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5月5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4月23-25日,由於胡錦濤的到來,印尼法輪功學員的兩次和平靜坐請願活動,都被警方前所未有的強行撤散,12名法輪功學員被扣留24小時。28日,雅加達南區初級法院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自行判決:法輪功學員半年內不得再去同樣地點請願,否則監禁兩個月。國家人權獨立組織機構稱該判決違反印尼憲法,目前法輪功學員正準備向高等法院上訴。
學員被警察強行抬走
雅加達郵報報導,周一(4月25日)早上,印尼法輪功學員遭警方強行撤散時,蘇西洛和胡錦濤正在會議中,並簽署了中印“戰略伙伴”協議,印尼從中國獲得多項經援,如3年內使雙方的年貿易額提高逾40%,超過200億美元、3億美元的低利貸款和向亞齊海嘯災區提供150萬美元的經濟援助。
據明慧網報導,在此之前,數位法輪功學員收到威脅性的電話和傳訊,對方要求他們在胡錦濤訪問印尼期間,停止各類請願活動。電話或傳訊語氣都帶有高度的威脅性,這使辯方律師卡托先生認定警方的反常行為與胡錦濤來訪密切相關。
法輪功學員於4月25日在雅加達中國大使館前和平請願,要求中共政府停止迫害法輪功。 一位法輪功請願者、57歲的Hok Subagio說,自從2002年起,他們在中領館前的請願已超過30多次,除了警察、情報官員和中使館的外交官拜訪過外,從未被拘捕過。法輪功請願者遭警方強行撤散時,正閉著眼睛坐在街道旁草地的墊上打坐。
法輪功的請願一向和平理性,這兩次也不例外。第一次是在亞非高峰會議大廈前面,第二次是在中國駐印尼大使館前面打“真善忍”和“全球公審江澤民”等橫幅,演示酷刑以揭露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並進行集體煉功。卡托律師聲稱,許多印尼民眾,包括他本人,都很熟悉法輪功向來是以和平方式進行請願。卡托還說,印尼法輪功學員為聲援停止對中國法輪功學員的殘酷鎮壓,所做的和平請願,類似的揭露迫害行為是一種壯舉,是符合印尼國家憲法所賦予的每個公民的自由言論權。
法院初審時,警方先控告法輪功學員犯了“干擾公眾秩序”,後來在法官提示下,警方改成 “佔用綠化地帶空地”並以此定罪,並於28日上午在所有被告缺席的情況下宣判。目前該案引起國際廣泛關注。
(5/5/2005 8:53:00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