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債不用血來還――公正、寬容和正義的世紀審判(下)

◎彭小明

【明心網】茍能制侵淩,豈在多殺傷?

對於東德高級領導人的審判,雖然仍有上訴,還沒有完全落幕,畢竟已經告一段落。對於一些中下層幹部和普通涉案人是怎樣處理的呢?

以上所舉的案例,已經提到,兩名開槍的邊防軍士兵被查實。分別判處二十個月和二十一個月的緩期執行徒刑。從刑期的絕對數值來看,兩名黨中央決策人脅從犯也只判三年,兩名士兵不免量刑過重了。或者說,對高層領導人被告量刑太輕了?從社會反應來看,德國人民沒有激烈的反對意見,大概普遍已經認可,審判就已足夠,量刑何必太重。詩人杜甫曾經留下過的名句正可以用在這裏:用箭當用長,挽弓當挽強,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茍能制侵淩,豈在多殺傷?

九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德國東部萊比錫的州法院作出判決,一名前“民主德國”女法官,因在十二宗案例中曾剝奪十五名公民的自由被判處三年徒刑,不得假釋,不得上訴。

這名民主德國女法官從七三年到八九年判處過上述想要旅行的東德公民監禁十個月或一年又十個月之間的刑期,而她根本不使用當時法律條款中的判刑寬嚴空間,一律從嚴。

此案說明,前中層官員民憤較大者,也會受到制裁。

說她民憤極大,並不冤枉。據了解,東德公民中百分之四十到六十都有家在西德。他們應當有權前往西德去探親。可是這個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後期方才有所松動。在這個共產黨”女強人“的手下,十五名想去西部探親的老百姓被從嚴判刑,失去十個月乃至二十二個月的自由,(出獄後要不要戴反革命帽子?)怎能不引起當地百姓的民憤呢?

九七年九月十五日在柏林的州立法院開庭審理一樁歷史奇案,經過認證,確認該案的作案人是安娜•瑪麗亞。四十二年前,當時的東德新聞記者佛利克從東柏林逃到西柏林。後來有人來騙他,叫他去一位朋友家。一名女士給他喝了一杯飲料,他就不省人事。當他醒來時,發現自己已經被綁架回到東柏林。他被東德的法庭判處四年徒刑,刑滿後被放回到西部。四十多年過去,柏林墻倒塌了。佛利克指控安娜•瑪麗亞就是當時的女特務。今天的安娜•瑪麗亞已經豐韻不再,完全是一個風燭殘年的老太婆了。她坐在輪椅上企圖否認自己的歷史身份。可是證人肯定地指認她就是當年的下毒人。結果,安娜•瑪麗亞無可奈何地承認了自己東德秘密警察特務的身份,也確實認出佛利克就是她經歷中殘害過的人。一個自己不能正常生活的老婦人,必須由律師推著輪椅來出庭,還需不需要判處刑罰,已經不太重要了。關鍵是歷史的正義應該伸張,而且要讓史實的真相大白於天下。

前東德共產黨間諜頭目,七十四歲的馬庫斯•沃爾夫被判處兩年徒刑監外執行。同時償付罰金五萬馬克和法庭費十萬馬克。這名東德老間諜早年僑居蘇聯,一九四七年曾作為觀察員出席紐倫堡納粹戰犯審判庭。在他擔任東德安全機關領導人期間綁架美軍女秘書及其母親到東柏林,捉拿攜帶女友從東德叛逃到西德的間諜回到東德。

法庭認為這些罪行是一個時代的罪行。在冷戰時代這些罪行達到了一個高潮。被告沃爾夫在宣布判決以後說,他認為如果這個判決不抵觸法律和憲法的話,應該對此表示滿意 東德也搞過“群眾的專政”這類方式的統治。威脅利誘一些平民為安全機關監視其他的同胞。這樣,與東德的安全機關STASI曾經有過聯系的普通人人數就太多了。俗話說“罰不壓眾”,沒有重大傷害者,不宜再追究。但是對於東德幹部中中等程度危害的罪過,德國各大黨派的議會黨團在經過討論後,九七年十一月初宣布延長追訴時效期。本來到一九九七年年底就將不再追究,於是又予延長,直到二○○○年。這種罪行包括貪贓枉法、虐待囚犯和給東德運動項目中的未成年運動員服用興奮藥物造成人身傷害等等。

