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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聽絕唱——讀趙丹的文革交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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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輝

【明心網】

◇曲折的謹慎的抗議

然而,趙丹畢竟是趙丹,他總是有著藝術家的激情,性格中更有火爆的一面。當無休止的折磨、逼迫壓得他喘不過氣的時候,他也會突然如所扮演過的林則徐或者許雲峰一樣,拍案而起,說出平時不敢說出的話來。

在一次檢討中他寫道:

我的面前到處是可怕的、黑洞洞的陷阱。我感到絕望了,我還有什麼出路、前途可言呢?這種種莫須有的事,根本就是你們的主觀唯心主義的多疑,神經過敏,其實質是你們的“以己之心度人之腹”的錯誤判斷,都硬朝我的頭上來安,硬要我來“自發地承認”這條“嚴重的罪行”,這能使人相信你們是“為了我的前途和我的兒女們的前途著想”嗎?你們這樣做還能讓人相信“這是對革命負責與對我個人前途負責的一致性”嗎?!

另一次寫道:

一個個都放出去了,唯獨還關著我。為什麼黨對我就如此苛求?為什麼毛主席的思想的恩庇,黨的政策就照臨不到我的身上呢?難道我和黨真的有著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嗎?難道這一場偉大的文化運動弄到末了,原來就是弄倒我一個人?!查出我“是中國電影事業的罪魁禍首”?是我一個人制定的修正主義的黑線、黑綱領嗎?果真如此,殺一人而能救天下,那就請乞誅之!為革命的利益,這是太合算的事了!
……
另有一次交代中,趙丹索性指責對他實行專政的人,要他事無巨細地反復交代歷史,完全是一種“不科學的”“不符合生活實際的”做法,天真的他還在想講道理:

我又進一步想:一個人幾十年的事,難道就是要一件件一摣摣都記憶得清清楚楚,一絲也不能差錯、遺漏才叫做徹底坦白嗎?這樣,反是不科學的,不符合生活實際的。

所謂“徹底”總是相對的,相比較而言,只要是自己的重大的罪行,已落實的,詳盡地(盡可能的)交代了,這也是徹底坦白了,或基本上徹底坦白了,而也只有這種坦白,(關鍵性人物,抓關鍵性的問題)才是實質的徹底坦白,其它的那些枝枝節節,半大不小的(既不涉及黨的組織路線,又不是黨的機密),即使再多增加些,這又能說明什麼呢?最多也只是個人的當時的反動思想,或貪生怕死,所招致的過錯與罪行罷了!(當然作為個人也是不能等閑視之,要認真對待檢查的!)但終究也不能變易原有的性質。除非是真的還有比我現在已交代的更為嚴重更為重大的政治問題隱瞞著,然而這,我是決不糊塗的,自己幹的,這類大事,當然是不可能忘掉的。可這是絕無僅有的!

當讀到這樣的文字時,我才覺得這是一個活生生的真實的趙丹。這是一個弱者在與命運抗爭,哪怕是可憐到極點的一種心靈掙紮。

◇對文革後給他的結論趙丹至死也沒有簽字

與黃宗英談趙丹,我總感到自己有些殘酷。她年老多病,提起這些往事,無疑對她是一種感情和心理的折磨。我們約了好多次,籌劃了好幾年,我還是遲遲下不了這個決心。最終,在她又一次重病之後,她對我說,她擔心再不談,自己有朝一日可能完全喪失敢於記憶的意志。這樣,我們才集中這一個話題進行了長談。

“想到趙丹的事情,心裏就發冷。”第一句她就這麼說。然後,又去拿來一件厚睡袍把自己緊緊裹住。

這次我們主要談趙丹這批交代材料保留下來的情況。

這批材料是文革後發還的。文革後給他的結論他從來沒有簽字。運動復查組曾找他來簽字,上面寫著“屬人民內部矛盾,說了些錯話,做了些錯事”等等。他一看就火了,說:“你們說哪句是錯話,那件是錯事?立案是為定叛徒罪,結論是根本不能立案。留莫名其妙的小尾巴,我不簽。”來人說:“已經是內部矛盾了,你就簽了吧,將來使用起來,還是要查檔案的……”

趙丹猛地一拍桌子:“誰查我檔案才使用我?我會讓他使用?”

