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菲﹒比奇(Sophie Beach) 【明見網8月25日訊】隨著中國新聞業朝市場化邁進,新聞工作者對犯罪行為和貪污腐化方面的報導也更加積極,因而面臨的打擊報復也更多。
在中國南方廣東省首會廣州,攝影記者黃某坐在一家麥當勞餐廳裡,心驚膽顫,神情緊張,生怕被人認出來。作為專門從事犯罪調查,揭露腐敗行為的新一代中國年輕新聞工作者中的一員,他已經多次為工作付出代價,通常遭到別人毆打。黃撩起一條褲腿,亮出一塊長長的,形狀駭人的傷疤,一年內他遭到多次毆打,而傷疤則是某次被打之後留下的記憶。那次,他化裝調查一個犯罪集團,被對方追蹤,遭到一頓毒打。
新聞檢查、拘留、法律起訴、逮捕,中國新聞工作者生活在控制嚴密、沒有法律保護的媒體環境中,歷來就面臨著這種種威脅。保護記者委員會(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 CPJ)和其它新聞自由組織長期以來一直致力於保存追蹤這類紀錄。現在,中國還有42名新聞工作者被關在監獄裡,大多數都是因為揭露高級政府官員的腐敗行為、倡導政治改革、或報導其它禁止報導的話題而遭到迫害的。
保護記者委員會(CPJ)的一項調查發現,隨著中國新聞業朝市場化邁進,新聞工作者對犯罪行為和貪污腐化方面的報導也更加積極,也因此面臨新的危險,被曝光的個人和團體常對他們進行瘋狂的報復。
在亞洲其它國家,以暴力對付新聞工作者的事是家常便飯,這些國家包括孟加拉和菲律賓。但是在中國,由於自共產黨1949年奪取政權以來新聞業一直在嚴密控制之下,所以攻擊記者還是一種新的現象。政府放鬆對社會的控制以及經濟私有化,都有助於形成適合違法行動及暴力罪行滋長的環境。由於中國法制尚處軟弱無力的階段,而且中央政府也未準備主動保護記者言論自由的權利,因此面對攻擊,新聞工作者幾乎沒有什麼自衛能力。
雖然無法找到全國性統計數字,但僅不完全的證據,就能充分說明新聞工作者面臨攻擊的現象正日益劇增。自2002年以來,保護記者委員會調查了20多起攻擊新聞工作者的案件,而更多的案件也已經由中國媒體加以報導。僅《中國青年報》報導,2003年就有19件記者遭毆打的案子。代表新聞工作者的協會稱,已經數百次接到新聞工作者報告,稱遭到襲擊或受到威脅。面對這種情況,中國有些保險公司現在把新聞業列為中國第三危險的行業,僅次於警察和採礦業。
保護記者委員會2004年5月對中國新聞工作者進行了一次調查。在接受保護記者委員會採訪時,在日報或周報工作的新聞工作者對暴力威脅表示了深切的關注。對20多名中國新聞工作者進行的調查是撰寫本報告的基礎。另外,本報告還引用了保護記者委員會工作人員去年所作調研的結果,其中包括採訪來美訪問或生活在美國的中國新聞工作者。這些受訪記者多數要求匿名才肯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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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媒體在過去的二十年內經歷了深刻的變革,新聞報導變得更加朝氣蓬勃,積極進取,報導題材也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廣泛。雖然政治報導還在嚴密控制之下,但中國新聞工作者已經自我改革,從國家宣傳工作者和政府喉舌變成職業記者,其報導面已涉及20多年前的禁區,例如社會、經濟、國際事務的方方面面。
1970年代後期,前最高領導人鄧小平發起領導的中國經濟改革促進了媒體改革,政府減少了對媒體的補貼,從而促使出版業和廣播業更多地依靠廣告和發行量維持生存。
正規說來,今天中國的一切媒體依然歸政府所有,但2003年由政府發起的計劃,卻已經正式允許私人投資。據新聞報導,該計劃還規定,除《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和《求實》雜誌之外,其它的一切出版物都不再得到中央政府的財務支持。由於2003年非典(SARS)流行,官員表示大規模的媒體改革有可能導致社會不安,所以這些改革曾一度被擱置,不過現在又再次被提到議事日程上來。
