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怎樣被踐踏的(四)

接上文

現代社會的憲法是根據普世價值中公平公正的原則而來,可以說必須體現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天理。法律是在憲法的基礎之上制定起來的,其宗旨必須與憲法協調一致,體現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英國哲學家培根在《論司法》(Of Judicature)一文中說,“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汙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汙染了水源。”

讓我們來看看在這十六年多對堅持“真善忍”“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善良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法律是怎樣被中共黨政幹部與司法人員明目張膽的踐踏的?只要這種利用政法進行的打壓迫害還存在,“依法治國”將永遠是中國人不可實現的夢!

一、“不要講法律”的法院、法官

(一)遼寧法官開庭前對律師說:不要跟我講法律!
(二)上海法官:“不要跟我談法律”
(三)廣州法官法庭上:“不要在這裏講法律了”
(四)黑龍江省雙鴨山市法官:不要扯什麼憲法
(五)遼寧鞍山中級法院法官說:不要跟我講法律
(六)“不講法律”成了吉林農安公檢法的“特色”

二、當庭施暴

(一)毆打當事人、掐律師脖子
(二)繩勒脖子不讓被告人說話
(三)毆打辯護律師

(四)當庭下藥 當事人神志失常

黑龍江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九時對法輪功學員關日安、張玉堂案開庭,在張玉堂宣讀自己的陳述詞時,審判長季明讓人拿水喝,張玉堂喝下後,出現言語不清、頭暈,思維模糊的狀態,而且劇烈頭痛。

更為反常的是,中午休庭時正常走出法庭的關日安,下午是被法庭用輪椅推進去的,無力的歪著頭,看上去處於類似昏迷的狀態。審判長季明公然無恥的宣稱:關日安對法庭提問不回答視為“默認”!

張玉堂

張玉堂


張玉堂和關日安在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同時被牡丹江市公安局抄家綁架,家中電腦、書籍等很多私人物品被警察劫走。長期關押迫害,造成六十二歲的張玉堂出現嚴重的腦梗癥狀,從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以來,數次昏迷不醒,要同監室人呼喊拍打折騰半天才能醒來。看守所開始並不給張玉堂救治,後在律師會見時, 張玉堂被背到會見室,癱軟得已無法坐在椅子上,頭也無法擡起,已經極盡力氣都說不出話來。處在如此危險的狀態,經律師一再要求下,才把張玉堂送到公安醫院救治。就這樣一個病情嚴重的人,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竟然堅持開庭。

關日安因不放棄信仰,二零零零年在牡丹江四道勞教所被迫害,導致胃部切除三分之一。二零一五年一月五日,長期的關押迫害,關日安胃部劇烈疼痛,危急之下,看守所將關日安送公安醫院,一直到一月二十日情況稍有好轉,又被公安醫院送回看守所。

二月十三日上午開庭時,法警用輪椅把張玉堂推進法庭;關日安是自己走入法庭,兩人看上去神智和表現及反應都很正常,關日安還問了律師和家屬一句:我和張玉堂聘請的另兩位辯護人怎麼沒看到?在上午庭審期間,律師多次指出庭審程序違法的情形下,法庭仍然強行推進,直至中午休庭。

下午一點開庭,張玉堂仍然是用輪椅推進法庭的。在庭審中,有法警從法庭外拿來一張紙條,直接交到審判長季明手中。律師立即對此違法行為提出指問,要求審判長當眾宣讀紙條上的內容。審判長季明不敢宣讀,狡辯是自己從法庭拿出的。

張玉堂宣讀自己的陳述詞時,審判長季明讓人給張玉堂拿水喝,張玉堂喝下後,不到十分鐘就出現言語不清、頭暈,思維模糊的狀態,而且頭痛劇烈,甚至頭痛的無法忍受,手腳僵硬,極其痛苦的雙手抱著頭,對審判長季明說頭痛的受不了了。

審判長叫醫護人員到張玉堂身邊草草檢查就說“正常”,什麼都“正常”!張玉堂痛苦地說:“我都這樣了,你們還說什麼都正常,你們還想整死我呀!”

