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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善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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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東法輪功學員

我們從法輪大法中知道了“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作為一個人,能夠順應宇宙真、善、忍這個特性,那才是個好人;背離這個特性而行的人,那是真正的壞人。”(《轉法輪》)。得法修煉之後,我們不僅知道按照真、善、忍去修煉自己,而且還應該把這個真理告訴自己不修煉的家人,讓他們也要盡量按照真、善、忍去做人,特別是自己的兒女們。

我得法後不久,大女兒大學畢業剛開始工作。有一次,她回家跟我說:她辦公室裏有個女同事,喜歡背後說別人壞話,今天跟這個人說那個人的壞話;明天又跟那個人說這個人的壞話;還喜歡去領導那兒告別人的狀,甚至造謠,嫉妒別人,總想打擊別人擡高自己。大家都非常討厭她。我問:“她對咱也說壞話了嗎?”女兒說:“背後說了,挺氣人的。”

我告訴女兒按“真、善、忍”做人的道理:不管別人怎麼對咱不好,咱都不要放在心上,更不生氣,用博大的寬容對待她,咱就是對她好,用我們的善心來化解她的怨。女兒雖然不修煉,但都聽進去了。在以後的工作中,辦公室的其他人都不願跟那個女士說話,就我女兒跟她能說上話。

大約在二零零零年到二零零一年間,那個女士得了胃癌住院了,別人都幸災樂禍,都不去醫院看她,只有我女兒願意代表公司去醫院看她,為她處理住院費用報銷等事務。我女兒很善良,說一見到她那一歲多將要失去媽媽的孩子,就忍不住的流淚。這個同事去世後,也是我女兒代表公司幫助她家屬處理善後事宜。

另外一件事,我女兒所在部門負責人(部長)在公司經營比較困難的時候,辭職跳槽走了。當時,我女兒已經是這個部門的副部長了,就暫時代理正職幹了起來。她自己本想不久能轉為正職的,可是沒想到,公司招聘了一位研究生,比我女兒還小四歲,分到我女兒那個部門當了部長。據我女兒說,這女士業務能力很強,外語也很棒。看到自己被比下去了,我女兒心裏很不是滋味。我說:咱要“見賢思齊”呀!千萬不要有一點妒嫉心,要向人家學習長處,彌補自己的不足,一定要配合好,支持她的工作。女兒做到了。她們配合得非常好,創造了部門很好的業績。女兒在實際工作中,也跟這個研究生頂頭上司學習了不少東西,業務能力也有很大提高。

還有件事,因為女兒就業的這家公司是高科技民營企業,我就告訴她,人家給咱一個就業的機會,咱要用對企業感恩的態度去工作,要象對待自己家的企業一樣對待。後來在這個公司處於經營比較困難的時期,公司許多有能力的人紛紛跳槽。此時,外省的一個同類公司要以年薪十萬招聘我女兒和女婿都去(當時她倆的月薪都不到兩千元),還說贈給一套房子。

女兒有點動心了,於是來征求我和她爸的意見。我們提醒女兒說:這個公司是你就業的第一個公司,幾年來在此學了許多新本領,公司對咱有栽培之恩啊,決不能在公司最困難的時候離開,更不能象有些人那樣受高薪誘惑而“見利忘義”。只要公司不倒,不辭退咱,咱就要同它一道克服困難。能同公司一起度過難關的員工是現代企業最優秀的員工。女兒聽了我們的勸告,安心在公司留下工作了。

到了二零零八年初,我被當地“610辦公室”綁架。當天,我和老伴都被綁架送到市看守所。看守所的警察(當時值班的是個副所長)一看,我老伴七十多歲了,得了腦癱還在康復期,就堅決拒收了,說:“七十多歲的腦癱老人都送來,出了問題怎麼辦?不要,送回去吧!”

我被非法關押在市看守所住了兩晚後,發現看守所的警察似乎對我特別關心,把開始給我的舊被褥拿走了,換成了嶄新的被褥;有個看守女警察,有一次還把我叫到她辦公室,跟我問這問那的,我借機給她講了真相。

我被非法關押後就絕食抗議,約三、四天後,那些警察好象都很著急,告訴我說他們已打電話催“610”的人快放人,怕發生危險。

我女兒在知道我被綁架後,上班時告訴了她的老板,就是那位研究生部長。她立即把我女兒的情況報告了公司副總,然後又對我女兒說:“我的同學的愛人在看守所當警察,我打個電話給我同學,告訴他愛人好好照顧老太太,別叫老太太受著罪。”不久,部長的那位同學就傳過話來:“放心吧!老太太被照顧得好好的,正享受特殊待遇呢!”

與此同時,我女兒公司的老總很快從副總那裏知道了這一情況,直接打電話向我女兒詢問詳情,並安慰說:“別著急,交給我了!”

原來,這個公司是本市納稅大戶,這位老總還是本市政協委員呢!大約過了兩、三天,即我被綁架後的第六天下午,老總給我女兒打電話說:“明天下午去市看守所接你媽媽吧!”

果然,就在第二天,也就是我被非法關押的第七天,我女兒便接到“610”通知放人的電話,我被以取保候審的名義釋放回家了。那天,我女兒、女婿開車去看守所接我的時候,有個警察一路陪同,幫助辦手續,顯得很熱心,而他就是前面說的那個得癌癥去世的女士的丈夫!

通過這些事,我深深體悟到:我們按照“真、善、忍”修煉做人,重德行善,並沒有想著求得回報的。可是,讓人不可思議的是,這些好事竟然在不覺之中接二連三地回報到自己身上來了!

女兒所在公司,這幾年也飛速發展:不僅國內發展了四個分公司,國外也有投資,並在國外上市了。這樣,女兒的老板被提拔當上了老總助理(相當副總待遇),而女兒則接手了部長的位置。今年,女兒又升格為集團公司部門總監,年薪已超過十萬。所有這一切,豈不是行善(保護大法徒)而得到的善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