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革命與人性改造(一)

《陽光與閃電――法國革命與美國革命啟示錄》(中譯本)序

◎朱學勤

【明心網】所謂陽光,是指北美革命的性格,溫和而耐久;而閃電則指法國革命之特色,爆發於黑暗,電閃雷鳴,暴雨如註,照亮並蕩滌舊世界的角角落落,但也迅速回歸黑暗。

1787年費城制憲結束,北美革命暫告段落。不出兩年,法國革命突然爆發,如閃電撕裂大地。兩場革命在時間上挨得太近,以致後人並稱為“姊妹革命”。就中國讀者而言,我們從教科書上接受的那些歷史敘事,似乎也能支持她們的“姊妹”關聯:法國革命的導火索王室財政赤字因援助北美革命而發生;《人權宣言》從字面上看,很像《獨立宣言》的姊妹篇;領袖人物穿梭往返,托馬斯•潘恩先後參加兩場革命,拉法耶特援美抗英,毀家紓難,歸國後又將巴黎起義中繳獲的巴士底獄鑰匙回贈華盛頓。就本書而言,作者蘇姍•鄧恩(Susan Dunn)也沿用了這一“姊妹革命”的說法,卻以她的副標題“陽光與閃電”,劃開了這兩場革命之間的家族聯系。作者征引那一時代人大量通信、日記和私下談話,描繪了另一幅有可能使中國讀者感到陌生或意外的畫卷。

專制一旦和輕浮連袂出現,更能撩撥革命欲火

1789年的三級會議相當於英國的國會,但在法國已經有一百六十多年沒有召開。路易十六敕令開會,只想據此分攤國庫虧空。他沒有想到的是,包括他在內的法蘭西民族已經遺忘了這一會議如何召開,如各等級代表人數,選舉方式,以及會議辯論程序。他只是說了一句要開會,而且是三級會議,後面的事情則再也說不出什麼了。

紅衣主教布裏安在他解職前的一個月,提出了一個憲政發展史上十分善意但也可能是最為離奇的想法。他力主法王邀請法國所有的“學者”,就三級會議如何召開進行一場智力競賽:會議規模該大該小?三個等級合廳議事,還是分別集會?在權利方面他們是否應該平等一致?布裏安顯然很開明,他想起了法王遺忘的東西,卻和法王一樣,忘記了更重要的東西:法蘭西是個陰性民族,以文學和婦女時裝而不是制度能力領先歐洲,文人多,學者少,思想界基本由文學評論轉型而成。此前路易十四將全國的貴族大戶遷居凡爾賽,以芭蕾、沙龍等浮華消費耗損他們的財富,消磨他們的鬥志,捎帶著產生了這一時期的法國文人階層。後者活躍於宮廷前後、沙龍內外,習慣於上流貴婦的衣香鬢影,靈感離不開性感,才情與愛情齊飛,有時為法王怨恨,有時為王後寵護。他們離宮廷近,自認已窺得國家奧秘,如稿紙畫板,可以揩出一片空白,再畫最新最美的圖畫;其實距離政治甚遠,始終被排斥在國家管理圈外。不遠不近,欲迎還拒,常使文人把劇場欄桿拍遍,為滿腔熱忱不能宣泄而憤懣。布裏安建議一出,這個階層的靈感與才情、怨恨與憤懣如井噴般爆發,在那個炎熱的夏季,法王案頭堆起總數達二千五百種的政治小冊子,這個熱愛鉗工鎖藝甚於朝政管理的年青人立刻被浩浩蕩蕩的政治設計淹沒了。這就是他的前任兼祖父路易十五臨終時有所預感,卻又撒手不管的“洪水滔天”。

壅潰之後,首先沖毀的是閘門本身。專制一旦和輕浮連袂出現,更能撩撥革命欲火。這一點,只要回顧大革命前夕一個細節,奧地利來的王後如何撒著嬌逼法王同意把“費加羅的婚禮”搬到宮廷扮演,大致能窺破一二。法蘭西確有“悲慘世界”,卻是雙重的:專制加輕浮,在它的對立面復制出暴烈加放縱,恰如一個苛嚴的父權家庭一旦松弛,通常能在長子的嚎叫中看到父親的背影;專制要為它本身封閉太久付出政治利息,還要在歷史數軸的相反方向――當它想改變統治時,要為被統治者即債權人方面也已經復制了它的暴戾性格,付出加一倍的利息。

