撓律師會見當事人,把“刑訴法”置於何地?如果你不知道,是你素質差。如果你知道,還要阻撓,是故意違法,性質很惡劣。你破壞“刑訴法”正確實施,你知道嗎?”

王律師:“馮警官,你我素不相識,彼此並無惡意。我知道你此舉並不針對我個人。但你這麼違法阻撓律師會見,我一是為當事人空費時間、費用而難過。同時也為你感到難過,為你違法還不自知難過。最壞的情況是,你有大無畏的違法勇氣。有句話說,無知者無畏。說心裏話你別生氣,你有點可悲、可憐。親屬委托律師會見親人,因為你的違法阻撓而落空,你見沒見過他們無助、心痛、焦慮、擔心的眼淚?我希望馮警官能聽懂我善意的勸告,糾正違法行為,改過自新。”

王律師:“忠言逆耳。你現在理解不了我的善意,以後會理解。如果理解了,有機會來鄭州,我請你吃飯,可以交流人如何活的心安理得。如有直言得罪,抱歉,我收回,當我沒說。謝謝。”

最後馮海波回復:“你回鄭州了?真是太可惜了。我就是要看看你的律師證,你卻誤會我不讓你接見。你如果想見,隨時來大慶接見。我只是要看看你的律師證!”。

幾封短信凸顯了作為國保大隊警察的馮海波一副無賴嘴臉。本來這個案子是中級法院駁回的,是由基層法院重審的案子,與他沒有任何關系。可他十幾年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而劣性難改,成了江澤民迫害集團最忠實的幫兇和奴才。

馮海波犯罪事實

馮海波曾與大慶市各公安分局長期監聽法輪功學員的電話,監視他們的行蹤,監控其日常活動,以達到綁架迫害的目的。更可惡的是,挑撥法輪功學員不修煉的家人告密其他學員,不告密就拿工作、工資、獎金來要挾。

除了威脅家人,馮海波還經常威脅、恐嚇、暴力謾罵法輪功學員。他常說“今天就扒你的皮、讓你生不如死、讓你心臟脫落、不轉化就火化”等惡毒的語言。使法輪功學員受到很大的心理傷害。

馮海波不僅是這樣說的,更是這樣做的。他經常帶一些警察瘋狂綁架法輪功學員,並肆意抄家、搶劫其財物。之後,他把法輪功學員帶到公安局刑訊迫害。先把人銬在鐵椅子上,雙手反扣在背後。然後抓住法輪功學員的頭發往上揪,還用抹了芥末油的口罩捂法輪功學員的鼻子、嘴,反復兩次就憋得人頭昏腦脹、心胸劇痛,渾身哆嗦,神智不清。法輪功學員張忠、姜湃就是被馮海波等惡警迫害致死的。

馮海波常說:“你們網上說的刑具、迫害手段都是真的。”他每綁架一位法輪功學員時都講:“你們知道姜湃怎麼死的嗎?給姜湃坐了三天鐵椅子,姜湃直跳霹靂舞(指坐在鐵椅子內被電刑)。”馮海波給姜湃戴上手銬、戴上幾十斤重的腳鐐折磨。把姜湃迫害的身體極度虛弱後,又將其關進看守所。這還不算完,他居然絞盡腦汁給姜湃編造幾十頁紙的謊言“證據”,逼迫姜湃的父親簽字承認。

姜湃被迫害的生命垂危時,兩次被送醫院急救。在她臨終前,母親看到不省人事的女兒,禁不住失聲痛哭,邊哭邊念叨:原本健康、可愛的孩子竟被迫害成這樣子。而馮海波卻不準姜湃的父母哭,還威脅他們不準申訴,不準講,不準告。馮的土匪嘴臉令在場的醫生都看不下去了。

多年來,很多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被非法判刑或勞教,而且有許多被酷刑迫害致死,都是馮海波直接參與造成的。

隨著當前訴江大潮風起雲湧的形勢變化,很多當初迫害法輪功的打手們都落得遭惡報的結局,這使許多公檢法人員開始給自己留退路、不再參與迫害法輪功了。因此也希望馮海波能盡早懸崖勒馬,使自己不至於落得永遠失去未來的悲慘下場。

大慶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馮海波0459—6211479(宅)15045899010 13089051888

控告人:法輪功學員 2015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