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元兇: 遼寧省鐵嶺市勞動教養院二大隊幹警教唆犯罪 罪行敘述:
遼寧省鐵嶺市勞動教養院二大隊(一中隊)在2000年8月以後非法成立洗腦基地。法輪功學員被關入二大隊一中隊(在鐵嶺桑園嶺磚廠駐寨),被迫進行重體力的勞動,警察教唆犯人對大法學員身體折磨摧殘、大打出手和各種刁難。
2000年10月4日勞教所非法成立洗腦大隊。暴徒們對法輪功學員檢查、搜身、找碴滋事、恐嚇。副大隊長張天佑、中隊長馬佳找了王文友、劉文興等暴徒充當打人的"棍棒"。張天佑教唆勞教犯人對學員大打出手,可以不計後果。
暴徒王文友說他管的小號(犯人宿舍)就是渣滓洞,叫囂:“胳膊擰折了看你還怎麼煉”。暴徒劉文興還給大法學員做出了用各種刑罰的檔案。有"上繩、摳眼睛、擔小磨(睪丸)、蹲便桶、頭插進便桶、小鷹展翅、用煙頭燙和其它叫不上名目的種種流氓手段。這樣的歹徒居然被幹警評為“先進分子”(實為“先進地獄分子”)。歹徒們對學員隨意打罵,還搶佔家屬探視送的衣物和食品、用品。
控告人: 法輪功學員 2001年9月
(9/2/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