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元勛【明見網6月29日訊】◆我被秘密逮捕並關進了監獄
三天之後,即12月25日之清晨,起床鈴剛響,校園內夜色未盡,我被傳至校辦公樓二樓之辦公室,被秘密逮捕,直到1979年11月24日上午,在山東省的一個監獄裡,由北京市中級法院來魯裁決平反,悠悠二十二載風雨之途、輾轉羈押於荒原大漠之間的艱辛歷程,化為一場難忘的夢!
我被判刑八年,1965年12月24日“釋放”。“四人幫”時代的“法律”為局外人所不詳,刑滿者並不能回家安居或步人社會樂業,而是強留在勞改隊裡仍舊進行著所謂的“繼續改造”,我當然不能例外,這就是那來自“最高指示”中的“殺、關、管、放”四字訣中的那個“管”字的含義。“管”,就其本質而言仍是那個“關”的繼續,但也稍有差別:“管”較之“關”的最大區別(或曰“優待”)就是可以請假回家探親,盡管准假極嚴,假期極短(至多一周),而且每年只准一次,但,畢竟還有一次!
另外,就是允許通信:信寫畢不准封口,必須交給管教幹部審查,由他們寄出;若私自寄信,一旦發覺,他們可以到郵局去把信追回,那就要大禍臨頭!外面來信當然必先經過他們之手,待發給本人時已給撕開!這種行徑往往使人聯想到“初夜權”的橫暴與惡劣!
他們對隱私最感興趣,極為關注別人信中的異性話題。我有一位昔日的女同學叫“慕容佳”,她來信問候,囑我“注意身體”雲雲,信被“審查”之後,他們從字跡之娟秀及名字為“容佳”(他們作如是說!不知姓為“慕容”)則斷定來信者必為女性,於是興致生焉,追問再三。
如此“郵路”,大大限制了我與外面的聯繫,幸好,林昭的母親許憲民先生的名字不像女性,又加許先生字跡雄勁,語言蒼老,故他們判定這是一位“老頭子”,才免去許多糾纏。我與許先生的信件往還皆用“暗語”──其實不過是稍作文言和稍用典故而已,而這些“窺私癖”患者則瞠目不知所云,我與許先生卻是十分默契,我終於確定1966年的4月底或5月初到上海探望林昭。我深知探望犯人必須是直系親屬,我於是建議許先生與上海監獄當局交涉時說我是林昭的“未婚夫”,其實這仍極勉強,因為未婚男女仍不是法律意義上的親屬,但惟此一計,別無妙策,後來許先生來信說:“此計奏效,已獲允準。”
我於是提出請假,對於一個剛剛釋放的犯人,勞改隊裡似乎有一種約定俗成的通見:允許回家一次。這種“一次性”的專利般的“優待”則表現為此假一請即準,我亦如是。這就是說,我又可以走向闊別太久的人間之路了。那時,我正在河北省某地的一個勞改農場,途經天津,回到闊別九載的青島,(我自五六年寒假回家,開學赴北大,五七年未能回家,後又八年徒刑,共別九載。)周圍的鄰居都用警惕的目光窺視著我這個反革命分子的歸來。闊別九載,祖母早已謝世,父母老矣,發如冬雪,家中多了一個女人,那是我的大嫂,還有一個六歲的女孩,那是我的姪女!我的大哥因我的淪落也被株連,在小人、惡徒的欺凌之下過著仰人鼻息的生活!他畢業於中國南方的一所著名大學的中文系,他的師友不乏其時及當今學術界的赫赫巨擘,而他卻“一貶再黜”,終於在山東的一個窮僻的小城中學裡,與我同步熬過了“反革命親屬”的類似元代“南人”的歲月,過著“不敢不局”的生活!他的破舊的桌上堆積著的二十年來風雨自知的結晶──那一千幾百首的古、近、今體詩詞手稿《那復室吟稿》兩卷,那“角吹夢斷徒慷慨,詩賦魂銷自慘悲。人別故園長去後,千秋留誦是宏辭”的詠二安祠的幽思,常使人感到是他對自己半生艱辛的浩嘆!
他右耳早聵,惟仗左耳偏聽人間真假言語。“文革”之間,一次批鬥,一“小將”高喊:“他弟弟是反革命,打死他!”於是一掌擊於左耳,從此連“偏聽”也不能,變成了他自嘲之的“真聾天子”了!近年來,我的在異國當一名國家機關的“代表”的侄子買來價值連城的助聽器,但已無“助”於聽,再不能使他進入這喧鬧的世界,分享那啁哳的合鳴!他只能用一雙昏花的眼睛看著這熙熙攘攘的潮流,真正“目聽”這衣冠多姿的人生!他現在早已是一所大學裡的教授了,作為弟弟,我帶給他的惟一的“貢獻”,就是這二十多年來的屈辱的人生!如此而已!
