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3月8日訊】(大紀元特約記者、希望之聲記者林佳採訪報導)一封包含著2.3萬移民血淚控訴,狀告唐山市地方官員侵吞移民搬遷費用,移民自發維權行動中飽受人身摧殘凌辱的萬民請願信,在由移民代表進京呈交全國人大之際。唐山和北京警察聯手逮捕進京遞交“萬民書”的移民代表和“萬民書”的法律顧問。移民代表張友仁和法學顧問俞梅蓀仍在躲避追捕之中。記者找到了仍在躲避追捕的俞梅蓀和張友仁。兩人在躲避追捕時不慎煤氣中毒,幾乎喪命,後經醫院搶救脫險,俞梅蓀目前口腔內傷還未愈。
俞梅蓀說:3月4號發完稿(萬民書),鄰居告訴說警察曾到家裡找我,我就立即離家躲避。這幾天不敢給外面打電話,怕暴露了藏身的地點而牽連了幫助我們的人。
俞梅蓀表示,當時我們認為向人大呈上“萬民書”是化解社會矛盾的一個出路。我們對胡溫新政權抱存希望,希望化解民怨和社會矛盾,使社會底層的人能生存下來,使國家避免爆發農民革命之憂。根本沒想到警察會追捕我們。“萬民書”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符合中央倡導的民主法制精神,警察應該幫助我們才對。現在警察維護的不是國家的政權而是貪官污吏的惡行。
俞梅蓀說:“萬民書是近一百年來沒有人做過的。可以說是開近代史歷之先河。我們畢竟為推動中國民主憲政做了一些事情,我的歷史使命完成了,即使被抓到我也義無反顧死而無憾了。”
移民代表張友仁的情況更為險峻,張友仁由於遞交“萬民書”而住在俞梅蓀家中,從而倖免於警察的追捕。其餘幾位代表被警察堵截在北京的地下室旅館中而被抓。 張友仁是移民代表中的召集人,如果“萬民書”沒有及時被中央採納而罷免貪官,那麼張友仁回到唐山後恐會受到地方惡勢力的更嚴重的打擊報復。
張友仁剛剛給家裡打電話,家裡房子已經被警車包圍。整個唐山4萬移民家家都有警察把守,嚴防兩會期間任何移民外出上訪。整個鄉鎮的警察全體 出動,包括大隊幹部,鄉鎮幹部都把守在群眾家門口,一個也出不來。
張友仁說:“北京一邊開大會宣揚民主法制,可是我們現在正被追捕,這怎麼解釋呢?”
============================附錄:
《要求罷免唐山市委書記張和的全國人大代表資格和河北省人大代表資格的動議書》
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秘書處:
我們是在1992至1997年為建設河北省桃林口水庫而遷入唐山6縣農村的2萬多移民,按河北省政府辦公廳《桃林口水庫移民搬遷安置辦法》(冀政辦函 [1995]55號文)規定:「人均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及其他費用為1.3萬元。」我們搬遷8年來,人均只得到7000-8000元,加上給接收村集體的人均2000元,現在人均尚欠3000-4000元,共計6000萬元,被當時的唐山市長張和及其有關部門負責人克扣,各級移民辦公室從未公布有關帳務。經國家審計署特派辦發現,僅玉田、豐南兩縣挪用移民資金上千萬元,被用於對外投資、對外借款、建豪華辦公樓、公款私存牟取利息等等。
多年來,我們冒著風險,堅持不斷地向各級機關上訪告狀,許多移民因此被警察、鄉縣幹部暴打、拘留、勞教、勞改。例如:
2000 年4月1日,我們玉田縣100多移民在去石家莊上訪的途中,統統被大批警察按法輪功抓起來,每人都被打傷,有的肋骨被打斷,有的胳膊腿被打折,40多人被抓,其身份證至今仍被公安局扣壓,且被罰款數萬元不給收據,其中張鳳、劉素娥、劉增復、柴潤秋等4人被以衝擊國家機關罪分別判刑3至5年。張鳳被判5年刑,現在他重病在身,至今仍在唐山冀東監獄服刑。虹橋鎮63歲的農婦張書琴當場被嚇得昏死過去,一位30歲的農婦被虹橋鎮派出所警察摳摸下身。而唐山市移民辦的正副主任李增榮和張兆榮貪污挪用移民款1181萬元案發,被張和包庇,重罪輕判為5年刑,且保外就醫,逍遙法外。(詳見國家審計署網站:《追尋 2000萬元移民資金的下落─河北省桃林口水庫工程移民資金審計紀實》www.audit.gov.cn/cysite/docPage/ c167/200301/0123_167_3419.htm)