律師憤怒的說:我的當事人都這樣了,你們還在開庭,你們還有沒有一點人性了?審判長季明繼續狡辯,說已經找過醫護人員了,一切正常,繼續開庭。

張玉堂妻子張翠 霞女士忍無可忍的站起來,控訴審判長季明在張玉堂如此危險的生命狀態下庭審,藐視生命,沒有人性!張妻強調家屬為張玉堂、關日安聘請的另外兩位辯護人,法院沒有通知就開庭是違法的……“愛民”的法院立刻沖出幾個法警,把六十多歲的張翠霞從椅子上強行暴力往外拽,張翠霞抱住椅子,法警們就在地上拖著張翠霞,一直把張翠霞拖到審判庭門外,將她扔出法院。

據張翠霞本人講:面對法庭對她的暴力,原本性格剛烈的張玉堂一定會有所表示,但極其反常的是,張玉堂象換了一個人,麻木遲鈍的好像沒看到也沒聽到一般,並沒做什麼反應。隨後法庭繼續開庭,張玉堂後續情況很令家屬非常擔憂。

所謂的“庭審”到下午近三點時,法庭讓關日安出庭。更為反常的是,中午休庭時正常走出法庭的關日安,下午是被法庭用輪椅推進去的,關日安坐在輪椅上無力的歪著頭,看上去處於類似昏迷的狀態。

檢察人員和律師對關日安一再問話,關日安都毫無反應,審判長季明公然無恥的宣稱:關日安對法庭提問不回答視為默認!

在律師強烈抗議下,法庭又讓醫務人員進庭說明:剛剛給關日安檢查過身體,一切“正常”!律師指出,關日安在這麼激烈的庭審中竟然十分鐘還不醒來,律師對關日安身體情況表示非常擔憂,要求立即救治。

後經律師一再大聲召喚,關日安才醒過來,茫然的說:這是哪裏?我怎麼在這裏?這裏是法庭?我的另一辯護人怎麼沒在?越說聲音越大,最後失控的聲嘶力竭對審判長大喊大哭“你無權剝奪我聘請兩名辯護人的權利”,哭喊聲響徹整棟審判大樓,一直持續十多分鐘,審判長季明讓法警把關日安拽出法庭訓誡,法庭休庭。十多分鐘後,關日安又被帶進法庭,此時的關日安情緒異常平靜。

關日安的妻子趙欣女士,對法庭不通知關日安另一辯護人出庭同樣提出抗議,聲明法庭的這種行為是知法犯法,同樣被法警暴力驅逐出法庭。據趙欣女士講:正值壯年的關日安,在關押期間胃部出現病狀,但神智和思維一直很清醒,不會出現類似昏迷在 輪椅上的表現。

(五)是庭審還是折磨?--病危婦女被輪椅推入法庭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午,青島市法院圖謀在即墨普東看守所對青島五月二日酷刑演示案遭綁架迫害的最後兩名法輪功學員陸雪琴和袁少華開庭。家屬等在會見樓的門口不長時間,陸雪琴被用輪椅、並把身體固定在輪椅上,推了出來。家屬一看此情此景真的急了,陸的丈夫高聲喊道:“不就是煉個法輪功嗎?人是站著進來的,現在給弄成這樣,這和殺人有什麼兩樣啊?”

這一悲痛的呼喊,引來了在看守所打理綠化的很多工作人員的圍觀。家屬這一本能的舉動也招來了國保人員的威脅制止,他們慌忙用身體擋著陸雪琴,恐怕再被更多的人看見這一迫害真相。

兩名律師依照高院規定,堅決不配合非法安檢,在十一點多法官宣布取消庭審。此前一天(四月二十一日)律師會見陸雪琴時,發現陸雪琴已極度虛弱,只能趴著堅持十分鐘,就堅持不了,結束了會見。陸雪琴向律師說:近期,看守所一直送她去醫院,且看守所人員告訴她:他們向法院提出取保候審申請已經有三次了,但均未得到法院答復。律師和家屬分別向法院遞交了要求對陸雪琴取保候審的申請。