《陳情表》(The Cahiers De Doleances)是應國王的要求,對國家的狀況進行評述而撰寫,並印行60,000冊。托克威爾事後爬梳這一大宗史料,編完一欄有關民眾不滿的主題,不禁目瞪口呆:“我帶著一種恐怖的心態認識到,這裏所要求的是對國家整個法律和風俗習慣在瞬間同時廢除。我看到的問題是,法國面臨著世界上曾經發生過的諸多革命中最危險的革命。”他發現,政治自由的完全缺失,使得文人對政治事務“不僅陌生,而且盲目”;一些人在進行管理,老態龍鐘,另一些人在真空中建立關於政體的理論,高談闊論,政體領域與觀念領域分離行進;如果法國的思想家能夠象他們的英國同行一樣,有機會參與日常政治,並對他們的制度進行一些日常的修補,他們就不必去想象一個全新的制度。不幸的是,專制制度的長期排斥使這些人不得不相信,要麼全部――全盤接受過去不正義的制度,要麼全不――全盤推翻這個國家的政治和社會架構。文人們當然選擇後者。

文人之輕狂當然應歸咎宮廷之輕浮,一如文人之盲目應歸咎制度之封閉。法國啟蒙運動的正面價值,史載甚詳,至今尚得其惠,而這一運動與文人的性格聯系,則較少觸及。這一民族從路易十四建立凡爾賽宮以來,精神上就不太平衡。文人從宮廷弄臣而來,至此變異,當然有鋒芒,卻離不開舞臺氣,從批判到逃避,瞬間可變,批判時投以意圖倫理,逃避時縮回犬儒遊戲;這一階層也是教士之後裔,與後者一起承擔教民、化民、牧民之職,不自覺中也承襲後者政教合一之血脈。至新時期,雖與神權王國的政教合一發生沖突,卻不知政教分離之民間依托,一旦社會還俗回歸人性,新教士則葉公好龍,立刻呼喚人間世界的政教合一。此外,文人凸起於社會之上,而不是與其它階層平列,亦為法蘭西獨有勝景。社會以文人為導師,以文人浪漫為前引,而不是以實業、法律乃至技術為動力,以契約精神和程序建制為重心,此一現象,除同屬拉丁語系的南歐諸國,在英倫、北美則甚少發生。後者即使有文人,文人並不凸起,而是與社會其他階層平列。文人反抗當然有積極意義,難能可貴,卻很難產生新型制度及其政治文化。文人多半不耐貼地步行,形勢松動,一躍而入無政府主義之迷思,失重作太空舞,可上九天攬月;進入政治實踐,則在反抗中復制對方,在革命中再擁戴一個國王,可下五洋捉鱉。王權制度被改造之前,他們時常在這兩件事之間周而復始:要麼是帶球越界,以文學飛腿狂踢政治之“門”,空許一個烏托邦,這時叫“文學啟蒙”;要麼是被強行清場,於是退縮到場外玩一段圈子裏的擊鼓傳花,鼓停處,總有奇花暗放,這時叫“巴黎純文學”。文人本身是病,不是藥。文人凸起通常標識社會患有炎癥,卻因其紅熱而具藝術性之外觀。他們高一聲低一聲地呼喚革命,若革命來不及發生,其吟唱載入史冊,或為藝術之瑰寶,或為抗議之結晶,所謂病蚌生珠;革命倘如期而至,文人中最激烈者第一天允諾民主,第二天撲殺反對者,第三天就變得比專制還要專制。

意大利文藝復興對人性光明的盡情謳歌,翻過比利牛斯山到法國,為法蘭西文人所接受。先是放大為對人性的無限信任,以人性至善之烏托邦代替人間制度規範,而不承認人性另有幽暗一面,當應以惡制惡,以權力制衡權力。一旦發現人性並不純然是至善,則號召以革命手段改造人性,當人性拒絕改造,則立刻翻出與人性為敵,對人性無情鎮壓的猙獰一面。大革命對人性的這一內在矛盾,前一面表現為初起時一飛沖天,1789年8月4日一個晚上就宣布廢除此前沿襲千年的所有封建特權;後一面則表現為對人性的恐懼與鎮壓,1792年至1793年,一年內有17000人被推上了斷頭臺。

