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捐贈的資格

◎沈嶽明 

【明心網】1956年,美國普利公司女總裁奧娜斯,同時向全美10家盲童學校發出捐贈信息。她明確表示,希望在退休之前將一筆善款捐給盲童學校。但接受的學校必須派專人來跟奧娜斯商談,談話的地點還一定是在奧娜斯的家裏,如果在一年時間裏還沒有人拿走這筆捐款,那麼捐贈將取消。

轉眼半年時間過去了,奧娜斯依然沒有將那筆善款捐贈出去。眼看又是兩個月過去了。仍然沒有人能讓奧娜斯滿意。就在一年時間的期限即將結束,所有人都認為奧娜斯是不會將那筆錢捐出去的時候,奧娜斯卻成功地將那筆錢捐出去。那是一家名不見經傳的私立盲童學校,校長艾古麗,是一位年輕的姑娘。

奧娜斯說:原因很簡單,因為艾古麗是一位合格的盲童老師。那麼多人來我家,可是卻只有艾古麗發現我的小孫子是一位盲人。我的小孫子埃裏克,就一直坐在我的旁邊,很多人一來便跟我談那筆款子的事,而只有艾古麗一直在跟我談孫子埃裏克,如何讓埃裏克像正常人那樣去學習、生活,還邀請埃裏克去她的學校接受教育。

最後,奧娜斯說,這就是我給所有人的答案:一個根本就不關心盲人的人,是沒有資格來辦盲人學校,更加沒有資格接受我的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