我也對他們說:“你們是為他的叛徒立案,運動結論裏應該有這個內容。你們先拿回去,以後再說。”

來人說:“你要不簽,別人怎麼使用?我們要積極落實政策。”

事情弄僵了,趙丹補了一句:“我不是針對你們。復查政策應準確。我不是針對你們。”

他們走後,趙丹又嘀咕開了。他說:“我這樣發脾氣,他們還會整我。”晚上他老嘆氣,做噩夢,說夢見奇形怪狀的孩子跟前跟後地追他,是“犯小人”,擔心不放過他。他問我說:“是不是還是簽了?”我勸他:“忘了它!找你再說。”“忘了它”從此成為我們家傳的口頭禪。我們不是史學家、政治家,我們怎能弄清楚中國為什麼會發生這等悲劇。我們只是熱愛生活的藝術家,和老百姓一樣,什麼樣的日子我們也總得過下去。他說:“要是關在裏面,有這個結論也就簽了。”他老是這樣,一下子發火,然後又會嘀咕。

趙丹的交代材料拿回來,是在他去世之後。過了一些日子,上影廠落實政策辦公室來找我,說:“復查組重新討論了,結論也重新寫了。”我一看,大意是:“一切不實之詞予以推翻。”他們要我簽字,我說我不能簽。後來,我就讓他們把交代材料留下,但沒有在結論上簽字,這就是說,趙丹的問題至今也沒有最後結論。趙丹逝世後,我寫了一篇八百字的文章《人民了解他》。我心想,有沒有結論又有什麼了不起呢?他留下了銀幕上的形像,夠了。

小女兒看到了這些材料,在日記中這樣寫道:“難道這就是一個人嗎?一個人的一生嗎?”

過後我再也沒有看,把它們包了起來。不知過了多少時候,才再拿出來看了一下,心裏真難受。這麼好的一個演員,就要他每天幹這個。我很冷靜地給袁鷹摘了幾段滑稽的,像關於演劉少奇、二分錢的交代等,交《散文世界》發表。另外,還提供給寫《趙丹傳》的作者參考。所有人都說我應該寫寫這些,可是我要寫就一定受不了。

不管怎麼說,趙丹的這批交代材料能夠保留下來,是值得慶幸的,它們有著特殊的文獻價值。它們不僅僅能從不同角度補充人們對趙丹人生的了解,從那些歷史細節回憶中,感受他的復雜心情。同時,它們更為文革研究留下一份不可多得的文本。後人可以從中了解到,在那樣的日子裏,居然會有這樣的文字,這樣的自我貶斥的形式。讀它們,我相信人們會透過趙丹自己塗抹上的醜陋色彩,看到那個光彩奪目的藝術家在歷史風雲中的活躍身影。而這才是其真正的價值所在。

◇黃宗英的補充:趙丹在獄中的被打和精神折磨

1999年11月底我寫好了這篇文章的初稿,距與黃宗英那次長談已有兩年整。我當即把初稿寄給黃宗英審校,很快她在12月6日給我寫來一封長信。信寫得坦率而感人,是對這篇文章的最好補充:

我剛才讓亦代看看《再》,他一頁沒看完,就說:“我不要看了!”凡是深知阿丹一生飽受的非人摧殘,都不忍“戳心經”。
我把阿丹的“交代”給你時,心裏也很嘀咕。當時(1980年冬)上海電影局運動復查組交回的兩大捆材料上,蓋著一張大紙,上書:予以銷毀。發還給家屬就是表示“不留檔案”,由家屬親自銷毀。我若僅是家屬,當然會銷毀吧。畢竟是紅色恐怖高壓下,嚴刑拷打摧殘下,無所不用其極的精神折磨下被逼迫寫的。阿丹若活著,他會怎樣對待這兩大捆交代?!我想不出。請你設想阿丹在九天九地看了《再》,究竟會是什麼表情?我心忐忑。雖然阿丹生前曾說:“我以後寫回憶錄,一定寫真真實實的自己和身邊的人,決不拔高。……”

我當時為什麼會留下呢?不會是想到“個人命運是折射歷史的一面鏡子”吧。我是想寫趙丹,不是以傳記形式。但1947年夏天以前,趙丹的實際生活我不了解,正像不了解馮亦代1993年冬以前一樣。但我幾度提筆幾度病倒乃至被送進醫院。

我跟你談阿丹時,沒談到他在文革獄中屢遭毆打,可能因為受到“在國際法中,政治犯在獄中不可以嚴刑毆打”,以及文革中文革後都散布的“把某些人關起來是為了保護,免得被群眾打死”的輿論的影響。我仿佛也沒有看見哪篇獄中紀實說到打犯人、犯人挨打。是在粉碎四人幫之後,阿丹才敢告訴我:

在提審時,打手從外邊來,站四角打,把他打過來,打過去;在牢房裏,打手也是從外邊來,站兩角打,或把他綁在床上打;先是每次打過之後,次日或隔日就拉出去鬥。某次打得鼻青臉腫,不能拉出去鬥(讓趙丹看出來了),以後就不往臉上打。