霍布斯與盧梭:幾何與美學的差別

近代自然科學與文藝復興同時代出現,卻與人文詩性從一開始就不和睦。哥白尼所代表的太陽中心說既挑戰教會地球中心說,也威脅文人們的人類中心說,不僅激怒教皇、教士,同時也激怒但丁一路。自然科學在近代的活動,對教會禁欲不利,對詩性解放也同樣不利。教會禁欲,曰“救贖”,以神寫創世記,以神救贖人;文人縱欲,曰“解放”,以人代神,還是繼寫創世記,只是在神的位置放上人,人可“救贖”人,“解放”人,“改造”人。教士與文人都是以人類為宇宙中心地位,這一地位恰為自然科學所顛覆。後者對人類中心與人性的自然描述,擴展至英倫,發生蘇格蘭啟蒙活動之低調性格。霍布斯之政治學說從幾何力學而不是詩性人學推測人性不可輕信,掌權者人性更不可輕信,“權力之擴張本能只有在碰到另一權力擴張時才能停止,恰如物理世界的物體運動”,由此發生權力分立與制衡說。其思脈與其說接近但丁、彼得拉克人文詩性一路,不如說接近哥白尼、牛頓幾何物理一路。霍布斯也研究人,琢磨人,但開宗明言十七世紀是幾何的世紀,對比利牛斯山那一側倡言該世紀是“人的發現”,似乎故意冷落。其代表作《利維坦》從幾何公理推理權力運作,與其說是人的“發現”,不如說是以人為題的幾何邏輯練習簿。同樣是兩國近代政治學開山祖,霍布斯與盧梭的差別,是冰與火的區別,幾何與美學的差別,邏輯與詩意的差別,惡始善終與善始惡終的差別。前者或許消極,不敢談人間天堂,不“救贖”,不“解放”,不“改造”,卻能避免人改人、人造人的活地獄;後者沖天而起,拍板叫天堂,卻先走一段人改人,嚇死人,也殺死人的地獄路徑。後世所謂英美分析與歐陸演繹,經驗歸納與先驗獨斷,邏輯實證與“詩意地棲居”,可能都烙有這一早期分歧之烙印。

而史家至今稱法國為“啟蒙運動”,不以類似概念稱英倫與美國,也是無意,無意中留下的間隙,卻比有意刻畫更能透露歷史消息。英國革命前,蘇格蘭壁爐邊只有三兩個思想家竊竊私語,不能稱“運動”,至多稱“活動”;而美國則幾乎記錄不到革命前有純粹觀念活動,跡近於無。法國不僅“有”,而且有“深度”,把政治改革延伸入人性改造,時間長,受眾多,大規模,文學化,確實應該稱之為“運動”。就啟蒙及其文人性格而言,美國“無”,英國“有”前一半,無後一半,法國則是二者兼備,“大而化之”。這三個數量級,是對比三個民族革命成敗的諸多關鍵之一,可惜後人著墨不多。將革命之原因與負面結果全部歸咎於文人,反而有誇大文人作用之嫌,甚至可能從批評一端墜入被批評者的“文化決定論”。但是,革命前的文人啟蒙與革命中的社會動蕩,兩者之間也確有一層負面聯系。反省這一聯系,有可能會使至今還數量龐大又沈睡於“五四”以降一支新傳統中不醒的文學青年,感到氣悶。事實上,自“五四”形成那支新傳統以來,法蘭西文人作品包括哲學在內,在中國接受外來文化的歷史記錄中總占上風,除了這一流派多具左傾性格,容易通過意識形態之嗅覺,而其他流派則難有如此幸運,網密如篦;還因為接受者之智力結構與法蘭西有家族相似,不與英美同,容易通過接受者的智力過濾,網漏吞舟。

