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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位親歷鄭恩寵案新聞記者的聲明


【新生11月6日訊】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各位關心鄭恩寵案的公民:

所謂“鄭恩寵案”的進程,大家都非常清楚。從判決結果和上海主要新聞媒體的相關配套輿論來看,上海官方的目標可以總結為三點:一、打擊鄭恩寵在上海動遷戶中的威望,醜化鄭恩寵在公眾中的道德形象。二、再次強調上海動遷政策的合理性。三、了結鄭恩寵案,扭轉海內外輿論對上海的不利議論。三點目標中,第一點是直接目標,二三點則是間接目標。

我們六人都不屬於上海的新聞媒體,我們不屑於對那些被暴力強姦的新聞產品發表任何評論,但是我們始終沒有忘記我們是職業新聞人,始終沒有忘記真實是新聞的第一要義。當鄭恩寵律師面對一場無妄之災的時候,作為親歷者,我們只有拋卻個人的顧慮,站出來說出我們知道的真實。

迄今為止,上海官方對鄭恩寵案的措辭始終圍繞兩個主軸:鄭恩寵與周正毅案無關。鄭恩寵因竊取國家機密而獲罪。我們要指出的是:鄭恩寵因周正毅案而被捕。鄭恩寵獲知和試圖傳播的並非秘密,更不是國家秘密、國家機密。

2003年5月28日以來爆發的周正毅大案,個中內情普通公民可能永遠無法知曉。國內媒體中,對周正毅案揭露最為有力的當屬2003年6月3日∼5日《21世紀經濟報導》、《財經時報》兩家。其中,《21世紀經濟報導》6月4日頭版文章《周正毅上海地產大盤糾紛案》(東八塊項目拆遷糾紛調查)的內容、思路、證據提供者均為鄭恩寵律師。《21世紀經濟報導》在文中將鄭表達為“一位知情的前律師界人士”,該說法是鄭自己的建議。鄭接受《21世紀經濟報導》採訪的時間是2003年6月3日下午4點半到7點半,當時在現場的除了鄭本人,有三位文字記者,以及東八塊訴訟案拆遷戶方的代理人趙漢祥(趙目前避禍於外省)。

6月4日下午,鄭又接受了南方某著名周報記者兩個小時的採訪。晚上7點到10點,又接受了香港某普通話電視台兩個多小時的專訪。採訪現場除了鄭本人,有兩位文字記者,一位攝像師。6月4日的兩次採訪,內容均為周正毅東八塊項目訴訟的情況。因為眾所周知的原因,這兩次採訪的成果均無法發表。

在前後三次長達八個多個小時的採訪中,鄭不斷接到全國各地甚至世界各地媒體採訪的電話,採訪內容都圍繞著東八塊拆遷訴訟。6月6日晚10點左右,鄭恩寵律師被捕。

從事件本身的發展邏輯可以推導出:上海當局逮捕鄭恩寵最直接的原因只有一個:制止他接受海內外媒體的採訪,制止他說出更多與周正毅案相關的事實。

至於鄭恩寵獲取和試圖傳給海外的所謂“國家秘密、國家機密”,我們冒著再次“觸犯法律”的危險,公開討論如下。

上海市保密局“權威鑑定”的所謂“秘密級國家秘密”:新華社駐上海某記者在採訪楊浦區一動遷基地時,受到粗暴對待。此文原載於新華社內參。所謂的“機密級國家秘密”:上海某工廠工人在工廠門口靜坐示威,後被警察驅散。

我們相信任何法律都是建立在常識和邏輯基礎之上的。基於常識和邏輯,可以做一些推導:鄭恩寵在周正毅發案之前就知道這兩起事件,我們和鄭的交往過程中也都知道這些事件。很不幸,在上海市保密局的鑑定公布之前,我們都有可能在人群中說出此事。現在鄭恩寵因此獲罪,我們六人是否也存有獲取和洩露國家秘密的嫌疑?

進一步講,如果那個受到粗暴對待的新華社記者或者參加靜坐示威的某個工人通過電話或傳真向海外說出了他們的親身遭遇,是否也構成洩密?是否也觸犯了法律?難道那個新華社記者冒險採訪是一次出於好奇的個人體驗?難道那些上有老下有小的工人為爭權益靜坐示威是一群孩子對大人保密的遊戲?

基於常識和邏輯,鄭恩獲知的所謂國家秘密本身就不構成秘密,又何來竊取和洩露的可能呢?

6月6日以來,我們六人中已經有人被有關部門找去談過話,也有人被調查和監控。為了保證司法程序能夠在不受任何輿論影響的情況下進行,我們選擇了沉默。10月28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來,尤其是上海各官方媒體有組織發表對鄭恩寵進行人格侮辱的大批判文章以來,我們感到我們的謹小慎微只是對恣意妄為的縱容。

我們首先是普通的上海市民,因此我們非常清楚發出和強大的上海市政府不同的聲音會帶來怎樣的後果。但是我只服從知識分子的理性和職業新聞人的良知。

鄭恩寵律師落到今天的境地,是一個草根律師無畏挑戰中國社會現實的結局,但這肯定不是最後和必然的結局。

我們並不指望這份聲明能夠為鄭案帶來多大的轉機。我們只有一個要求:公開審理此案,讓案件的審理在公正開放的前提下進行。在此前提下,我們六人願意公開身份,集體出庭作證。

此聲明通過郭國汀律師遞交。

(新世紀)

(11/6/2003 2:17: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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