上訪者李鐵被警察抓到玉田縣火葬場,蒙住眼睛,嘴被插入電棍,手指和肋骨被打折,還被反綁,澆上汽油(實際上是水),推進火化爐,被威脅恐嚇其為「還上訪不上訪?不然使你家生不見人,死不見屍」。豐南區張來、張付山、李伍平等4人被關押在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受盡凌辱打罵。
灤南縣柏各莊鎮40歲的農婦劉小燕,在幾十次的上訪中每次都被鄉鎮幹部和派出所警察毆打致殘,現已致腦積水和腿殘。張和下令,任何部門不准為劉小燕作法醫鑑定。
2003 年12月,遷安市農工郝樹清因進京舉報張和受賄並包庇其下屬闞有和買兇殺死遷安市原市長王某某,被張和指使公安局從北京將郝綁架回唐山,被處以一年半的勞教,現被關押在唐山市荷花坑教養所。豐南區王玉書因舉報政府強佔其山場果園300余畝,按省的最低標準,理應補償50多萬元,卻只給了1500元,致使 80歲的父母被氣得雙亡,8年來一家6人因上訪而多次被拘留達上百天。
遷移使300多名黨員與黨失去聯繫,多年來未過組織生活。張和身為市委領導對此置若罔聞。
多年來,我們唐山市民不斷向中紀委、中辦、國辦舉報張和的違法犯罪行為,他不但沒有被查處,反而升任了市委書記。張和對舉報他的人,殘酷打擊報復陷害。在萬般無奈之中,我們終於想到用黨的十六大精神和憲法來維權。我們認為,唐山市委書記張和的所作所為嚴重違反「三個代表」,違反了憲法第41條、刑法第146 條,違反了各項移民政策,破壞了社會穩定。這與他的人大代表職責背道而馳,違反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4條關於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規定。
為此,我們唐山的廣大選民積極響應胡錦濤總書記在全國反腐工作會議上發出的「對於腐敗分子,發現一個,查處一個」的號召,江澤民主席說的:「違憲是最大的違法」。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5條規定,特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提出罷免張和的全國人大代表資格與河北省人大代表資格的特別動議。
凡是願意參加簽名聯署,要求罷免張和人大代表資格的唐山市民,都可自願簽名。凡同意者,請在聯署動議書上填上你的姓名、身份證號並按上自己的手印。
我們將把這份公民聯名罷免動議書遞交河北省人大常委會,申請盡快依法啟動罷免張和的人大代表資格的法定程序。同時,遞交全國人大、中辦、國辦、中組部、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和9位政治局常委辦公室備案,並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在京各個新聞單位來唐山,對此案涉及的所有過程進行個案監督。
尊敬的唐山市民,我們今天受到張和迫害的處境,也許就是你們明天的處境。我們希望所有正直善良的公民都來簽名,依法參加這次罷免張和人大代表資格的活動,行使我們公民當家作主的神聖權利,使那些擁有黨政職權的人大代表不再濫用職權,欺壓百姓,踐踏法律。
送達時間:2004年3月4日
同意罷免唐山市委書記張和的全國人大代表資格與河北省人大代表資格的公民聯署書:
簽名格式:
姓名: 身份證號: 手印指紋:
姓名:張友仁 身份證號:130222500901061 手印指紋:####
(樣張),以下身份證號和指紋(從略):住址:河北省唐山市豐南區胥各莊鎮大王莊村一排13號
11283人的簽名
(略)
(3/8/2004 7:36:00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