七月十七日,青島市市北區法院再次非法對陸雪琴、袁紹華開庭。三位辯護律師只有一位被通知開庭,“法官”田淮安對家屬謊說:你們的律師不負責任,不來開庭,你們另請律師吧。

偌大的法庭,只允許一家兩人參加所謂的旁聽。陸雪琴家是陸雪琴妹妹和女兒,袁紹華家是袁紹華妻子和侄媳婦。等陸雪琴被推進來時,許多的法警擋在陸雪琴家人前面,有意不讓家人看到陸雪琴身體狀況。

開始,法警把陸雪琴放在一個木制椅子上,五十二歲的陸雪琴一直喊痛得受不了,因為木制椅子太硬,陸雪琴已經瘦得皮包骨頭,她一直說硌得疼,後來,換成了輪椅。但陸雪琴身體虛得無法坐立,法警把陸雪琴粗魯地塞到輪椅裏,陸雪琴痛得大喊。

陸雪琴的妹妹看到陸雪琴很痛苦的樣子,只說了一句,“你們的心不是肉長的嗎?”就被田淮安命令法警野蠻架出法庭。

袁紹華妻子劉秀芝質問法官,你們為什麼不通知我們請的律師?市北區法院田淮安命令法警把袁紹華妻子架出法庭,法警兇惡之極,扭拽劉秀芝的胳膊,致使劉秀芝的胳膊很長時間青紫疼痛,用腳狠踢劉秀芝。

陸雪琴的女兒看不下去,向法官說了句“法官,法警毆打我阿姨(指劉秀芝)”,也被田淮安下令趕出法庭,7、8個法警馬上團團圍住陸雪琴的女兒,強行粗魯地把陸雪琴女兒架出法庭。參加旁聽的家屬就只剩下了袁紹華家一人。

整個庭審中,前半段時間,陸雪琴不時發出抗議之聲,要求其代理律師王宇出庭,同時,也不斷地表示自己的身體很痛苦。中間,田淮安宣布休庭,陸雪琴被擡出 去幾分鐘,回來以後,便不再出聲,好像處於昏迷狀態,不知是被打了不好的針藥、還是因為身體太虛弱被折騰得沒有了一點力氣。

陸雪琴遭迫害前與家人在一起

陸雪琴遭迫害前與家人在一起



陸雪琴女士家住青島市四方區修水路,曾患有多種疾病:風濕性心臟病、風濕性關節炎、腎盂腎炎、膽囊炎、術後腸粘連,經常是生活不能自理,曾去過外地幾家大醫院醫治,也曾練過其它氣功,均無明顯效果,以致連自己的後事都做了詳細安排。一九九六年底,陸雪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自從修煉了法輪功,真是無病一身輕,成了一個真正健康的人。

陸雪琴女士由於堅持修煉,屢遭當地“六一零”、公安局惡警惡徒迫害。 陸雪琴二零零八年一至二月,在青島市北分局遼源路派出所,遭到惡警閔行和市北刑警三隊一個惡警毆打,並九天九夜不讓睡覺,多次昏死。在第二至第四天,惡警閔行踩住陸雪琴的腳部和腿部狠狠碾壓,猛踢她的腿部腹部,用拳頭猛搗其頭、眼、太陽穴,用手機砍其頭部,揪其頭發把人提起來反復摔到地上。惡警閔行說: “你知道為什麼要給你檢查身體?檢查證明你有心臟病和高血壓,我打死你我沒有責任,你是死於心臟病、高血壓!”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在青島市政法委、“610” 指使下,青島市公安局出動警察七十多人包圍民宅,綁架了陸雪琴、李浩、袁紹華、楊乃健和他的母親劉秀貞等多名法輪功學員。當時中共警察 給出的荒唐理由是“法輪功學員聚會”;六月四日,中共央視、新華網等突然高分貝宣稱,青島警方“破獲”一起模擬演示法輪功學員在獄中遭酷刑折磨 的照片的案件,將法輪功學員曝光中共酷刑的正義之舉誣陷為犯罪行為。六月九日,警方給家屬非法逮捕通知書,“罪名”是所謂的“組織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隨後,警方象是接到了統一命令一樣,把所謂的“罪名”改成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並逼迫家屬簽字。

