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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關根、《僑報》和《星島日報》誹謗法輪功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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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5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紐約報導/一些大紐約地區練習法輪功的居民與非營利性組織“法輪功之友”聯合向紐約州最高法院提交訴訟書,尋求制止由紐約地區的中文報紙《僑報》和總部在香港的《星島日報》挑起的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和誹謗。圖:律師謝爾登-雷福勒在《僑報》報社前公布案件細節。

原告和律師謝爾登-雷福勒(Sheldon Leffler)5月22日在紐約曼哈頓中城《僑報》報社大樓前舉行記者會公布案件細節,並提供對原告的采訪,引起不少過往行人關註。

*煽動仇恨造成傷害

據悉,紐約地區《僑報》自去年九月到十二月,先後刊登七篇煽動性文章,誹謗法輪功。挑起大紐約地區市民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和不信任。這些文章造成了實際存在的傷害,涉及到原告生活的許多方面。原告因此向民事法院控告《僑報》主管及撰文者包括社長範東升、李大業(譯音)、盧子戴(譯音)、單懷海(譯音)等四人。在《星島日報》方面,則分別是前總編輯梅建南及楊惠芬。

曾經擔任皇後區市議員的律師雷福勒(Sheldon Leffer)的指出,一要求法官發布禁制令,禁止這兩家報紙再刊登煽動性的誹謗法輪功的文章;二要求兩家報社賠償因誹謗對法輪功所造成的傷害。《僑報》被要求賠償五千萬美元,《星島日報》被要求賠償一百萬。

全案預定六月六日上午,在皇後區牙買加的民事法庭開庭。審理全案的法官哈特(Duane Hart)已要求這六名被告當天出庭。雷福勒解釋,在一般情況下,法官受理類似案件,如果覺得誹謗不成立,可以不受理全案。但是哈特受理了全案,顯示法官認為這個告訴的正當性及嚴重性。按照美國法律,如果六名被告不出庭應訊,法官將可以被告對原告的控訴無異議,判決原告勝訴。

據悉,參與全案的原告來自各行各業,有醫學研究者、商人及家庭主婦。法輪功為全世界眾多的人帶來健康與道德回升,在50多個國家受到歡迎,但在中國遭到殘酷迫害。

*中宣傳部長丁關根歪曲宣傳被起訴

世界反刑求組織業已對中共宣傳部長丁關根提起一項集體訴訟案,指控他督導與執行在中國大陸和海外嚴重侵犯法輪功學員的人權。丁關根5月16日在訪問加拿大後的歸國途中,於夏威夷一旅館內被送達了訴狀。

該組織執行長史克拉指出:「本案極為重要,因為它觸及直接負責迫害法輪功學員運動的少數人之一。」 史克拉說:「 (訴訟案件) 通常很難觸及最高階層的政府官員,但是我們在本案中控訴的是直接負責籌劃並且執行過去三年在中國各地展開這整個恐怖時期的人之一。」

根據這項集體訴訟案,身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的丁關根,也是主持鎮壓法輪功運動的「六一零辦公室」副主任。

法新社引述負責該起訴案件的律師的話說,丁關根作為中國的宣傳部長,對於試圖影響輿論以便獲取公眾對政府鎮壓法輪功的支持的謊言宣傳、對歪曲法輪功法理的宣傳以及對法輪功的創始人和學員所進行的誹謗宣傳,都負有直接的責任。法新社說,丁關根是第五名在美國訪問受到起訴的中國高級領導人。

*在大陸迫害致死案例不斷

目前,大陸的江澤民政權對法輪功的迫害依然非常殘酷。據法輪功明慧網報道,27歲的女學員郭萍,山東濰坊市奎文區濰州路街辦黃家莊人,被濰坊市公安局關押折磨五個半月出現生命危險,今年5月15日送醫搶救後還戴著手銬,多名警察把守病房。郭於5月17日晚11點死亡。

36歲的女學員於立新,吉林市委總工會幹部,中共黨員,大學生。今年3月8日,於被送到了吉林省女子監獄,於絕食絕水抗議迫害,公安醫院給她打破壞中樞神經的藥,於立新在5月4日被迫害致死。

61歲的女學員曹桂芳,原為山東濰坊市供銷儲運公司職員。今年4月26日晚9點左右被濰城區南關派出所副所長王愛之及聯防隊員於明春等人駕無牌警用豐田面包車蓄意撞死。地點為濰城區青年路南頭鐵路橋洞南300米處路東。

李玉花,女,北京人,於2002年4月初被沈陽市沈河區沈河分局大西派出所迫害致死。

孫建華,男,34歲,吉林省舒蘭市法輪功學員。今年3月中旬,孫建華在舒蘭市火車站被警察圍困七天七夜,缺衣少食,於3月23日在饑寒交迫中死亡。

於秋實,原名於淑芬,女,64歲,吉林人。2001年12月下旬被捕,被註射不明藥物,致使腹脹不消,生命垂危被擡回家,於2002年3月16日死於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