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1997年2月第一個被克隆的哺乳動物“克隆羊”多利 (Dolly) 在蘇格蘭問世後,隨之而來的是“克隆鼠”、“克隆牛”和“克隆豬”等“克隆動物”在世界各地相繼而生。隨著英國議會下院2000年12月對一項“允許克隆人類早期胚胎,用於治療人類疾病”的科學研究方案的批准,緊接著,位於美國內華達州沙漠地帶的一家從事動物剋隆試驗的神秘實驗室突然向外界宣布:它們將在2001年1月正式開始從事人類克隆試驗。“克隆人”的話題也就越來越就成了包括科學界在內的社會各階層爭論的焦點,並引發了技術與倫理的激烈碰撞。但是,問題的本質並沒有解決。那就是:人到底是什麼?一、人不是“物”,“克隆人”也是生命
“克隆”是指經過無性繁殖出的個體。“克隆人”是將人的體細胞的細胞核植入另一個細胞核已被取出的卵細胞內,並通過電擊刺激產生細胞融合,然後將這樣制成的胚胎植入代理受孕母親的子宮內發育。克隆人技術把神聖的“人”降格為“物”,從而使人成為技術操縱的對象,將成為可以在流水線上大量複製的產品。
然而,人類存在的意義絕不應該僅僅是“一個可被利用的財產”,利用克隆人的器官作移植等治療,這不符合生命存在的意義。即使僅僅發育了幾天的人類早期胚胎也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生命,只為了獲取一些有用的細胞而創造一個生命再毀滅它,是不合倫理道德的。歐盟各國一致認為,不應通過殺死人類,包括其胚胎,來救治他人。德國反對黨基民盟聯邦議員胡貝爾許佩認為,並不誇張地說,克隆人在某種意義上無異於同類相食!製造克隆只為別人提供身體零件,使一些人成了另一些人的奴隸,是降低人類的尊嚴。
二、克隆人技術是對“生命”的摧殘
克隆羊多利是試驗了277個重新組建胚胎實驗中唯一成功的一例。克隆人遠遠比克隆羊複雜得多,具有更大的冒險性和更多的失敗率。科學家擔心克隆人技術可能會導致畸形或其它疾病。“克隆人是不道德的--我一直耐心地對那些認為克隆人應該做的人說。”羅斯林(ROSLIN)研究院的“克隆羊之父”威爾姆特(IAN WILMUT) 解釋到:“克隆人一旦開始,它將意味著,要求大量的婦女冒著懷孕晚期流產、生個死胎或畸胎兒的危險,而只為得到一個成功的克隆。”並說:僅就兒童幸福這一點上考慮,它就是不道德的。威爾姆特估計,由於程序的不穩定性,百分之五十的克隆嬰兒將胎死腹中,而出生的五分之一嬰兒將面臨夭折。從這個角度看,克隆人完全是一種犯罪行為。沒人願意為了得到一個成活的克隆,而讓上百的人卵、胚胎、甚至胎兒冒著毀滅性的危險,就這一點,就足以說明克隆人是不倫理的。讓人類冒此危險將是醫學史上最不道德的事。
三、人不只是“基因”
克隆的人,盡管與其供體可能有相同的基因組,但他們可能表達不同的基因。周圍的環境影響著基因的表達。DNA被細胞核包圍著,而細胞核又被細胞質包圍著,細胞質又與組織內其它細胞連接著,組織又與外面的世界溝通著--首先是母體子宮,然後是外面的大千世界。如果他們表達不同的基因,那麼遺傳上、功能上他們就會表現不同。
一個克隆不是供體的絕對複製品,而只是更年輕的同卵雙胞胎。就像同卵雙胞胎一樣,他們的基因雖然完全相同,但他們卻是彼此獨立的個體,那個克隆與其供體手印將不同。從任何角度看“人”都不是完全由他的基因決定的,家庭、文化、社會環境對他的個性的建立,起著重大影響。因此,紐約大學醫學院的格裡弗博士說:“從醫學上講,認為克隆將使死去的孩子復生的想法是非常幼稚的。克隆人不能解決失去孩子的問題。”
那麼,人到底是什麼呢?李洪志先生在《轉法輪》所說:“拿人來比喻,道家把人體視為小宇宙,人有物質身體,可只有物質身體還構成不了一個完整的人,還必須有人的脾氣、秉性、特性、元神存在,才能構成一個完整的、獨立的帶有自我個性的人。”
說白了,克隆技術充其量只能造出一個人的身體,但卻沒有人的思維、沒有人的個性,這個人就像一個沒有靈魂的“軀殼”。那麼等待著這個沒有靈魂的“軀殼”的是什麼呢?
(2/26/2001)