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袪身輕
求索之路
心的升華
矢志不渝
揭惡揚善
人物訪談
心聲傾訴
真人真事
嘖嘖稱奇
善念得福
兼聽則明
心明眼亮
詩文詠志
弦樂抒懷
異彩紛呈
  關鍵詞:
  網站:
  查:
  自:
  至:

明天就是爸爸六十歲生日


◎蔣竺君

【明思網】明天就是爸爸六十歲生日,除夕夜的前一天。

離這個多少年前就在心裡盤算著要大慶一番的日子還有幾個小時,家裡依然是我和媽媽兩個人冷冷清清的身影。

爸爸叫蔣宗林,原成都市明遠建築設計研究所所長。因修煉法輪大法,自去年八月二日被撫琴派出所等的警察從家中帶走後一直杳無音信,當時我和媽媽也被闖進來的警察“順便”帶走,扔到看守所,在絕食抗議二十來天後被放回家。此後我們多次到撫琴派出所、金牛分局打聽爸爸情況,卻一無所獲。前面兩個多月,我們要求給爸爸送點衣服,也一再被拒絕。直到三個多月之後,媽媽又一次到撫琴派出所打聽情況時,警察潘振亞才告訴我爸爸剛被轉至看守所;並口頭通知說爸爸被武侯檢察院“批捕”了。而我們從未收到過任何法律文書。在就此事向律師咨詢的過程中,律師的反應或是難以置信,或是無奈:中共對法輪功簡直亂來。

就在這段時間,在為爸爸的事情奔走和咨詢的過程中,我有一點也越來越明晰了,那就是:根據當前中國的法律,對法輪功學員的勞教也好,判刑也好,都是根本沒有合憲的法律依據的,是相關責任人在違法、犯罪。(很多法律界人士從各個方面就此進行過論述。比如去年五月北京李和平等六位正義律師在給法輪功學員王博一家的無罪辯護詞中對此就有詳盡的論述。)

而撫琴派出所警察在從去年在家裡把爸爸帶走到現在的整個過程中,尤其是前幾個月將爸爸關押於洗腦班已至少涉嫌非法拘禁。

我們不斷接到親友打來電話詢問爸爸的情況。開始的幾個月是“有你爸爸的消息了嗎?”後來則是“你爸爸回來了嗎?”答案常常是一樣的,緊接著便是電話那頭長時間的沉默和嘆息;有的擔憂的說:怎麼這樣啊,你爸又沒犯法。你爸身體那麼差,那裡面怎麼受得了啊!

是的,爸爸以前身體很差很差,我很小的時候便學會了給爸爸揉太陽穴和到街上給爸爸買藥。爸爸的同事、朋友和家裡親戚給爸爸介紹了各種各樣的保健之法,但爸爸還是長年與藥為伴,而且身體狀況似乎還每況愈下,慢性腎炎幾乎每年復發,還伴隨著長年不斷的重感冒、偏頭痛、牙痛、神經衰弱……真的是苦不堪言。

一九九六年一天,一位同事給爸爸介紹了法輪功。隨著每天早上、晚上出去和大家一起煉功,父親的偏頭痛、神經衰弱很快就沒有了,慢性腎炎等也都不翼而飛,精神狀況一天天看著變好,走路、做事都特別有勁。這些都是爸爸以前一直嚮往卻從未有過的。熟悉他的人都說,這一次,爸爸真的變了。

身體好了,心情的愉悅自是不用說。以前因身體不適臥床休息的時間現在爸爸可以用來工作或做其它事;茶餘飯後聊天的話題除了工作、學習和歷史等一些業餘愛好外,爸爸如今還會更多的談到怎樣達到“真、善、忍”的要求,在工作中怎樣做得更正,多為他人著想;對別人送來的回扣、紅包等既要拒絕,又要不傷害對方。爸爸在其當時所在單位,原明遠建築設計研究所“臨危受命”任所長後(當時所裡已經虧損得連電話費都繳納不起,工資更是好幾個月沒地方開),直到後來研究所扭虧為盈,而且效益已經很好了,爸爸一直拿所裡最低一級獎金;他說,正因為他是法人代表,他更要以身作則、嚴格要求……周圍的人對父親的清廉和公正的讚賞和欽佩,常讓我為父親感到驕傲。

從去年八月二號到現在已經半年了。不知爸爸這半年經歷了些什麼,受到了怎樣的對待,尤其是前三個多月,在封閉的、不為外人所知的洗腦班裡。知情者透露說,爸爸受到了殘酷的折磨,在被轉到看守所之前的洗腦班的封閉的房間裡;還聽說另一位和爸爸差不多時候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鐘芳瓊在九月份時就有人看到她被折磨的脫了人形;還有知情者說,爸爸曾在洗腦班絕食抗議非法關押……

爸爸被非法轉到看守所後又過了一段時間,我們終於收到了爸爸的信。從稀松的字跡裡分明看到那份艱難。信裡面爸爸沒有更多的談他在裡面的情況,只是說他有時也會買一些他咬的動的鹹菜(爸爸在新華勞教所被非法勞教期間,假牙被扔掉後,牙長的變了形,後來牙齒一直很不好);更沒有提他這半年的經歷(多半也根本就不能提),仍然是對家人的安慰和關心;信裡面還記著我的生日:“竺君生日快到了,希望你和媽媽好好慶祝一下,不要給人一種冷清的感覺……”

如今,爸爸的六十歲生日也快到了。但我卻一直沒給爸爸寄去祝福。因為爸爸不應該在看守所過他的六十歲生日;應該在外面和親友們共聚。親戚和朋友都在盼著爸爸回來與家人團聚、過年。

明天就是爸爸六十歲生日了,我很想當面對爸爸說:“爸爸,生日快樂!”

於臘月二十八

(3/3/2008 11:17:00 PM)

打印機版      推薦給朋友

相關文章:

  • 生日派對後的感嘆
  • 小法度的第四個生日(圖)
  • 女孩20歲生日寫給國內爸爸媽媽的信
  • 鋼琴家的生日
  • 聽聽法輪功怎麼說(五)--關於更改生日和斂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