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中英 【新生4月13日訊】昨天,看了焦國標先生的《討伐中宣部》一文後,略有所想,對於焦先生所談到的中宣部的各種存在的具體問題,本人是深表贊同的。但是,我認為,焦國標先生僅僅只是看到了中宣部問題的表面,而並沒有看到其問題的實質。
首先,焦國標先生認為“中宣部害了十四種大病”。這個“病”字就是焦先生的錯誤認識。我認為,中宣部的問題並不是一些“病”,而是一些專權行為、犯罪行為。把專權行為、犯罪行為說成是一種“病”,也可以說是一種委婉的說法。但是,這同時也就說明瞭焦先生的思想的局限性。而且,中宣部的問題,實質上只是整個共產黨專權集團的問題的一部分;中宣部的專權,實質上也只是整個共產黨專權集團的專權的一部分。所以,說中宣部有“病”而要求共產黨為其“治病”,這似乎就是焦先生的意思了。中國社會上也有很多人把當今中國的各種問題都歸結到中宣部、紀委、人大等部門,甚至是歸結到某些具體的領導人、主管的身上,從而要求共產黨去解決這些問題。這就等於是要求共產黨運用它的專權去解決中宣部、紀委等部門的專權。而這就等於是肯定了共產黨的專權。因此,這些都是維護共產黨公權階級的專權統治的思想和主張,這些對於我們都是毫無意義和作用的。其實,中國各種問題的實質根源,就在於中國共產黨的整個專權體系!在於以中國共產黨為主體的整個公本專權階級!
其次,焦國標先生提出的解決中宣部問題的方法是沒有任何作用的,也是不可行的。第一,“撤消各級宣傳部”。對人們的思想、言論等的控制和壓制,是任何專權統治者的必要行為,即使沒有了“中宣部”,也必然會有其它的“某某部”、“某某局”去實施這樣的行為。第二,“制定一部《宣傳部工作法》”。宣傳部的權力,其實就是對新聞媒體、對公民等的專權,就是侵權、犯罪,而這些東西是絕不可能用明文的、完整的法律條文規範出來的。所以,就算共產黨制定了什麼《宣傳部工作法》,它也必定是模糊不清的,這樣的法,有法等於無法。這反而會為中宣部的專權行為披上“合法”的外衣。第三,“為中宣部的功罪盤點”、“建立宣傳部工作日誌制度”、“建立宣傳部工作事故追懲制度”、“增加中宣部工作透明度”。那些“記錄”,即使存在也只能是共產黨專權集團的“內部資料”,而絕不是能夠“公布於眾”的。中宣部的工作本來就是要禁止“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如果能夠把中宣部的那些事公布出來的話,那就充分證明中國已經有“新聞自由”、“言論自由”了,那還要中宣部幹什麼?這豈不是自相矛盾?
中國共產黨有很多的“御用文人”,這些人常常寫一些“中國問題”、“中國改革”之類的文章,這些無非是順應共產黨的要求,給共產黨冠以“改革”、“進步”、“發展”等的“偉大形象”。還有一些人就是“獨立文人”(獨立知識分子),這些人往往是“以事實為依據”,講一些具體的問題,卻還是不得不顧忌共產黨,從而,也就必定會肯定共產黨的專權(而不敢反對共產黨的專權或是根本就不會想到共產黨的專權),這些人也常是共產黨“懇談”的對象。焦國標先生大概就是屬於“獨立文人”吧。不過,焦先生人在內地,卻敢於公開反對中宣部,這就足見焦先生的非凡勇氣及其個人品質的高尚。
共產黨常說:“團結就是力量”。這一句話對於我們來說,也是同樣適用的。我們這些人,還有中國的十幾億人,都是被共產黨公本專權階級侵佔了應有權力的人,我們只是沒有選舉權,沒有言論自由權,沒有新聞自由權,而其他還有十幾億人,卻是那些公本專權者、那些官僚敗吏們的直接壓迫、侵害者。但是,我們這些所有的人,卻都有著一個共同的特徵,就是──“被專權”。我們的應有權力都被侵佔了,我們都是“無權者”,我們都屬於“無權階級”。我們這些所有的人,也都有著一個共同的敵人,就是──“公本專權階級”!而“公本專權階級”的主體,就是──共產黨專權集團!
所以,我們不但要“討伐”中宣部,我們還更要“討伐”共產黨的整個專權體系!“當下中國社會文明發展的瓶頸是什麼?” 是共產黨的整個專權體系!“當下中國文明發展的絆腳石是什麼?”是共產黨的整個專權體系!“當下中國為邪惡勢力和腐敗分子撐起最大最有力的保護傘的是誰?” 是共產黨的整個專權體系!
我們不要再相信共產黨的那套什麼“某某主義”、“某某思想”、“某某理論”之類的了,也不要再相信共產黨的什麼“英明領導”了,更不要再為共產黨說好話了,我們要有自己的理論、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文化,我們要勇敢地站出來,高呼:“我們反對共產黨!”
致
禮!
吳中英
zhongying2005@hotmail.com
2004-04-11
(新世紀)
(4/13/2004 8:24:00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