盡管沒有正式的改革,但通過間接的和法律上模稜兩可的各種渠道,媒體界的私人投資已經越來越多。好幾家主要的官方報紙已經推出小報風格的日報或周末版。通常,私人投資或廣告收入成為他們的主要收入來源。經過這種變革,這類出版物的運作相對而言比較獨立。
隨著媒體商業化的進程,編輯們了解到報紙可以成為頗有價值的賺錢企業。於是,新聞工作者受到鼓勵,更努力地去追蹤構成全世界小報主體內容的題材,包括犯罪、低層官員腐敗、警察施暴、名人小道消息、自然災害和人為災害等。只要能給省級或市級政府帶來收入,對政府的領導地位又無傷大雅,這類報導都能得到地方官員的容忍。
中央政府主要是通過中共中央宣傳部來制定媒體政策和新聞檢查指導方針,中央宣傳部直接受共產黨領導和新聞出版署、國家廣播電影電視部與國務院機構的控制。各項命令通常至上而下傳達到地方,到省或市級宣傳部門,由這一級官員把禁止報導或者需要審查的題材通知地方的編輯和新聞工作者。至於以什麼方式執行中央政府通常比較含糊的命令、嚴格執行到何種程度,地方官員手中有相當大的靈活餘地,所以新聞工作者的命運有很大部分可以由省、市或縣級的官員來決定。
被調查對象越來越多借助暴力向媒體傳遞信息,讓他們知道哪些報導絕對不可容忍。新聞工作者在法律方面幾乎得不到任何援助,而中央政府也很少介入保護他們。
印刷媒體新聞工作者在暴力衝擊前首當其衝,因為媒體改革帶來的影響,在印刷新聞要比其它任何形式的都來得快。不過,有些電視記者也遭遇暴力對待,尤其是在調查性電視節目越來越普遍的情況下更是如此。比如《中國青年報》列舉的19起攻擊新聞工作者事件中,涉及電視新聞工作者的就有5起,其中包括到山西省調查工業給環境造成污染的中央電視台記者,他們在調查過程中遭到毆打。
問題益發嚴重
在菲律賓或哥倫比亞等國家,新聞工作者遭到暗殺而兇手不受懲罰是經常發生的事。與這些國家相比,以暴力攻擊新聞工作者致死的案件在中國仍然非常少見。保護記者委員會至今只紀錄到一例中國新聞工作者因公被殺死的案件_馮朝霞是陝西省西安市《各界導報》從事調查性報導的記者,他在報導犯罪集團及其與地方貪官的關係之後,於2001年1月被殺死。
不過,中國新聞工作者卻經常受到暴力威脅或人身攻擊。曾在1989年民主運動後被關閉的上海《世界經濟導報》作過記者的張偉國說,“這個問題越來越嚴重,其嚴重程度主要表現在它的普遍性上,這個問題自九十年代後期幾乎是在全國各地都存在.....報導出來的只是一部分。”
近年來,由於發生了一些爭議極大的案件,使公眾注意到新聞工作者遭遇暴力的問題,也鼓勵中國新聞工作者發出心聲,要求保護他們從事新聞報導的基本權利。2001年7月,廣西省地方官員極力掩蓋南丹縣發生,至少奪走81條生命的礦難事故一事,引起了中國甚至全世界媒體的廣泛關注,特別是在試圖報導事故的新聞工作者遭到毆打、接到死亡威脅、或遭到騷擾的情況被披露之後更是如此。中央政府最終插手干預之後,涉及該事故並圖謀與地方官員掩蓋礦難事故的業主和其他90多人才被逮捕。
新聞工作者指出,暴力攻擊增多包括一系列原因。媒體迅速商業化形成了一個危險的環境。為新的小報式出版物工作的新聞工作者更容易成為攻擊的對象,因為這些報紙的重點,使得記者要接觸腐敗的地方官僚,刑事犯罪分子或者其他不希望自己行為曝光的人。正如廣州一位編輯對CPJ所說,“在市場化顯著的媒體工作的記者更容易成為受害者,因為他們報導犯罪與腐敗。隨著媒體日益市場化,對新聞工作者的攻擊將更普遍。”
例如,在北京廣泛認為新聞工作者受到攻擊最多的是小報式的《京華時報》。據北京另外一家報紙的編輯說,《京華時報》在報導地方突發性新聞方面是“北京最活躍,是第一家出現在新聞現場的報紙,”因而與眾不同。《京華時報》是中央控制的《人民日報》於2001年創辦的報紙,是該報較為活躍,市場化的盈利子報。
與農村地區的同事相比,在諸如北京,廣州等大都會地區的新聞工作者更頻繁的成為攻擊對象。在主要城市,媒體商業化發展非常迅速,總體經濟中的市場改革通常首先在這些地方得以執行,然後再擴大到其他省份。廣州一位編輯對CPJ 說,“在邊遠地區,新聞工作者更像官員,因此他們較少受到攻擊。由於沒有市場壓力,他們可以選擇報導什麼,不報導什麼。”中國新聞工作者認為,北京和廣州是新聞工作者受到攻擊最多的城市,其次是媒體活躍的另外兩個大都市成都與西安。
誰之過?