據當時在上海人民藝術劇院道具組的吉(藉?)耿龍(他是烈士子弟)說,在上海康平路文化界的專案組,某次開會,王洪文說:“趙丹不適合公判槍斃,就讓他在關押中慢慢死去。”會後,吉耿龍“郎”了一聲:“趙丹啥罪過要伊死?”次日,吉被捕,吉的舅舅耿可貴(上海人藝演員)在幹校以“防擴散罪”被捕。文革後,吉在上藝揭發此事。公審四人幫時,要我揭發我們家被抄,我說在法律上不成立,我不知道是江青抄家。要揭發,就揭發王洪文的話,因為吉耿龍在揭發前,看過專案組的記錄。但此時,我讓吉再看記錄時,吉過兩日回答我:“記錄已經不在了。”但“讓他慢慢死去”,我總是可以對你李輝說吧。

當趙丹逝世之後,做屍體解剖後,有參加解剖的宋慕琳(外院醫生,我的朋友,女,已死)某日對我說:“趙丹身上,沒有一塊地方沒傷,包括兩只耳朵,太慘了。”

在精神上的折磨,典型的是後來。實在交代來交代去沒什麼可寫了,就叫趙丹倒著年份、月份、日子、鐘點交代,從12月31日午夜12時往前交代。趙丹說他寫了兩天後,早上起來就摔跟鬥,嘔吐了。所以,他罵專案組“比法西斯還法西斯”。趙丹罵得最利害的幾頁,已被從交代簿中撕去,缺頁。

以上,我所以寫下來,為的是我對自己所述負責。

我對序的具體意見,是在第二章開頭。由黃說也好,由李概括也好,總之要點出他當時具體的生存環境。監獄和監獄不一樣,幹校和幹校不一樣,向陽湖的牛鬼放鴨子還能留影,這在上海辦不到,豈非留變天帳!

以上意見先寄給你,其他具體的將在校樣上提出。

回想與趙丹在一起的日子,我至今不悔的是愛了一個值得愛的人。我並不是稱職的好妻子。朋友們說:一見宗英變賢妻良母時,準知道阿丹在外面又倒黴了——我們的婚姻,竟主要由無邊的苦難支撐!

君卻無言。時間又過20年。誰還能想起他的絕唱?哪裏還能聽見悠悠回聲?20年,一切似乎都變得很快,讓人認不出舊時模樣。不少事情卻又仿佛依然如故。人便在這樣的生活中走著。


趙丹生平

(1915.6.27-1980.10.10)演員。

原名趙鳳翺。原籍山東肥城,生於揚州,後居南通。自幼在父親開設的影劇院中接觸電影和戲劇。中學時曾與顧而已、朱今明、錢千裏等組織“小小劇社”。1931年入上海美術專科學校習國畫。同時參加左翼戲劇家聯盟,曾在工廠、學校演出宣傳抗日救亡的劇目《亂鐘》、《決心》、《SOS》等。1933年在明星影片公司拍攝的默片《琵琶春怨》中飾演角色。後相繼在《上海二十四小時》、《清明時節》、《小玲子》等二十余部影片中飾演角色。其中在《十字街頭》中飾演的失業大學生和在《馬路天使》中飾演的吹鼓手,均獲成功。同一時期,還參加新地劇社、上海業余劇人協會,演出話劇《娜拉》、《大雷雨》、《羅密歐與朱麗葉》等。抗日戰爭爆發後隨上海救亡演劇三隊赴武漢、重慶,演出話劇《塞上風雲》、《上海屋檐下》、《全民總動員》等,並在影片《中華兒女》中飾演角色。1939年赴新疆開拓戲劇運動,遭軍閥盛世才迫害,入獄五年。1945年重返上海,先後在中電二廠、昆侖影業公司任演員,主演的影片有《遙遠的愛》、《幸福狂想曲》、《關不住的春光》、《麗人行》等。1949年在《烏鴉與麻雀》中成功地塑造了都市小市民的典型人物蕭老板的形象,1957年於文化部1949-1955年優秀影片評獎中獲個人一等獎。建國後歷任中國影協第一、二、三屆理事、第四屆常務理事,影協上海分會副主席,中國劇協第一屆常務理事。是第一至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第五屆全國政協委員。先後主演《武訓傳》、《李時珍》、《林則徐》、《聶耳》等影片,創造了一系列獨具藝術魅力的人物形象。其表演富有激情,善於刻畫人物心理。著有《銀幕形象塑造》、《地獄之門》,以及《趙丹書畫選》等。

演出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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