以德報怨

探討共產黨政權垮臺以後的法律追訴問題,實際上東歐各國都提供了不同的答案。

例如阿爾巴尼亞毛式獨裁者恩維爾•霍查,在政權垮臺前夕病故。他的遺孀後來被判處九年徒刑。霍查選定的接班人阿利雅九三年從總統變成囚徒,其余三十二名中央級領導幹部(包括政治局委員十三人)在平民政府期間也被判處長期徒刑,後來因三月內亂,獄門大開,到九七年十月,社會主義黨上臺,這些血債累累的人被正式釋放。

共產黨人從不忌諱自己的專政是暴力。存在一天就要執行一天。除了那些真正的刑事罪犯以外,很多思想犯、政治犯都被以刑事犯的罪名被關押在監獄和勞改營中。各級幹部都有人參與和執行了對於他們的迫害和虐待。有的幹部還在繼續追究和制造出新的思想犯,打擊敢於批評和直言的同胞。各級幹部中更有許多貪贓枉法、中飽私囊的大小陳希同、王寶森。一旦人民有了制裁這些罪犯的權利時,怎樣掌握好分寸,既要教育人民,又要安撫受害人,也不讓追究過分擴大,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問題。德國司法界現在走出了一條新路。可以作為中國人的借鑒。回看他們的經驗,寬容是非常重要的。共產黨人時常講的“血債要用血來還”這句話非常殘忍,是一種復仇主義的野蠻邏輯。相反,中國人傳統上主張“以德報怨”。對待曾經血腥侵略過中國的日本民族,也只是要求作道義上的認罪和物質上的賠償,決不要求殺戮他們的後代。德國政府承認前東德的幹部為國家公務員,享受國家福利和退休待遇。對共產黨幹部的犯罪追訴期還不到十年。

徒刑也沒有超過六年半以上的。有的人說應該讓那些共產黨高官每監禁被害人一年相應地坐牢一天。即三百六十分之一的處罰。其實,那也是無法操作的。那些終身監禁和死刑者呢?還有更多沒有判刑的受害人呢?

柏林墻死難者費希特的妹妹說得好:“今天我來到法庭,只是為了正義,而不是為了仇恨。”民主和法治的邏輯本質上就是,血債不應用血來還。

賞罰分明

毛澤東在取得政權之後,撕毀了他自己起草公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布告》將國民黨的軍政官員不論有無血債劣跡一律處決、關押或管制,甚至包括許多投奔革命的人士和起義、投降、被俘人員。又用政治運動掃蕩農村基層掌握著文化命脈的鄉村知識階層,發動反右鬥爭和“文化革命”打擊幾乎一切知識分子,更不用說敢於思考和批評諷諫的城鄉知識分子了。這樣的嚴刑峻罰不僅是非人道的,也是對於國家民族及其文化的嚴重傷害。未來的中國人再也不能重蹈這樣的覆轍了。

歷史也常常無巧不成書。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九日,德國前總理科爾、美國前總統布什、蘇聯前總統戈爾巴喬夫和柏林市長迪普根重新聚首在柏林勃蘭登堡廣場,回憶十年前柏林墻開放的那一天。報刊和電視上,人們用“戈比”的昵稱,揮手向戈爾巴喬夫致意。同一天,克倫茨和他的兩名同事在最高法庭的被告席上聽取維持原判的判詞和理由。

戈爾巴喬夫也曾擔任過共產專制的最高領導人,也曾出任過最黑暗的克格勃特務系統的最高主管。理論上說,他的雙手也沾有專制下被害人民(蘇聯和柏林墻下)的鮮血。可是因為他的新思維,促成了蘇聯專制帝國的崩潰,也推助了柏林墻的倒塌。他的開明使得兩大陣營的冷戰終於落幕。克倫茨等人則一直頑固到政權的最後崩潰。於是成為歷史懲罰的象征。

象征僅只是象征。他們的刑期(六年半或三年)和獄中待遇,跟古拉格群島、中國的勞改營完全不能同日而語。

現在中國政府對待民主黨人和法輪功信眾毫無寬容可言。這裏可能蘊涵著一種隱憂。今天不能寬容追求民主的知識分子,明天能不能對共產黨的幹部實行寬容呢?貪汙腐敗和社會不公正在引起強烈的抗議和不滿。無論是共產黨內還是黨外,知識分子心裏都明白,中國實行民主總是遲早的事。中國知識分子要做好準備,一旦社會轉型,平反冤案,審判主要責任者就會提到日程上來。那時候,將對今天的黨和國家幹部實行寬容的審理。因為民主和法治的目標只是為了正義,而不是為了復仇。寬容可能促成和平演變的早日到來。

作者為旅德中國學者

(來自徐水良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