雖然與政府官員有關係的團體應對許多新聞工作者受到的攻擊負責,但民間個人或組織也是攻擊日益增多的原因之一。隨著中國私營企業增多,針對腐敗,金融犯罪或者其他商業活動的調查性報導已經成了新聞工作者獲利頗豐與令人激動的報導焦點。南方日報集團旗下一家報紙的前編輯對CPJ說,新聞工作者受攻擊增多的原因是,“新聞工作者良心的發現。他們現在傾向更加努力報導醜聞,揭露違法交易,假冒商品,不誠實的企業家,以及商人與地方官員之間任人□親的關係,而這通常會冒犯商家與官員,導致遭受毆打與暴力攻擊。”
新聞工作者說,許多攻擊都是受雇的歹徒進行的。廣州攝影記者黃某說,“只要花50元,(約6美元),就可以雇許多人做打手。警察能抓誰?因為他們行兇之後就逃之夭夭。”
黃的經歷可以說明為揭露犯罪與醜惡的社會陰暗面前景而激動的年輕記者面臨的危險。他是廣州眾多小報風格某日報攝影記者。廣州擁有中國最自由的經濟,同時也是犯罪率最高與擁有最積極進取與獨立媒體的城市之一。對於新聞工作者來說,這一系列原因使之成為既令人激動但同時又危險的地方。
黃在過去4年中受到了多次攻擊:在發現他是記者之後,一家地下脫衣舞夜總會的保安人員將他打成腦震盪;在報導一位毆打妻子的丈夫之際,他與另外一位同事遭到這位丈夫的朋友毆打;在報導發生在一家娛樂大廳的非法活動時,他又受到解放軍士兵的毆打。
好幾次他在被打之後住進了醫院,他知道其他記者也有類似挨打的經歷。他說,“至少每一個月,我都聽到記者被打的消息。”
在CPJ 記錄在案的例子中,攻擊新聞工作者的大多數人為民間私家與公職官員雇用的保安人員。在2003年被廣為公開報導的一件案子中,保安人員毆打了南京多家報紙8位試圖參加江蘇省教育廳會議的新聞工作者。《南京晨報》的攝影記者高愛平被打昏後住進了醫院。他後來對其他記者說,這是一年之內他第三次因公被打。另一位新聞工作者對《南方周末》說,“我從事新聞工34年了,這麼多記者被打,而且是在省級辦公機構,這種事從未碰到過。”
去年中國媒體報導了許多類似專門追蹤名人新聞的記者被私家保安毆打的消息。今廣月中國最大入門網站之一的新浪網顯著發表了三位新聞工作者在報導雲南省一處電影拍攝外景時被打的照片。當時,拍攝場地10多位工作人員圍攻這些新聞工作者之後,將他們扔到河裡。這些攻擊是在這些記者開始報導附近村民投訴該電影公司待遇之後發生的。
猶如其他世界各地一樣,新聞工作者報導的對象勢力越大,其危險也越大。王克勤是一位調查性報導記者,他被譽為“中國身價最高的記者”,因為他的報導,有人出高價換他的頭。2002年,他對西北部甘肅省省會蘭州證券業的腐敗發起了大規模的調查,結果他的報導導致政府關閉了26個省400多家非法公司。這些報導發表之後,王收到了好幾封死亡恐嚇信,他報導中提到的一位商人懸賞500萬元(約60萬美元)要他的頭。甘肅當地官員禁止發表其報導,認為他煽動“不安”,因此他到了北京,在《中國經濟時報》繼續從事調查性報導。
能做什麼?
