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實真相覺醒之光維權浪潮時事評說真知灼見國際視野明見首頁返回新生主頁

環球焦點
以世為鑑


新唐人縱橫四海 七大城市晚會迎新

雲彩的南端:紐約時報前駐滬分社長著書講述中國經歷

陳永苗:通過審判薩達姆懲罰大規模政治罪惡


◎陳永苗

【明見網8月23日訊】《新京報》8月18日報導,近日伊拉克臨時政府總理阿拉維呼籲伊拉克特別法庭加快對伊前總統薩達姆及其高級助手們的審判速度。阿拉維說,政府將盡其所能確保薩達姆和他的高級助手們得到公正的審判。阿拉維的一位發言人在一份聲明中說:“阿拉維已向法官們強調了加快對前政權領導人審判進程的重要性。”

在這之前伊拉克民眾也對審判薩達姆也有呼聲,7月15日數千名伊拉克人在巴格達中部遊行示威,要求處死伊拉克前總統薩達姆。伊拉克庫爾德族婦女蘇薩姆.賈邁勒說,看看遍布伊拉克的墳墓吧,我認為薩達姆死有餘辜。

在當政期間,薩達姆以破壞國家穩定為理由進行大規模屠殺。 薩達姆把眾多的生命被送往地獄,如今即使薩達姆被處死,也僅僅是一條命,如何說都不是公平的。 大規模罪惡,例如大屠殺或大規模掠奪,是受害規模很大的罪惡,而且時間持久,經常跨越一兩代人以上,這種罪惡幾乎是不可能恢復到公平狀況的。而且可以看到,這種罪惡主要是國家機器造成的。

通過審判處死薩達姆對伊拉克的歷史來說,意義決不僅在於勝利者的“以血還血,以牙還牙”。這些新政權的支持者和舊政權的受害者,不僅希望為過去慘死的冤魂們進行報復,他們更是想通過司法審判確立新的秩序??法治和立憲政體。審判薩達姆,也就是審判邪惡的舊政權;處死薩達姆,也就是清除舊政權令人恐懼的陰影。審判並處死薩達姆等於在新舊政權之間設立一個嚴格的分界,避免舊政權污染新政權。對薩達姆進行審判,是建構新秩序的行動。

尼布爾在《道德的人和不道德的社會》中談到,理性無法約束人的本能,所以還必須依賴於適當的強制力或暴力。立憲政體肯定不是建立在暴力的基礎上,但還是需要用理性約束的國家暴力作為支撐。理性允許的國家暴力必然體現為法律制度,只有在法律之中,暴力才是受約束的。國家暴力沒有約束。就有可能造成大規模政治罪惡。所以立憲政體審判政治大規模罪惡時,必然使用法律作為標準。

司法審判是對“以血還血,以牙還牙”的揚棄。以血還血,以牙還牙”方法作用是有限的。雖然“以血還血,以牙還牙”可以快意恩仇,但也不足以恢復原狀,而且如果受害者們,假定是庫爾德人整個民族被滅絕乾淨,就沒有了報復的可能。對於被毀滅在歷史灰塵中的民族來說,到何處去“以血還血,以牙還牙”?

從已有的歷史來看這種以暴制暴的方法是原始人類採用的方法,從來沒有成功地達到重建秩序的目的。也就說,如果不通過司法審判,而直接處死薩達姆,無助於在伊拉克建立法治和立憲政體。以暴制暴很容易造成手段和目標相反,從而摧毀了目標。以暴制暴是反立憲的,會導致立憲政體的崩潰。

對政治罪惡的懲罰,當代的探索提出兩種方法,一個是公民不服從,一個是甘地的非暴力運動。公民不服從是一個國家內部的,是針對小規模的政治罪惡的。甘地的非暴力運動的成功帶有非常大的偶然性,如果印度的宗主國不是文明的英國,而是俄羅斯,非暴力運動恐怕半步難行。也就是說甘地的非暴力運動沒有普遍性。

似乎看起來用法律來審判大規模罪惡,而不如“以血還血,以牙還牙” 快意恩仇,而且法律講究程序和證據很麻煩,容易讓有罪之人漏網。例如伊拉克國防部長馬利克.哈桑就宣稱,如果沒有確鑿證據支持對薩達姆的指控,他將立即被釋放。但是我們必須看到,用法律來審判是唯一符合理性的方法,也是人類能夠做到的最佳的辦法。即使二戰期間納粹德國造成的滔天大罪,也就是成立國際法庭進行審理。

幾千年來一貫使用非理性暴力的中國人終於在文革之中吃盡苦頭,幡然悔悟。文革結束後,居然破天番的使用審判的方法來處理四人幫,如果就文革浩劫造成的罪惡程度,把罪魁禍首用最最殘忍的手段來懲處,也不能解心頭之恨。大規模罪惡由於經常是跨代的,造惡的人可能已經死掉,即使像伍子胥那樣把楚王從墳墓中挖出來鞭屍又有什麼用? 

對於大規模犯罪,我不贊同寬容和特赦。如果寬恕和特赦,僅會是促進和增加大規模罪惡,因為沒有約束的國家機器是無法不邪惡的。然而,我們必須看到,“以血還血,以牙還牙” 只能導致新的罪惡,甚至出現比原來更加罪惡的結果。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審判作為二者之間的妥協,是無奈中最好的選擇。國外有個政治學者提出政治道歉的方法,我覺得遠遠不足,政治道歉太輕微,也不足約束國家機器,必須讓對罪惡的處罰落實於有過錯的個體,這樣才有效。

司法審判取代暴力鎮壓和暗殺成為主要工具,這是伊拉克步入長治久安的第一步。過去的邪惡不可能被救濟,能做的在於重建未來。而法律審判的宗旨就在於重建未來。也只有法律審判才能真正地重建未來,並且防止罪惡的過去再現。

(新世紀)

(8/23/2004 8:38:00 AM)

打印機版      推薦給朋友

相關文章:

  • 薩達姆政權和中共的幕後交易──解讀《伊拉克武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