文學如激情踢馬刺,能使革命飛奔

革命如遇文學,一定如火如荼。馬鞍下增設一激情踢馬刺,當使胯下飛奔,在空間上放大,在時間上延長,直至延伸到文學所在地――精神領域,啃噬文學它自己。

美國革命沒有留下類似紀錄,如有之,革命前僅一本《常識》(1776年),革命中僅一本《聯邦黨人文集》(1787-1788年),卻都不是文學,或革命文學。前者僅為應急,由一個外人來挑破殖民地與母邦之關系已名存實亡,說服當地人正視現實,敢於獨立;後者是拉票,多局限在制度比較、政治程序上立論,說服百姓投票通過1787年憲法。兩本小冊子,反映美國革命之“歷史性局限”向縱深發展――越來越自覺地限制在政治本身,不擴及政治之外的其他領域。尤其是後一本小冊子,在那樣重大的歷史關頭,卻不向文化深處挖,更沒有就此延伸入新“政教合一”之聖地:如“改造國民性”、如“倫理覺悟方是吾人文化之最後覺悟”、如“文化革命才能最終保障政治革命”。是否十八世紀北美民眾覺悟已高,不必改造?當然不是。當日民眾之愚昧,一點也不亞於此後兩個世紀以法國革命領銜的另外幾場大革命。美國也有文學,但文學史開竅晚,殖民時代所謂文學多半是私人通信作品,略輸文采;美國也有文人,但沒有凸起一個文人階層,稍遜風騷;美國也有觀念活動,但沒有文學踢馬刺,馬歸馬,刺歸刺,只識彎弓射大雕――政治只是政治本身,政治權力的頑癥,只能依靠權力分立與權力平衡來駕馭。這些缺陷,都可看作是美國歷史的乏味,乏味處卻耐人尋味。美國革命說穿了,“卑之無甚高論”,只是一個單調直面,直面其政治制度的改革與創新。這樣的政治當然有失敗記錄,還有扯爛汙的時候,如19世紀與20世紀兩個世紀末選出的那幾個總統,可謂一塌糊塗,乏善可乘。但是這樣的政治有一點好:政治與社會領域其它領域有一條隔離帶,大失敗與扯爛汙,只是政治本身失調,不至於蔓延為其它領域的大動蕩。無怪後人羅隆基有言:最好的政治是政治行政化,行政技術化,換言之,政治應該走下行線,而不能走上行線,不能期政治以道德至善,更不能授政治以建立至善王國之特權。同樣是1787年憲法的制定者,此前也有1781年邦聯條例的失敗,人謀不臧,呈癱瘓之勢,此時之北美,如果按照法國革命的邏輯以及中國讀者習慣的思路,很容易往政治之外想,把一場政治失敗從參與者人謀不臧擴展為全民族抽象的文化責任。從1781失敗至1787年改制,華盛頓們確實是有足夠多的理由,將邦聯制癱瘓歸咎為一場文化失敗或國民之劣根性:如各州“只知地方自保,不顧全局利益”;民眾“只知私利不知公意”;民軍之挫敗“是因為拖著王權思想之小辮與英王作戰”,等等。但從北美人的實證眼光看去,政治更多的是與利益選擇相關,而不是與文化觀念相關;從邦聯到聯邦,是制度選擇的失敗,就在制度選擇這一層面推倒重來,只能“就事論事”,不能深挖“文化老根”,將制度選擇擴展為文化論爭,把少數人之責任推卸為全民族之國民性。1787年北美之令人沮喪,是有一點象法國的1793,也有理由走向一場深挖“人性劣根”、“道德革新”、“國民改造”的文化戰爭,而法國果然就這樣發生,從政治革命走向社會革命,再從社會革命走向“共和二年的文化革命”。但在北美費城,面臨差不多的政治危機,那55個人卻拉起了窗簾,低聲進行一場制度層面幾乎是技術性格的討價還價。在那裏,是律師而不是文人,是實業家而不是作家,是來談判而不是決鬥。人類歷史上第一部成文憲法,一旦成文,則交公眾投票。至於公眾,400萬人中有投票權者,也不過是一群“農眾”,在傳閱《常識》之前,至多只讀過一本《聖經》。大選之日之所以放在秋天11月第一個星期二,是在等這群農業人口在那個月裏先把一年莊稼收割完畢,臨出發前的星期日上午還要進一次教堂,下午上路,第三天才能步行或騎馬走到距離最近的一個投票地點。看不懂選票者,還要允許他們以玉米粒而代之。如此村夫愚頑,更兼宗教愚昧,居然形成慣例,從農業社會至工業社會,再從工業社會至今日所謂後現代,社會形態兩次變遷,總統歷經四十三屆,而大選之日不敢變。放在中國,豈不是一群不折不扣的“末莊中人”?不是阿Q,也是趙老太爺。當有蕭澗秋自北大來,先打倒趙老太爺(華盛頓),再啟蒙阿Q(謝斯起義),特別是要通過讀“新小說”而改造“國民性”,阿Q文化覺醒,才可放心讓其投票,否則就可能被“柿油黨”(漢密爾頓)誤導。而北美則不然,是政治,不是文化,是邏輯,不是哲學,是技藝,不是詩藝,是匠人,不是哲人,是制度制約人性弱點,而不是以道德至善強行改造人性。倘有新傳統文學青年出,當掩鼻而走:二百年前一部鄉村憲法,間雜玉米粒,一股幹草氣,至今不思改版,有何“文化深度”可言?如有之,一“末莊文化”耳!

唯法國可讓中國的新舊文人稱心。他們是更深層次即文化層次上的“姊妹”,歷史來源不一,文人病如一。法蘭西的政治身首異處,“生活在別處”,政治中的可變因素不在政治,卻在政治領域之外,存在於文學和觀念領域之中。按托克威爾說法,如果法國人能夠有數年一度的三級會議參與政府管理,哪怕他們能夠持續參加地區一級的議會,加入到國家的日常生活,他們就會對具有真空純度的純粹理論保留必要的懷疑,不會讓作家們的抽象觀念牽著鼻子走。在尋找政治權力與知識分子權威分離的社會學原因時,托克威爾抱怨:法蘭西民族疏遠具體事務,厭倦了它自身的制度,又無能為力去改革它,同時,它又是所有民族中最具文學色彩!托克威爾發現,法國“權力No.1”即“君權”,並不是結束於其他狀態,而是結束於這種精神分裂癥。文人們遠離政治,卻能夠在文學或者哲學氛圍中談政治,而能夠談的卻又只剩下他們!這使得文人有更大的空間更熱忱的勇氣向深處挖掘政治的“文化老根”,何況這個政府還懸賞出題刺激這些談論。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