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和他的妻子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盛吉是東漢會稽(今浙江紹興)人,字君達。他曾擔任廷尉(官名。始置於秦,掌刑獄,為九卿之一。後世或稱大理,北齊以後,皆稱大理寺卿)二十年,世人皆說他執法公正,有恩無怨。盛吉任廷尉,斷案不拖延,更不冤屈好人。每到檢查復審判決罪犯之時,遇到應判死刑的,妻子在旁邊拿著蠟燭照明,盛吉手持朱筆,懸懸不忍下落。夫妻二人,相對流淚。妻子對盛吉說:“你為國家執法,千萬不能濫施刑罰,使子孫也跟著受罪。”
盛吉執法二十年,妻子常在身邊,陪伴他,提醒他,這使他總是小心翼翼,唯恐加重了一個罪犯的刑獄、或冤枉了一個好人。
由於盛吉辦案公正,國家平和安定,沒有人說他制造了冤假錯案的。
(據《昨非庵日纂》)
發稿: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