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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美國之音記者,中共公安欲加之罪的新手段


【新生3月13日訊】據網上消息:

湖南,是八九年六四中自治工人組織最活躍的地方,因此被判刑的工運人士也最多。據本人親自從公安當局的說法中了解到,湖南省因此成為中央對工人運動進行控制的重點。省公安廳因此設立了一逃秘密陷害將工人抗議、示威等活動向外界透露,尤其是向國外媒體、機夠透露的做法,稱之為“積極防備”。

湖南省有者許多大型虧損的國營企業,近年來因為待遇、下崗以及企業改革方案不尊重工人的意願,經常出現工人集體抗議、示威、圍堵政府官員、集體上訪等事件。為了防止消息走漏出去,造成所謂的“煽動作用”和“不良影響”,省公安廳一方面會對領頭的工人示威抗議者進行鎮壓,另一方面採取冒充國外報刊、電台記者對他們認為的向海外提供消息的人士進行“採訪”,進行錄音,作為威脅和指控犯罪的證據。

我本人九八年底就接到過一次冒充“美國之音”打來的電話,要求採訪當時發生在賓館內工人群眾集體堵截中央部級領導請願,最後成為集體抗議的事件。我過去從未接受過這種電話採訪,但經常向國內的記者介紹他們要求了解的情況。這次聽說是美國之音記者,而且“記者”說話直接而且大膽,雖然“採訪”中我報了一個假名字,但是萬萬沒有想到這“美國之音記者”竟然是公安冒充的!我講了事實,因此被帶個正著。

開始的審問中,我並不知道那“美國之音記者”是假的,以為是賓館的電話遭到監控被發現的。但是,審問期間發現審問我的人其中之一,語氣、聲音、用詞竟然與那“美國之音記者”完全一樣。我開始反問,那人倒是一點也不否認,而是非常得意,說這個秘密本來也會告訴我,因為到法庭上定我的罪,總會讓我知道。我因此爭論說,既然那不是真的“美國之音”,那我就沒有犯下他們所說的“向境外敵對機構傳遞情報、攻擊中國政府”的罪行。然而,他卻告訴我,這可以算“證據”,也可以不算“證據”。他們可以願意怎麼決定就怎麼決定。並且說這種防止和打擊“犯罪”的辦法八九年“動亂”之後就有了,而且是“從美國人那裡學來的外國先進經驗”,因為美國警察警察化裝為妓女抓嫖客、化裝成毒品販子抓毒品交易者,所以中國警察當然可以化裝成美國之音記者抓向境外傳遞消息的人了。被這樣逮到的人會非常倒霉,因為一些不知道誰向外傳遞消息的懸案會被拿來加在頭上。

因此,希望國內看到這篇文章的朋友,提高警惕,可能其他省份也採用這類手段,而且被逮住的人會在不知道究竟事實如何的情況下“認罪”,成為被判刑或送往勞動教養的“證據”。如果是被送“勞教”,可能受害人始終不知道他們只是跟冒充的“美國之音記者”談了話,而不是真的接受了美國之音的採訪。

避免受到中共公安這種“先進”辦法陷害的有效辦法應該是預先同外國媒體的記者取得聯繫,同熟悉的記者談話,或者接到陌生記者的電話採訪時,先打回去確認之後,再提供情況和看法。

(程方) (3/1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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