問題的實質是,中國法輪功學員是否遭受酷刑迫害?如果酷刑是真實存在的,法輪功學員通過模擬演示照片、並明確表明是模擬場景,以這種直觀的方式向人們揭露迫害,又何罪之有?法輪功教人向善,民眾揭露酷刑,不僅無罪,反而有功,因為酷刑威脅所有的中國人,揭露酷刑是保護所有中國人的人身安全,有利國家形象。

法輪功學員家屬聘請的律師們聯名寫了意見書,要求當局撤銷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並立即釋放當事人。律 師意見書指出:“國家政權,由軍隊、警察、監獄等強有力的國家機器予以保護。幾個人拍了幾張照片,又怎能具有煽動顛覆政權的力量,又怎能動搖國家政權的穩定?政府形象的好壞,與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的作為有關。況且,政府形象的好壞與政權是否被顛覆完全是兩個事情。嫌疑人的批評如果真實存在,就應該及時處理, 只有處理公正了,政府形象才會好,政權才會穩定。即使批評錯了,對國家的形象和政權穩定又有什麼影響呢?相反,只有固守錯誤,政府形象才會更壞,政權也才 會不穩定。”

由於編造的“罪名”漏洞百出,青島市檢察院退回所謂的“案件”,青島警方又一次改變罪名,拆分這個偽造的“大案”成三個小 “案件”,把迫害陸雪琴、袁紹華的“案件”送青島市市北區檢察院,把迫害崔魯寧、李浩的“案件”送至李滄區檢察院,把迫害楊乃健、劉秀貞母子和馮華的“案件” 送到城陽區檢察院。律師認為不構成犯罪,應該撤銷案件。

陸雪琴女士演示她所遭受的酷刑迫害被綁架後又遭種種折磨。五月八日開始,青島警方連續九天非法提審。七月十六日,山東省公安廳“四二七專案組”進駐看守所,不在正常的接見室會見,而是騰出了看守所醫務室旁邊的一間屋子。從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每天四個警察輪番提審,從早上九點到下午五點,有時甚至到晚上十點鐘,使用各種方式折磨陸雪琴,警察叫囂:“我們不打你,但是我們會折磨你,如果你犯了病,醫務室就在旁邊,隨時‘搶救’。”“我們就是要象對待死刑犯一樣的對待你。”一 個叫邵鵬的警察俯在陸雪琴耳邊大喊、謾罵。

從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被非法關押在青島第三看守所中的陸雪琴就出現身體麻木、頭暈、胸悶、胸痛、左半身無知覺的癥狀,而且越來越嚴重,到二零一四年一月三十日,心臟病、高血壓、腎盂腎炎、腸梗阻、膽囊炎、腿部血栓等舊疾全部復發。七月二日,其代理律師王宇到青島市第三看守所會見了陸雪琴,發現陸雪琴的身體狀況進一步惡化,患有嚴重的腎結石、腎囊腫、腎積水,看守所於五月八日、六月十八日帶陸雪琴去了青島大學醫學院附屬醫院就診,醫生建議住院手術治療,法院不同意、並執意進行庭審。

七月二十五日上午十點多,青島市北法院誣判陸雪琴10年,袁紹華4年。依舊全程戒嚴,每家只準一人進去旁聽,還是沒通知陸雪琴的辯護律師王宇、袁紹華的辯護律師 陳建剛,只持續了十幾分鐘。陸雪琴身體狀況極差,一直沒有說話,當“法官”非法宣判完,問是否上訴,陸雪琴依舊沒說話,在庭上旁聽的陸雪琴女兒著急的喊了聲“媽媽”,被法警野蠻架出法庭。

續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