但他卻沉重地內疚著,他告訴我:“1960年秋天,非常意外地收到林昭從上海的來信,詢問你的情況,也詢問我們全家的情況。我給她回了信,告訴她我正被管,你正被押,惟有三弟正在醫學院讀書。恐中有詐,要求她寄一張照片。信寄出未久,即收到她的第二封信,寫得很長,羽聲慷慨,說她的妹妹也在學醫,‘今朝為士,不為良相,當為良醫’。並寄來一張照片,背面題詩一首。”他從一本舊日曆裡翻出夾在裡面的那張一寸照片,背面的詩如下:
楚頭吳尾勞相關,顧影低徊斂鬢鬢
困頓波濤佳歲月,凋零風雨舊容顏
堪憎勿怪人爭避,太冷應疑我最頑
粉黛滔滔皆假面,笑君猶自問廬山
正因為是一本舊日曆,當年的抄家才倖免於火,而其他的書皆被付之一炬,包括那夾在書中的兩封林昭的信!他還說,“林昭第二封信中曾提出要到青島我們家來,當時,因你在押,街道治保人員對我們家監視甚嚴,若林昭來此,必然會為他們所注意,那時我們家其實是一個險境,她來此豈能安全!所以我回信把情況告訴她,未料,從此不再來信。”他內疚地說,“是我把她拒於千里之外,早知她當時和以後的處境,無論如何也得叫她來此:避難也好,探訪也好,或者能夠躲過那次滅頂之災!”
其實,並非如是,兩天之後,我抵達上海,許憲民先生告訴我:林昭尚未收到第二封信就突然被捕,當然更談不上再寫回信了!
◆她就是在監獄,我也要見到她
許憲民先生告訴我,當逮捕了像我這一類的“極右分子”以後,北大開始了大規模的處理右派行動,林昭由於她那句“組織性與良心的矛盾”以及與我往來較多,而劃作右派,她陷在悲憤之中,不吃,不睡,終日淚流滿面,她說她的心在流血!終於在一個夜裡吞服了大量的安眠藥,被同室的人發現,及時搶救,沒有死成。於是被認定她在對抗,“態度惡劣”!宣布加重對她的處分:勞動教養三年。她不服,跑到團中央質問:“當年蔡元培先生在北大任校長時,曾慨然向北洋軍閥政府去保釋五四被捕的學生,現在他們(指北大領導)卻把學生送進去,良知何在?”其實非但無用,更招來不測之難!後來,北大中文系負責新聞專業的副系主任羅列先生擔心林昭體弱咯血,若勞動教養可能會折磨而死,於是出面為她擔保,經過他冒險遊說,總算奏效,把她留於新聞專業資料室由群眾“監督改造”,被指定在苗圃勞動。1958年6月21日,北大新聞專業並入中國人民大學新聞系,資料室隨遷人大,林昭亦隨至人大新聞系資料室,她的工作則為學校編寫《中共報刊史》收集資料,整天查舊報紙。而這時那裡已早有一位女士,這就是王前女士。她同情林昭,對她多有關照。1958年下半年到1959年底,林昭在中國人民大學新聞系資料室的心情愈益不佳,咯血加劇,乃請假要求回上海家中醫療休養。這個請求一直拖到1960年的春天,由當時的人大校長吳玉章先生親自批示准假。許憲民先生到北京接她回滬,臨行之前,與王前女士依依惜別,約以來日,並合影留念,誰知乃是永訣!在那張四寸的黑白半身照片背後,林昭寫了一首絕句:
風雨同舟始相知
看記天涯共命時
今日握手成一笑
胸懷依然凌雲志
她與王前女士並肩而坐,都有微笑,但卻又是笑得那樣慘淡,那樣淒然!林昭回到上海後生活在母親、妹妹身邊,療、養皆好,日漸康復。她體力稍好,便常到圖書館、公園,逐漸結識了幾位青年友人,往還漸繁,不免語涉國事,認為彭德懷受冤,對他處理不公;對大躍進造成的破壞和大批的餓死的人,深感不平;認為南斯拉夫的情況與中國有類似之處,很值得參考借鑑。他們寫成文字,上書北京,交郵寄出未久,上海公安局靜安分局便派人去蘇州將林昭逮捕(此時林昭在蘇州家中養病)。未及一月,其父自殺而逝!她先被拘於上海第一看守所,音訊全無,一年多後,直到1961年底,竟不判不放。1962年初,靜安分局竟通知“保外就醫”,許先牛把林昭接回家中,並一起返回蘇州故居“隱居”休養。但至12月,又被逮捕,投進上海提籃橋監獄,未久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從此一去未歸,直到被密殺了結。
實際上,一直到今天也沒能說清她到底犯了哪些“罪惡”,到底都有一些什麼具體的必殺之罪!即令一直到1980年8月20日上海高級法院為她作出平反的裁決,竟然也僅僅就只是“裁決”,也沒有指出處死時的罪名與罪狀!她的母親惟一能知道的就只有每次接見時那些管不了多大事情的獄卒們的口頭禪:“她不服從管教,抗拒改造!”“她謾罵政府幹部,絕食威脅政府!”雲雲,說來說去,都不是判處二十年的原因,而是服刑後的表現──這是與判刑毫無關係的事!但這些“表現”卻積累成後來的殺身之禍!據說(據獄卒、獄吏們說):她用記日記、寫詩詞、寫血書等方式控訴冤情,表示抗議,表示自己堅決鬥爭到底的決心──總之,九年的獄中生活鬥爭,她留下了大量的詩文稿、日記、血書等書面材料,這些材料記錄了她獄中生活受難的真相!但這些材料也如她的遺體一樣,也是下落不明、不予交還!
我決定到獄中探望林昭,抱著一種莫大的、奢望般的希望去看她,那希望的內涵似乎只有一點:開導她從“頑抗”中退下,爭取避開危險,保住自己!但這奢望真是太奢望了!後來的事證明瞭這一點!彭令范打電話,詢問監獄當局他們確定的接見日期,對方說:定在6號!
(待續)
(原載《中華文摘》2000年第4期)
(張元勛 6/29/2004 10:04:00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