對攻擊新聞工作者的行為不予懲罰使得類似潛在的攻擊增多。因為新聞工作者許久以來一直扮演政府宣傳角色,因此社會上並不習慣新聞界不斷發展的監督作用。北京一家周刊的編輯對CPJ說,“政府領導說,他們希望記者報導並監督社會,但卻缺乏對記者的保護。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記者的角色。民眾有反感,而沒有任何人告訴記者他們的權利是什麼。”
前《世界經濟導報》新聞工作者張偉國認為,對新聞工作者攻擊增多的主要原因是中國社會法律與秩序的退化,以及新聞工作者社會地位的變化所致。他說,“記者過去是 ‘國家幹部’,是統治機器的一部分,除了言論方面的限制,事實上享有某種特別的行動權利,這種情況隨著市場化的轉變有所改變,一方面原有的記者失去了過去的特權。”
抗議對新聞工作者的攻擊最有力的方式就是公開報導這些攻擊。新聞工作者說,編輯們大都對此表示支持,並認識到公開這些攻擊事件是他們唯一的出路。新聞工作者說,除非涉及高層官員,不然對報導類似攻擊的限制不多。
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中國記協)是唯一一家以保護新聞工作者權益為宗旨的全國性組織。但這卻是政府機構,因為中國規定不准成立獨立的非政府組織,所以新聞工作者不能在官方之外再成立自己的機構。中國新聞工作者通常嘲笑該協會是一個弱勢,以政府利益,而不是新聞工作者利益為中心的官方組織。不過,在新聞工作者遭到攻擊之後,編輯們有時會向該組織提出正式的投訴備案。
中國記協2003廣1月宣布,自從1998年以來,新聞工作者向他們提出350多次報告要求保護。據中國官方新華社報導,該組織保護新聞工作者合法權益委員會主席說,雖然“該委員會支持,發表聲明並積極努力的工作,但類似的問題獲得滿意解決的不多, 保護新聞工作者權益的努力在許多方面仍然不足。”
雖然有時記者或編輯們對有關攻擊提起訴訟,但只有很少的案例獲勝。2003年6月,兩位毆打《京華時報》攝影記者楊威的歹徒被判監禁一年。楊是2002年3月在報導北京一家管理不善的房地產公司情況時受到攻擊的。人民日報網站說,這是北京首次逮捕並對攻擊新聞工作者的歹徒判刑。
中國新聞工作者幾乎一致認為,軍人的攻擊仍然是不能被起訴或者報導的。雖然接受CPJ採訪的一些新聞工作者提到解放軍士兵毆打他們或同事的事件,但這樣的事件幾乎從來沒有被報導或者報告給地方有關當局。軍隊事務為中國媒體控制最嚴的題材之一,編輯們知道,報導類似的攻擊將會涉及太多的風險。一位新聞工作者對CPJ說,“但軍隊對許多攻擊記者的事件負有責任。”
在80年代中期,新聞工作者發起了一場通過新聞法的運動,要求制定以明確保護新聞自由的具體法律。但在軍隊鎮壓1989年的民主運動之後,這樣的立法就很少被提起了。盡管對此類法律到底有多大的效力或者使用該法律的目的仍然存在分歧,但擔心對該行業施暴的新聞工作者一直在呼籲保護其“採訪權”的法律。
支持此法律的人們說,由於該問題太敏感,因此他們不能在這方面的立法程序方面取得多大的進展。一位新聞工作者說,“不同的立法人多次提出了新聞法議案,但是由於其敏感性,因為可能涉及新聞自由的問題,因此從來就沒有被認真的討論過。”其他一些新聞工作者擔心,這樣的法律可能被誤解,反而進一步限制他們的權利。廣州一位編輯對CPJ表示,在中國,法律被用來保護政治權力,而不是反映民權。因此存在(新聞法)可能變成限制新聞工作者報導的法律。
一些地方的立法人已經採取法律措施保護新聞工作者。新疆伊犁地區政府從去年開始實施不得拒絕新聞媒體採訪的若干規定,該規定說,“任何部門或者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新聞採訪,更不得出現辱罵、推搡記者及沒收、損壞採訪器材等不文明的過激行為。”
雖然暴力是許多記者非常擔心的問題,但有些記者表示,由於整個中國的大環境,他們並不特別擔心受到攻擊威脅。中國並不允許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因此新聞工作者隨時都可以被關進監獄,出版物被關閉。廣州一家最積極進取而且最受歡迎的報紙編輯對CPJ說,“主要問題仍然是我們不能寫自己想寫的東西。”
而這也可能正在發生變化。北京一家大學的新聞學教授喻國明最近對中國新聞界表示,對新聞工作者攻擊增多說明,“媒體干預社會的頻率、力度、廣度有了很大的提升,這是媒體發展盡其職責的一種進步。”
保護記者委員會對中國政府的建議:
在過去的20年中,中國新聞工作者已經開始重新界定自己為獨立的專業記者。因此政府現有責任制定實際措施,幫助社會尊重並理解新聞工作者的新角色。具體來說,CPJ呼籲中國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採取下列步驟,保證新聞工作者在報導工作中的安全:
──改革媒體結構,以便讓新聞工作者能自由、獨立地對大眾關注的問題進行報導。
──無論牽涉到誰,都允許各級媒體對攻擊新聞工作者的事件進行報導。
──允許包括中華新聞工作者協會在內的組織在不受政府干預的情況下獨立報導並公開抗議對新聞工作者的攻擊事件。
──凡出現新聞工作者遭到騷擾或攻擊的報導,都要進行獨立調查,並迅速依法懲治攻擊者。
如果政府和新聞業主鼓勵新聞工作者去調查腐敗或犯罪行為,那他們應該得到保證,在執行任務時不會遭遇生命威脅。
作者Sophie Beach2004年8月前任CPJ亞洲項目資深研究員
(新世紀)
(8/25/2004 7:31:00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