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的中國各種加案,冤案,錯案可真是層出不窮。記得上初中時,鎮上有一個女孩被殺,於是遠在幾省之外的做生意的男朋友被公安局逮回,那可真是受盡皮肉之苦,硬要讓他承認是他殺了她。那時因為有一個姐姐是其中的一個幫手,那時的她在警校讀書,小鎮出了那麼大的事,自然也捲入其中,於是 常常能得到最新消息。明明那時那個被冤枉的人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當時根本不在現場,然而那些派出所的也許打人已成為家常便飯,不打打人好像過意不去,在沒有真正抓到兇手之前總得找個替罪的,否則如何向上級交代呢,於是那個被冤枉的只能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後來因為當地有一惡霸持續作惡,過了很久終於漏了馬腳。那個被冤枉的人也只能自認倒霉,被放出來了,哪敢作半點聲,也許只能感謝政府的寬洪大量,終於又翻身得解放重見了天日。
因為有在那個領域工作的家人,各種各樣的消息可真是讓人懷疑中國的司法部門難道是黑道不成。這是許多年前的事。過後經常從媒體上讀到類似這樣的報導已無動於衷,似乎自己的靈魂已被麻木了,忘了人應該有的最基本的權力。
今日又讀到昆明市杜培武又一錯案,當時當地對杜培武連續審訊“不准睡覺”,拳打腳踢,並指使辦案人員用手銬將杜吊掛在防盜門、窗上,然後反覆抽墊凳子,讓其雙腳懸空全身重量落在被銬的雙手上。 完全不顧杜培武的大聲喊叫,反而又被用毛巾堵嘴,還被罰跪,用電警棍電擊,直到他“承認殺人犯罪事實”“指認作案現場”。同年的7月,杜又被送往昆明市第一看守所關押。
中國所謂的那些公安局,監獄等等所普遍使用的酷刑真讓人懷疑中國的所謂法律,這酷刑哪一天說不定也會施加到自己頭上。
(6/27/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